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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红太阳
股票代码:0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淳区迎宾路6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减持、股份减少(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司法处置)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2、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红太阳集团”),上市公司持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5%以上股东
红太阳、上市公司、公司指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准则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元指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迎宾路6号法定代表人杨寿海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135848244Y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产品销售、肥料销售;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研
发、生产、销售;保健品、食品制造、销售;农产品、
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饮品研发、生产、销售;
仓储物流服务;农业休闲观光服务;旅游项目开发;
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机械、包装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经营范围
网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管理咨询及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煤炭销售;建筑工程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6年3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南京市高淳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红太
阳集团51%股权,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红股权结构太阳集团49%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前,红太阳集团持有上市公司62437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75%,系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地区居留权杨寿海男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南京否杨春华女副董事长中国南京否杨顺林男董事中国南京否李健男董事中国南京否王金桂女监事中国南京否陶峻男监事中国南京否卢玉刚男监事中国南京否芮忠南男监事中国南京否胡容茂男监事中国南京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减少33592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8%。上述减持主要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等业务到期违约而被质权人、债权人
或相关主体等实施的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的权益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2437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8844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不再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同时,基于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涉及融资逾期违约,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风险。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6243733610.75%288445634.97%红太阳集团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243733610.75%288445634.97%限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
(1)2017年1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43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2)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融券业务
发生逾期违约,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580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
(4)2020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融券业务发
生逾期违约,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82876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
(5)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融券业务发
生逾期违约,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332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7%。
(6)2021年5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业务违约,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000000股股份被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按以物抵债方式司法
处置过户至质权人姜国忠名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6%。
8(7)2021年7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业务违约,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1000000股股份被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按以物抵债方式司法
处置过户至质权人姜国忠名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7%。
(8)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融券
业务发生逾期违约,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580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7年11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事项以来,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减少33592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8%。
上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8844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不再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持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其所占公司占其所占公司比例累计数累计数量累计数量占其所持占公司总持股份总股本持股份总股本量(股)(股)(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比例比例比例比例
红太阳集团288445634.97%00.00%0.00%00.00%0.00%00.00%0.00%
注:截至2021年12月1日,红太阳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844563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8844563股。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述的减持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9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红太阳集团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寿海
日期:2021年12月2日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上述文件备置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025-57883588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11【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寿海
日期:2021年12月2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桠上市公司所在溪镇东风路8号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地办公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股票简称 ST 红太阳 股票代码 000525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淳区迎宾路6号名称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62437336股的股份数量及占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10.75%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8844563股务人拥有权益的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4.97%
股份数量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比例:5.78%比例
13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是□否
12个月内继续
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是□否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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