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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络电子:关于股东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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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络电子:关于股东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浩瀚 发表于 2021-12-1 00:00:00 浏览:  5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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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38股票简称:顺络电子编号:2021-130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转让股份计划完成及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袁金钰先生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转让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或“公司”)于2021年 11月 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转让股份计划及与受让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因进一步完善管理层持股结构及资产规划需要,公司股东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通”)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深圳市前海方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位成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位成长10号”)合计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含本数),即不超过800万股(含本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恒顺通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恒顺通的《本次转让股份实施完成告知函》,根据告知函,恒顺通已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方位成长10号转让顺络电子股票
431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股东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一)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转让方受让方转让方式转让期间(元/股)(股)比例(%)
2021年11
恒顺通方位成长10号大宗交易34.315820000.07月23日
恒顺通方位成长10号大宗交易2021年1135.0818700000.23月26日
2021年11
恒顺通方位成长10号大宗交易34.8818660000.23月30日
合计--------43180000.54
2.股东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持有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655200008.13612020007.59
恒顺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5200008.13612020007.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本计划实施前,施红阳先生、李有云先生、李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1243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施红阳先生、李有云先生、李宇先生和
郭海先生通过恒顺通持有公司股份65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3%;本计划实施后,施红阳先生、李有云先生、李宇先生、郭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位成长10号合计持有和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和数量保持不变,仍为76763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本计划实施后,施红阳先生、李有云先生、李宇先生、郭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位成长10号以及高海明先生、徐佳先生合计持
有和控制的公司股份为78095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9%。本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恒顺通及其股东持有和控制的公司股份发生减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方位成长10号持有公司股份为43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本计划实施前,高海明先生和徐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331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次计划实施后,高海明先生和徐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位成长10号、施红阳先生、李有云先生、李宇先生、郭海先生合
计持有和控制的公司股份为78095699股,占公司总股本9.69%。
(二)股东转让股份计划相关说明
1、恒顺通确认其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
3、恒顺通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
的计划一致,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定向减持给方位成长10号的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第一大股东袁金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袁金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0719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3%),因进一步完善管理层持股结构,袁金钰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给方位成长10号转让合
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8%(含本数),即不超过2000万股(含本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主要内容
1、股东的名称:袁金钰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拟减持不超过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东名称职务
(股)(%)(股)股本比例(%)
袁金钰董事长11071908013.73200000002.48
3、转让原因:进一步完善管理层持股结构。
4、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5、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6、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增持的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所得股份以及
因该股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7、拟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8、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48%(含本数),即不超过2000万股(含本数)。若本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袁金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袁金钰先生确认其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
3、袁金钰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袁金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
4、公司将继续关注袁金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
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恒顺通出具的《本次转让股份实施完成告知函》;
2、袁金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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