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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益通”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诚益通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罗院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7号)核准,公司向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杰”)、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日鸿”)原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持有的龙之杰、博日鸿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77900股,发行价格4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8766626.00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资产评估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14141672.88元后,剔除承销费用对应的增值税566037.7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5190990.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2-000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6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7517.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258.3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1年
6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7年3月17日,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诚益通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此笔资金已于2021年12月6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及其项目主办人。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充实日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2000万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12个月最多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77万元(按最近一年期 LPR 贷款利率 3.85%测算),因此,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诚益通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诚益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仅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龚婧孔辉焕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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