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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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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小白菜 发表于 2021-12-9 00:00:00 浏览:  4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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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6证券简称:奥普特公告编号:2021-045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即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11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1/3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即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11月22日),除下列2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序号姓名变更日期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高涛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8日438438
2李战雯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11月1日25001700
根据上述2名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3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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