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充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阅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等事项未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已制订相应的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
考核机制。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
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
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
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1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会
朱利民
·
蔡昌
2021年12月1日
□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会
朱利民
蔡昌
2021年12月1日
NN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会
朱利民
蔡昌
2021年12月1日
N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会
朱利民
蔡昌
潘昭国
·
2021年12月1日
1
-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