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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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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零零八 发表于 2021-12-4 00:00:00 浏览:  3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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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林化纤
股票代码:0004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1007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15号华融大厦6楼北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83100股;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66228股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指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
吉林化纤/上市公司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指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83100股本次权益变动指及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66228股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格式准则第15号》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元、万元、亿元指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1007室
法定代表人:刘一男
注册资本:6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托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策划,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冶金炉料、金属产品的销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7289818A
成立时间:2003年2月19日
营业期限:2003年2月19日至2023年2月18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15号华融大厦6楼北区
联系人:王麒印
联系电话:021-63366696-67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上海方大的控股股东为方大炭素,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上海方大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5三、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党锡江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
发零售;碳纤维、特种炭制品、高纯石墨制品、炭炭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
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的
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石墨烯功能口罩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品种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餐饮服务、宾馆、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0375560A
成立时间:1999年1月18日
营业期限:1999年1月18日至2049年1月18日
6四、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方大的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方威先生简历如下:
方威,男,1973年9月出生,汉族,辽宁省沈阳市人。现任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方大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经济类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序号姓名国籍职务住地者地区的居留权董事
1刘一男中国董事长中国否
监事
1候旭珑中国监事中国否
高级管理人员
1安民中国副总经理中国否
最近五年内,前述人员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基于公司经营需要。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吉林化纤股份的可能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5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方大拟在2021年9月7日起半年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33662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届时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林化纤320208776股,占总股本
14.77%,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吉林化纤65114394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合计持有385313170股,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比例为17.7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于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吉林化纤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83100股,占总股本
1.00%;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66228股,占总股本2%。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比例
2021年9月7日
集中竞价4.778216831001%至9月8日上海方大2021年11月17日
大宗交易6.019433662282%至12月1日
合计65049328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于2020年3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114394股,占总股本3%。
上述减持完成后后,上海方大持有吉林化纤股份比例由14.77%减少至
11.77%;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减持完成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吉林化纤255159448股,占总股本的11.77%;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减持完成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21683100股,占总股本1%。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366228股,占总股本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法定地址,以供投资者查询。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1年12月2日
11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市股票简称吉林化纤股票代码000420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市名称责任公司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对境内、境是否拥有境内、
是□否□外其他上市公司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5%以上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可多选)□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320208776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比例:14.77%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变动数量:65049328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变动比例:3%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吉林化纤股份的可是否拟于未来12能性。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本页无正文,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一男
日期: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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