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05|回复: 0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复制链接]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21-12-2 00:00:00 浏览:  4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00255证券简称:鑫科材料编号:临2021-07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2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0)和《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披露了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业亨通”)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霍尔果斯红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冯青青、刘源贷款合同
纠纷事宜申请强制执行事宜,并就该强制执行事宜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船山文化持有本公司1769594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诉讼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3),披露了天津大业亨通和船山文化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船山文化已经按照和解协议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天津大业亨通书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以下简称“伊犁分院”)
申请结案,伊犁分院已就上述案件出具《结案通知书》。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1125-1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船山文化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6959400股已被伊犁分院解除司法冻结。
上述股份仍全部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且被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司法冻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名称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次解冻股份1769594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83%解冻日期2021年11月25日持股数量176959400股
持股比例9.83%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176959400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83%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9-6 21:30 , Processed in 0.802142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