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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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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静 发表于 2021-11-29 00:00:00 浏览:  5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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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5证券简称:电科院公告编号:2021-064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318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周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
29日(周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255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3154%。其中,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4455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92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96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6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中小投资者,是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96167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德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247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9830%;反对8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8015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2%;反
对8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1选举胡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股数:472526406股
2.2选举董永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6股
2.3选举厉丽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6股
2.4选举刘明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6股
2.5选举马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6股
2.6选举朱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1选举胡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3股
2.2选举董永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3股
2.3选举厉丽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3股
2.4选举刘明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3股
2.5选举马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3股2.6选举朱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3股
胡醇、董永升、厉丽华、刘明珍、马健、朱辉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1选举姜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3股
3.2选举杨荣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3股
3.3选举马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1选举姜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0股
3.2选举杨荣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0股
3.3选举马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0股
姜涟、杨荣华、马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4.1选举李卫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3股
4.2选举林达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3股
4.3选举魏晓玲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股数:47252640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1选举李卫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0股
4.2选举林达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0股
4.3选举魏晓玲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股数:18070770股
李卫平、林达、魏晓玲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郁振华律师、孙梦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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