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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8-1-1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9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会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中的相同。
二、本问询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宋体审核问询函问题的回复楷体(加粗)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订、补充
三、本问询回复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为四舍五入所致。
8-1-2目录
问题1.关于前募项目............................................4
问题2.关于本募项目............................................7
问题3.关于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34
问题4.关于本募项目收益测算.......................................49
问题5.关于补充流动资金.........................................63
问题6.关于财务性投资..........................................75
问题7.关于客户变动较大.........................................84
问题8.关于应收账款及现金流......................................102
问题9.关于存货............................................116
问题10.关于客户产品召回.......................................122
问题11.关于诉讼纠纷.........................................125
问题12.关于其他...........................................129
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135
8-1-3问题1.关于前募项目
申请文件:截至2021年7月,IPO募投项目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的资金投入比例为6.34%。
请发行人说明:(1)截至目前,前募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情况;资金投入比例较低原因及合理性;(2)前募项目是否按计划投入,是否存在延期,在2022年能否达到可使用状态。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至目前,前募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情况;资金投入比例较低原因及合理性
(一)前募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并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
前次募投项目为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T+1 T+2 T+3项目
123412341234
工程施工设备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生产线投产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属于上表中“T+2”
的第二季度,前次募投项目投向未发生变更,工程施工与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基本一致;部分设备已采购到位,后续公司将按原计划继续进行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与调试。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1-4各期间投入计划累计已投入
募投项项目募集资金承目名称总投资诺投资总额货币票据投入
T+1 T+2 T+3 小计支付支付占比年产
8GWh
锂离子283682.66262450.7333723.07168541.7581417.8429642.3293948.08123590.4047.09%动力电池补充流
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100%
动资金
合计343682.66322450.7389642.3293948.08183590.4056.94%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处于实施计划的“T+2”的第二季度,已实际投入资金累计达 123590.40 万元(其中票据支付93948.08万元)投入占比为47.09%;前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已使用完毕。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83590.4万元,投入占比为56.9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使用。
(二)前期募集资金投入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募投项目资金货币支付16633.94万元(比例为6.34%),同时进行票据支付34214.16万元(比例为13.04%),合计投入比例为19.37%。
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如
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1建设投资53528.6818.87%
2设备投资193852.0068.33%
3预备费12369.034.36%
4铺底流动资金23932.948.44%
合计283682.66100%由于“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建设第一年主要是建设投资(工程施工),计划投资金额为53528.68万元,占比相对较低,因此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前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较低具有合理性。
8-1-5二、前募项目是否按计划投入,是否存在延期,在2022年能否达到可使用
状态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处于实施计划的“T+2”的第二季度,已实际投入资金累计达183590.4万元(其中票据支付93948.08万元)投入占比为56.94%。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资金按计划投入使用,不存在延期的情况。发行人募投项目工程施工与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基本一致。同时部分设备已采购到位,后续公司将按原计划继续进行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与调试。公司预计2022年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综上所述,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实施投入,不存在延期情形,预计2022年底达到可使用状态。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核查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获取并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支付凭证等资料,核查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
3、获取并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招股说明书》,了解前
次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4、获取并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通过票据进行支付的支付凭证,核查票据支付情况。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截至2021年11月30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实施投入,资金投入比例较低是由于前期主要为建设投资(工程施工)计划投资
8-1-6金额较低,具有合理性;
2、截至2021年11月30日,前次募投项目按计划投入中,不存在延期情况,
预计2022年底前能达到可使用状态。
问题2.关于本募项目
根据申请文件:(1)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年产 12GWh 动力电池系统的生产能力,项目的总投资额为 525625.9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600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投入283682.66万元用
于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对应的投资金额显著高于前次募投项目;(2)发行人的技术路线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新产品上市以前,技术路线和产品线较为单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技术路线。
请发行人说明:(1)对比 IPO 募投项目测算,分析该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设备购买的必要性及价格的公允性;建安工程、土地使用费的单
价及面积的合理性;单位产能投资额与 IPO 募投项目差异较大的原因;(2)发行
人现有及规划动力电池产能的布局地点和产能、技术路线规划安排;本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的技术
路线、应用领域及目标客户的关系;(3)三元软包、磷酸铁锂等相应技术路线动
力电池市场份额变化情况及预计市场规模;(4)结合发行人产能安排、产能利用
率及产销率、技术及价格竞争优劣势、发行人市场份额,在手订单、行业技术路线发展趋势等量化分析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5)本项目土地、环评批复进展情况。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1)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比 IPO 募投项目测算,分析该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设备购买的必要性及价格的公允性;建安工程、土地使用费的单价及面积的合理性;单位产能投资额与 IPO 募投项目差异较大的原因
8-1-7本次“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总投资额为525625.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46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工程建设费用443193.04443193.04
1.1建安工程139185.79139185.79
1.2设备购置及安装289551.18289551.18
1.3土地使用费11373.6011373.60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82.483082.48
2基本预备费22159.6516806.96
3铺底流动资金60273.21-
项目总投资525625.90460000.00
(一)“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如下:
1、建安工程
本项目的建安工程主要用于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装修,建设和装修单价参考公司近年来建设投入及当地同类型工程造价指标情况进行测算,建设投资额为139185.7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建筑面积建筑及装修单价总额项目投资内容号(㎡)(元/㎡)(万元)
1工厂电极、装配车间146287.005132.0023754.49
2工厂化成车间126650.003985.0010620.03
3工厂模组车间122800.003515.008014.20
4工厂电极、装配车间246287.005132.0023754.49
5工厂化成车间226650.003985.0010620.03
6工厂模组车间222800.003515.008014.20
7附属建筑配套用房5200.003200.001664.00
8附属建筑测试中心(研发)11700.004545.005317.65
9附属建筑研发大楼30000.003900.0011700.00
10附属建筑中试线(研发)8000.005132.004105.60
11附属建筑行政综合配套(合计)13650.003900.005323.50
8-1-8序建筑面积建筑及装修单价总额
项目投资内容号(㎡)(元/㎡)(万元)12 公用动力 管廊(12GWh) - - 1440.0013 公用动力 管线(12GWh) - - 3672.00
14 公用动力 动力设施(12GWH) - - 1680.0015 公用动力 电力设施(12GWh) - - 6480.00
16 公用动力 110KV站 - - 3000.00
17市政配套道路105743.67800.008459.49
18市政配套绿化83865.67170.001425.7219 市政配套 围墙(m) 2340.00 600.00 140.40合计451973.34-139185.79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需购置及安装设备,相关价格参考公司近年来新建生产基地的设备投入及市场报价测算,设备购置及安装金额为289551.1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数量单价总额序号投资内容(台/套)(万元)(万元)
一、电芯
1自动加料系统4.00360.001440.00
2搅拌设备68.0088.005984.00
3涂布设备12.001100.0013200.00
4 NMP回收设备 12.00 175.00 2100.00
5卷料烘烤设备12.00265.003180.00
6辊压设备14.00600.008400.00
7分切设备12.00300.003600.00
8装配系统12.003845.0046140.00
9真空泵机组24.0029.00696.00
10除湿机组、空调机组20.005.00100.00
11去离水机2.006.9713.94
12空压机系统10.0050.00500.00
13制氮机系统2.0016.0032.00
14热冷压机(预留)12.00125.001500.00
15化成6.006280.0037680.00
16抽气封边设备12.00320.003840.00
17切折烫一体设备12.0010.00120.00
8-1-9数量单价总额
序号投资内容(台/套)(万元)(万元)
18分容6.006750.0040500.00
19输送线18.003150.0056700.00
20电压测试区4.003.6114.44
21分选机二楼东侧钢平台10.002.0020.00
22真空系统12.003.0036.00
23空调系统、吊挂空调120.002.10252.00
二、模组
1模组线装配线6.005445.5032673.00
2堆垛机7.0062.00434.00
3模组模组充放电柜34.0016.00544.00
4提升机6.0031.00186.00
5真空泵3.0031.0093.00
6制氮机2.0018.0036.00
7静置立库9.001930.0017370.00
8包装线4.001300.005200.00
9 pack组装线 2.00 2900.00 5800.00
10 pack充放电柜(8通道) 8.00 41.00 328.00
11 pack包装线 1.00 360.00 360.00
12空调机组、吊挂空调60.002.10126.00
13空压机2.0060.00120.00
三、动力站
1燃气锅炉3.0042.60127.80
2离心空压机4.0020.0080.00
3离心空压机2.008.0016.00
4高压离心冷水机5.001.809.00
总计289551.18
3、土地使用费
本项目土地使用费主要为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所支付的费用,根据发行人与本项目实施地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以及参考周边用地的成交价格进行测算,本项目用地土地出让价款预计为11373.60万元。
8-1-10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设计费、勘探费等其他专项工作费,均是工程建设所必要的费用,相关价格参考公司近年来新建生产基地及市场报价测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金额为3082.4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总额(万元)
1项目设计1040.10
2项目地勘100.00
3项目图审39.00
4项目监理312.03
5项目检测520.05
6造价咨询1040.10
7报规报建及验收31.20
合计3082.48
5、基本预备费
本项目基本预备费为针对工程建设费用的不可预见风险(如价格波动等)产
生的费用,根据公司以往经验,基本预备费按照工程建设费用投资总额的5%进行测算,因此,本项目的基本预备费为22159.65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6806.96万元,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投入。
6、铺底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主要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按照项目预计所需营运资金的30%测算,铺底流动资金金额为60273.21万元,全部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二)本项目投资总额测算与 IPO 募投项目测算的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在投资总额测算依据的选定方面基本一致,不存在差异。但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属于新建生产基地,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属于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相关土地及部分配套设施
均在镇江一期项目、镇江二期项目建设时完成,使得该项目在投资构成、投资总
8-1-11额方面与本次项目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IPO 测算 本次测算
项目 本次募投与 IPO 募投投资额主要差异原因号金额金额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能为 12GWh,较 IPO 募投项目的规划产能 8GWh 有所提升,因此定制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1建安工程53528.68139185.79费也同比例有所上升;本次募投项目为完全新建的生产基地,比 IPO 募投项目增加了研发大楼、行政综合配套、公用动力和市政配套设施,因此建安工程投资额增加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为2.41亿元设备购置及
2 193852.00 289551.18 /GWh,IPO 募投项目对应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为 2.42
安装
亿元/GWh,基本一致,总体不存在差异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芜湖,公司需购置新的土地,3 土地使用费 - 11373.60 IPO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镇江,在公司已有场地上实施,
无需新获取土地,因此 IPO 募投项目不存在土地使用费本次募投项目为新建生产基地,涉及前期勘探、设计等专项工作费,IPO 募投项目为公司在自建项目镇江一期、镇工程建设其
4-3082.48江二期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扩充,相关费用已归入镇江一
他费用
期建设时进行的总体规划,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因此IPO 募投项目不存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均按工程建设费用总额的5%进行测算,不存在差
5基本预备费12369.0322159.65
异
铺底流动资铺底流动资金均为按照项目预计所需营运资金的30%测
623932.9460273.21金算,不存在差异
7项目总投资283682.66525625.90因上述投资方案调整,总投资相应变化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测算投资总额时的测算依据不存在差异,但在投资
总额及其构成上存在部分差异,主要系本次募投项目为新建生产基地,IPO 募投项目主要为新增产能部分所需的厂房及设备,因此本次总投资额及投资构成有所调整,按上述各投资构成的分析,投资额变动均属于合理变动。因此,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投资总额测算依据与 IPO 募投项目保持一致,具有谨慎性且投资总额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
(三)设备购买的必要性及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为新建生产基地,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芯、模组及配套设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电芯产线设备226048.3878.07%
2模组产线设备63270.0021.85%
3配套设备232.800.08%
8-1-12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合计289551.18100.00%
1、设备购买的必要性
锂电池生产流程复杂,电池质量和安全性要求高精度高稳定性的锂电设备。
锂离子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件,近年来动力电池能力密度及安全性能、生产自动化要求逐步提升。锂电池结构复杂,包括正负极、隔膜、电解质、导电剂、集流体和黏结剂等成分,电池工作涉及正负极电化学反应、锂离子传导和热传递等反应。锂离子电池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要求高,要求锂电制造设备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和高自动化水平。
锂电设备大部分属于非标准的定制化设备,在同行业产能扩张的背景下,当前锂电设备行业存在产能紧缺情况,优质设备产能更加稀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购买的设备均为业内优质锂电设备厂商供给的必要生产设备。
2、设备购买价格的公允性
本项目设备投资主要系购置生产必需设备所产生的支出,生产设备的数量基于项目预计需求而确定,设备价格主要结合公司历史采购经验、参照相同或类似规格/型号设备的市场价格测算得出。
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募投项目及发行人 IPO 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
设备投资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产能设设备投资总公司名融资项备投资额项目名称额规划产能
称目(万元(万元)/GWh)
2019年
亿纬锂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
非公开 167395.83 5 GWh 33479.17能目发行
国轩南京年产 15GWh 动力电池系统
2019 年 132118.74 5 GWh 26423.75
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5GWh)发行可
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 2GWh 动力锂电
国轩高 转债 56346.80 2 GWh 28173.40池产业化项目科
2020年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
非公开 407988.60 16 GWh 25499.29电池产业化项目发行
2020 年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 298038.43 16 GWh 18627.40
宁德时非公开代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
发行 545016.01 24 GWh 22709.00 与生产项目(三期)
8-1-13单位产能设
设备投资总公司名融资项备投资额项目名称额规划产能
称目(万元(万元)/GWh)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224162.84 12 GWh 18680.24
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1108136.00 60 GWh 18468.93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
2021 年 580000.00 30 GWh 19333.33 期
非公开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
发行 724500.00 30 GWh 24150.00 与生产项目(四期)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
412020.00 15 GWh 27468.00
地项目(车里湾项目)
平均值--23910.23
中位数--24150.00
发行人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93852.00 8 GWh 24231.50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89551.18 12 GWh 24129.27
注:可比公司亿纬锂能 2020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未披露募投项目 GWh 数据,且建设内容为消费类锂电池,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上表中未列示。
由于各个项目在生产工艺、产线设计、产品种类、投建时间等方面均存在一
定的差异,因此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有所不同。根据上表,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平均值及中位数之间,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基本保持一致,因此本募投项目的设备购买金额测算具有谨慎性,设备购买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是为了与发行人业务发展需求相配套,具有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单位 GWh 的设备投资金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募
投项目及发行人 IPO 募投项目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设备购置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建安工程、土地使用费的单价及面积的合理性
1、建安工程的单价及面积的合理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募投项目的建安工程单价及面积与发行人本
次募投项目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产能建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总价公司名称融资项目项目名称规划产能筑面积单价
(㎡)(万元)(㎡/GWh) (元/㎡)
2019年非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
亿纬锂能 117796.00 27089.00 5 GWh 23559.20 2299.65公开发行子电池项目
8-1-14单位产能建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总价公司名称融资项目项目名称规划产能筑面积单价
(㎡)(万元)(㎡/GWh) (元/㎡)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
608342.00 127471.80 16 GWh 38021.38 2095.40
建项目
2020年非
宁德时代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
公开发行 325279.00 144717.77 24 GWh 13553.29 4449.04 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296362.50 103743.99 12 GWh 24696.88 3500.58
平均值---24957.693086.17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51973.34 139185.79 12 GWh 37664.45 3079.51
注:可比公司亿纬锂能 2020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未披露募投项目 GWh 数据,且建设内容为消费类锂电池,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上表中未列示;国轩高科及宁德时代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安工程明细未披露,因此在上表中未列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安工程单价为3079.51元/㎡,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建安工程单价具有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建安工程面积为 37664.45 ㎡/GWh,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平均水平,因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为新建生产基地且建安工程中增加了研发大楼/中试线等研发领域建设、行政综合配套和市政配套设施,使得单位产能建筑面积大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生产车间用于承担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职能,包括:电极、装配车间,化成车间和模组车间,计划存放锂电池前中后端工艺生产设备;研发大楼、测试中心和中试线可用于公司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试制实验。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本着“科学合理”“节能高效”的原则规划布局和建设厂房,本次建安工程面积具有合理性。
2、土地使用费的单价及面积的合理性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三)2021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该地块成交总价为10266.85万元,成交面积约为611亩。
其中,出让金单价为16.80万元/亩。
本次公司是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竞得土地,同时通过查阅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成交的其他部分地块,宗地块为(三)202112号、202107号和2021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单价均为16.80万元/亩,
8-1-15与公司此次竞得的地块单价一致,因此本次土地使用费的单价具有合理性。
本次募投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需求以及根
据当地政府对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确定,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购置的土地与规划的建设面积与公司项目实施需求相匹配,场地及建设面积规划具有合理性、建设单价、土地购买价及面积具有合理性。
(五)单位产能投资额与 IPO 募投项目差异较大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投资总额具体差异见本问题回复之“(二)本项目投资总额测算与 IPO 募投项目测算的对比”。
本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金额与 IPO 募投项目基本一致,单位产能投资总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因为本项目为新建生产基地,而 IPO 募投项目为镇江三期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如公用动力设施、测试中心、中试线、市政配套等项目已在镇江一期、镇江二期项目建设规划中;本次募投项目需新取得项目实施用地,因此增加了土地使用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投资额与发行人本次募
投项目的对比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剔单位产能投公司除铺底流动融资项目项目名称规划产能资额(万元名称资金/GWh)(万元)亿纬2019年非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
204209.07 5 GWh 40841.81
锂能公开发行目
国轩南京年产 15GWh 动力电池系统
185523.29 5 GWh 37104.66
2019 年发 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5GWh)
国轩 行可转债 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 2GWh 动力锂电
83659.01 2 GWh 41829.51
高科池产业化项目
2020 年非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
560332.03 16 GWh 35020.75
公开发行电池产业化项目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 458245.67 16 GWh 28640.35
2020年非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
宁德 726514.30 24 GWh 30271.43 公开发行 与生产项目(三期)时代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346295.11 12 GWh 28857.93
2021 年非 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1813536.00 60 GWh 30225.60
8-1-16投资总额-剔
单位产能投公司除铺底流动融资项目项目名称规划产能资额(万元名称资金/GWh)(万元)公开发行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
900000.00 30 GWh 30000.00
期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
1130000.00 30 GWh 37666.67
与生产项目(四期)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
722020.00 15 GWh 48134.67
地项目(车里湾项目)
平均值-35326.67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65352.69 12 GWh 38779.39
注 1:可比公司亿纬锂能 2020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未披露募投项目 GWh 数据,且建设内容为消费类锂电池,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上表中未列示;注2:由于投资额中包含不同程度的铺底流动资金,剔除铺底流动资金后测算的投入产出比更具有可比性。
根据上表,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值,是因为发行人本项目为新建生产基地,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仅涉及新增产能配套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其余配套公用设施投入金额较小。发行人本项目单位投资额与国轩高科“国轩南京年产
15GWh 动力电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5GWh)”和宁德时代“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四期)”的单位投资额基本一致,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测算具有谨慎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单位产能投资额差异较大是因为本次项目涉及
到完全新建的生产基地,通过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与行业同类项目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测算的单位产能投资额具有合理性。
二、发行人现有及规划动力电池产能的布局地点和产能、技术路线规划安排;
本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的技术路线、应用领域及目标客户的关系
(一)发行人现有及规划动力电池产能的布局地点和产能、技术路线规划安排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现有及规划动力电池产能的布局地点及产能情况如下:
8-1-17序号项目名称工厂地址规划产能目前状态
1 赣州工厂 江西省赣州市 5 GWh 已投产
2 镇江一期 8 GWh 已投产
3 镇江二期 江苏省镇江市 8 GWh 建设中
4 镇江三期 8 GWh 建设中
5 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安徽省芜湖市 12 GWh 规划中
根据上表,目前发行人已有、在建或规划的五个项目,其布局地点及规划产能有所差异,分别利用了江苏、安徽及周边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优势和江西及周边地区的原材料供应链优势,但技术路线规划安排均保持一致,均是沿用三元软包技术路线方向。
(二)本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的技术路线、应用领域及目标客户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的实施均是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上述项目的技术路线保持一致,产品均为三元软包动力锂电池,应用领域均主要为新能源乘用车,目标客户均为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客户纷纷提高新能源汽车产能,在此背景下,公司已经与包括戴姆勒、广汽集团、长城集团、江铃集团在内的客户签订了销售框架合同,同时,根据已经获得的客户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进行预测,预计公司未来的潜在订单需求较大。
三、三元软包、磷酸铁锂等相应技术路线动力电池市场份额变化情况及预计市场规模
(一)三元软包、磷酸铁锂等相应技术路线动力电池市场份额变化情况当前市场主流汽车动力电池技术路线按照正极材料的不同可以分为磷酸铁
锂电池和三元电池两类。其中,按照封装方式区别可以进一步将三元电池划分为三元方形动力电池、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和三元圆柱电池。不同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具有不同的特点,其使用场景各有不同,面向不同的客户需求,不存在技术上的优劣替代关系。
8-1-18磷酸铁锂电池凭借较高的安全性能和循环性能,早期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商用车,在近几年,磷酸铁锂伴随技术升级,性能得以提升,凭借价格优势在乘用车市场出货量亦快速增长;而三元材料电池凭借能量密度高的优势,长期是新能源乘用车的主要选择。
2019 年以前,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续航 300km 以上的新能源乘
用车单车补贴金额达 4 万以上,同时对电池能量密度在 140Wh/kg 的车型给予超额补贴系数,国内多数车企选择能量密度更高的三元材料电池来达到高续航进而获得更多补贴。2019 年之后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续航 400km 以上车型补贴金额仅在2万左右,占整车购置成本已较低,三元材料电池相对磷酸铁锂在获取补贴能力上的相对优势削弱。同时,磷酸铁锂电池新封装形式的应用能够提高单位体积和质量下的电池容量,从而提高车辆续航能力,列如比亚迪的刀片电池技术。
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导致目前磷酸铁锂电池相较三元材料电池在成本上优势更加明显。2019年至2021年1-10月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占比较前期上升,三元材料动力电池市场份额所有下降。长期来看,在动力电池市场中,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两种技术路线基于各自特点将并存发展。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1年1-10月,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累计 107.45GWh,其中三元材料电池装机量为 54.03GWh,占比较 2020 年
1-10 月同比上升幅度为 100.1%;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为 53.21GWh,占比较 2020年1-10月同比上升幅度分别为316.4%。2021年10月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为15.42GWh,其中三元材料电池装机量为 7.00GWh,同比 2020 年 10 月上升 104.3%,
占当月份装机总量的 45.20%;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为 8.43GWh,同比 2020 年 10月上升249.5%。2018-2021年1-10月我国三元材料及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装机量情况如下:
2018年-2021年1-10月我国动力电池分材料装机量及市场份额情况
三元材料磷酸铁锂年份
装机量(GWh) 市场份额 装机量(GWh) 市场份额
2018年33.0958.17%22.1939.00%
2019年40.5065.20%20.8033.40%
2020年48.5058.10%34.6041.40%
8-1-19三元材料磷酸铁锂
年份
装机量(GWh) 市场份额 装机量(GWh) 市场份额
2021年1-10月54.1050.30%53.2049.50%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根据上表,2018年至2021年10月,三元材料动力电池的市场份额虽然有一定程度的波动但整体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且装机量由 2018 年的 33.09GWh 逐渐增长至 2021 年 1-10 月的 54.10GWh。
锂离子电池根据封装方式和形状不同,可分为圆柱、方形和软包电池,核心差异在于圆柱和方形电池主要采用金属材料作为外壳,软包动力电池采用铝塑膜作为外壳。
2017年-2020年我国分形状动力电池装机量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年份2020201920182017
软包电池9.50%7.90%15.50%15.30%
圆柱电池9.70%7.30%12.60%27.20%
方形电池80.80%84.80%71.90%57.50%
数据来源:GGII
国内方形动力电池起步较早,加上方形电池的结构及生产工艺相较软包电池更为简单,国内以宁德时代,比亚迪和国轩高科等为代表的动力电池厂商均以方形动力电池为主要路线,CTP(无模组动力电池包)技术和刀片电池技术等革新提升和优化了方形电池的电池系统整体能量密度,推动方形动力电池市场份额提升。
软包动力电池具备更高的能量密度和更好的安全性,因而受到以戴姆勒、现代、起亚、日产、通用、保时捷、Stellantis 为代表的海外主流车企的青睐,将软包动力电池作为其重要供应链选择。2020年,全球销量排名前十的新能源乘用车中,软包电池配套已上升至 6 款。据起点研究院(SPIR)数据,2020 年我国实现软包电池装机的企业共有26家,主要企业包括孚能科技、捷威、宁德时代等,前10家企业合计装机量合计占比92.3%。近年来,软包动力电池凭借其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设计灵活、内阻相对较小等优点在国内的应用逐渐增多。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1 年前三季度,我国方形动力电池装机量为8-1-2069.47GWh,较 2020 年前三季度同比上升 175%;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6.33GWh,
较 2020 年前三季度同比上升 212%;圆柱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6.63GWh,较 2020年前三季度同比上升23%。
公司目前所采用的三元软包技术路线,具有长续航里程、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等优异性能,符合动力电池技术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未来公司将依据市场发展趋势,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量身定做最佳的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
(二)三元软包、磷酸铁锂等相应技术路线动力电池预计市场规模
根据高工锂电(GGII)预测,2021 年-2025 年我国锂电池出货量将从 2021年的 229GWh 增长至 2025 年的 611GWh。
2021-2025中国锂电池出货量预测
700
611
600
509
500
410
400
314
300
229
200
100
0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中国锂电池出货量(GWh)数据来源:GGII
根据高工锂电(GGII)预测,2022 年-2025 年,我国软包电池的市场份额将从 12%升至 16%,中国软包动力电池出货量到 2025 年预计达 88.6GWh。2022 年-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分形状市场份额预测情况如下:
2022年-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分形状市场份额预测
8-1-21市场份额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软包电池12.00%13.00%14.00%16.00%
圆柱电池13.00%13.50%13.80%14.00%
方形电池75.00%73.50%72.20%70.00%
数据来源:GGII
根据 SNE Research 预测,到 2030 年,全球软包电池的市场份额将提升至
42%,2030 年全球软包动力电池需求量达 1241GWh。2021 年-2030 年全球动力
电池分形状市场规模及份额预测情况如下:
2021年-2030年全球动力电池分形状市场规模预测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2024年E 2025年E 2026年E 2027年E 2028年E 2029年E 2030年E
圆柱电池5184112139171202210246289334软包电池811552233164095126418079881241方形电池13523832844958170082798811511380方形电池软包电池圆柱电池
数据来源:SNE Research
综合来看,未来在动力电池市场中,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两种技术路线将并存发展,且三元软包技术路线仍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为本次募投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四、结合发行人产能安排、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技术及价格竞争优劣势、
发行人市场份额,在手订单、行业技术路线发展趋势等量化分析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一)发行人产能安排、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动
8-1-22
单位:GWh力电池系统产品的整体产能、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7-9月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产能注 1(MWh) 1922.27 5207.91 4144.56 3134.25 2018.00产量(MWh) 1306.54 2450.31 1876.38 2816.39 1874.00
产能利用率67.97%47.05%45.27%89.86%92.86%
销量注 2(MWh) 1402.28 2610.49 1189.40 2268.99 1921.66
产销率107.33%106.54%63.39%80.56%102.54%
注1:上述产能统计的为实际生产中的有效产能;
注2:上述销量包含其他业务收入中的产品销量。
公司现有产能分别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和江苏省镇江市,2018年8月,公司设立孚能镇江,并计划充分利用镇江当地的区位优势、配套产业链优势、人才优势、客户优势,在镇江分三期合计新建年产 24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目前镇江一期已投入生产,镇江二期、镇江三期仍在建设中。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相对低位,主要是受以下因素影响:1、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下游企业出现交通限制、人员管控、开工时间晚、间歇性停复工等因素影响较大,造成公司2020年度产能利用率较低;2、同时公司客户结构出现较大变动,根据行业惯例,新平台产品批量生产前会经过多轮样品供货测试,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因此产品验证及产能爬升造成产能利用率较低;3、因与戴姆勒的长期合作关系,戴姆勒要求公司在保留部分产能的基础上进行产线认证。根据在手订单及未来需求预测,随着戴姆勒、广汽集团等客户需求量的不断增加,未来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将逐渐饱和。
2021年7-9月,公司产能利用率明显上升,主要是随着戴姆勒及广汽等客户
的需求提升和镇江一期的逐步爬产,公司新增产能得以释放,并且依据公司在手订单及未来客户需求预测,预计未来产能利用率将继续提升且维持在较高水平以满足不断新增的市场需求。
随着国内外整车企业对于动力电池性能要求的不断提升,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凭借其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等重要优势,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将继续占据相当市场份额。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供应能力,加强与国内外整车企业的合作关系,增强公司服务下游客户的能力,改善国内高端三元
8-1-23软包动力电池产能不足的现状。
(二)技术及价格竞争优劣势
1、不同材料体系动力电池对比
不同材料体系是决定动力电池产品能量密度、充放电性能等电化学性能的关键因素。动力电池一般由单体电芯组成模组,再由模组组成电池包,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不同材料体系差异,主要体现在单体电芯层面。
项目三元材料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核心原材料三元正极材料当前价格核心原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当前
原材料价格约为22万元/吨。其他原材料相近、价格约为9.5万元/吨。其他原材料价格无显著差异相近、价格无显著差异产品充放电性能好一般
充放电次数(循环寿命)800-2000次>2000次
质量能量密度为 220-300Wh/kg,下 质量能量密度为 100-200Wh/kg,磷一代三元材料可进一步提升质量能酸铁锂材料自身能量密度存在上能量密度
量密度至 320-380Wh/kg;同时,其 限,导致磷酸铁锂电池电芯能量密(电芯)
体积能量密度也较高,为500-度存在上限;同时,其体积能量密度
800Wh/L 相对较低,为 300-500Wh/L好,磷酸铁锂材料稳定性好、热稳定较好,通过材料改性和包覆技术等安全性性高,单体电芯电压低,使得电芯安及软包封装将大大提升电池安全性全性好低温性能好差
使用寿命8-15年8-20年产品售价较高一般
三元材料可回收、拆解、再利用,从环境保护回收价值不高而有利于环境保护
注:1、原材料价格来源于 SMM(上海有色金属网)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为含税均价;2、其余数据来源于 GGII、CNKI 和公开资料搜集。
三元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产品充放电性能好、低温性能好、可回收等优势,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磷酸铁锂相比之下,价格更低,使用寿命更长,除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外,还适用于储能电池领域。
不同材料体系电芯核心差异为正极材料等不同,而生产工艺主要取决于封装形式等,因此,不同材料体系电芯在人工成本、设备成本、制造难度、工艺先进性和生产效率上无显著差异。
2、不同封装形式动力电池对比
软包、方形、圆柱是指锂离子电池采用不同的封装方式,并最终导致锂离子
8-1-24电池形状不同。圆柱和方形电池主要采用钢壳或铝壳作为外壳,软包动力电池采
用铝塑膜作为外壳。不同封装形式可搭配不同的电池材料体系。
项目软包电池方形电池圆柱电池(新型4680)核心原材料差异为软包电池
核心原材料差异为铝壳、盖
采用铝塑膜、极耳及热封装。核心原材料差异为钢壳、盖帽及激光封装。目前单位电原材料成本目前单位电量的铝塑膜加极帽及压力封装,目前单位电量的盖帽及激光封装成本较耳的成本与方形的铝壳加盖量的盖帽成本较高。
高。
帽相近制造难度高中高生产效率中中高
采用铝塑膜封装,重量轻、电芯几乎无膨胀,适合高能空间利用率高;叠片工艺同采用铝壳封装,电芯较重、量密度的硅碳负极,导致电能量密度样提升空间利用率,从而使体积较大,使得电芯能量密芯能量密度高,但成组效率得电芯能量密度高,但目前度一般,但成组效率高较低成组效率一般好,采用铝塑膜封装,一旦中,电池热失控时可能会爆电池发生热失控,膨胀增加中,由于采用铝壳封装,一炸。尽管单体电芯由于容量电池阻抗,电池胀气冲破铝旦电池发生热失控,热量无安全性小,热失控时相对威力小;
塑膜,释放气体及大量热量,法大面积释放、内部压力较但电池包级别由于电芯数量
减少电池热失控的危害,从大,容易引起爆炸众多,安全性容错率低而大大提升安全性
适合应用新能源乘用车、客车和专用新能源乘用车、客车和专用目前主要是特斯拉采用新型场景车,尤其是中高端车型车、储能4680圆柱电池。
注:数据来源于 GGII 和公开资料搜集。
不同封装方式电芯由于可采用不同的电芯材料体系,在产品充放电性能、使用寿命、环境保护等方面无显著差异。
3、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技术及价格优劣势
综上所述,从材料体系对比角度,发行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采用三元正极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产品充放电性能好、低温性能好、可回收等优势,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但三元正极材料价格较高,且循环次数、安全性等相较磷酸铁锂电池存在一定提高空间。
从封装形式对比,发行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采用铝塑膜封装,具有电芯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等优势和先进性,主要应用于新能源乘用车的中高端车型,同时工艺、难度较方形圆柱成本较高不存在优势。同时可选供应商有限,进而造成单位成本较高。
远期来看,高镍三元动力电池是未来发展方向之一。首先体现在性能端,磷酸铁锂材料能量密度已接近理论天花板,未来提升空间有限,而三元材料能量密
8-1-25度距理论值仍有一定提升空间,未来有望随着镍含量的升高而进一步提升,后期
随着 CTP(无模组动力电池包)、CTC(一种将电芯直接集成至底盘的技术)等
工艺技术有望应用于三元体系,两者能量密度差距有望拉大。同时,通过材料改性、电池结构优化、系统防护等策略,高镍三元安全短板将得到改善;第二是成本端,后期随着制备技术的进步、回收产业链成熟,高镍三元的降本速率将超过磷酸铁锂。
因此,发行人采用的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技术在产品性能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但同时较高的技术标准也造成了产品生产成本方面的短板,三元软包动力电池适用于对能量密度、续航里程、安全性等有更高要求的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尤其是中高端乘用车领域,发行人的技术优势为本次募投新增产能的消化奠定了基础。
(三)发行人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从动力锂电池整体市场情况来看,
2020 年至 2021 年 1-10 月发行人的装机量(GWh)不断提升,仅 2021 年前三季
度装机量已超过2020年全年装机量总和,且市场份额占比也相应提升。
2021年1-10月2020年
排名
企业 装机量(GWh) 占比 企业 装机量(GWh) 占比
1宁德时代54.4850.7%宁德时代31.7950.0%
2比亚迪17.8816.6%比亚迪9.4814.9%
3 中航锂电 6.42 6.0% LG 化学 4.12 6.5%
4国轩高科5.525.1%中航锂电3.555.6%
5 LG 新能源 5.12 4.8% 国轩高科 3.32 5.2%
6亿纬锂能2.122.0%松下2.243.5%
7蜂巢能源2.051.9%亿纬锂能1.181.9%
8塔菲尔2.011.9%瑞浦能源0.951.5%
9孚能科技1.651.5%力神电池0.921.4%
10欣旺达1.361.3%孚能科技0.851.3%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自2018年以来,公司装机量及相应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地位保持稳定,公司市场行业地位如下:
8-1-26项目2020年排名2019年排名2018年排名
中国企业动力电池装机量775中国企业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111中国企业三元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443中国企业三元软包动力电池装机量111
资料来源:GGII公司逐年提升的市场份额及在国内三元软包动力电池领域常年维持的第一位排名,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四)在手订单
公司已与各大新能源汽车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包括戴姆勒、广汽集团、长城集团、江铃集团等,并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和更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产能扩张计划及市场需求,规划自身的产能扩张情况。
公司与重要客户戴姆勒、广汽集团等进入深度合作阶段,截至目前已收到主要客户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之后的在手订单较充足,合计销售量达 13.19GW。
公司未来五年根据已经获得的客户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进行预
测的潜在需求订单约为 262.74GWh。
预测潜在需求订单(GWh)项目
20222023202420252026合计
合计24.6849.8165.7762.4959.98262.74
综上所述,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客户纷纷提高新能源汽车产能,在此背景下,公司已与包括戴姆勒、广汽集团在内的客户签订了销售框架合同,同时,根据已获得的客户的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预测,预计未来公司潜在的需求订单量较大,能够满足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需求。
(五)行业技术路线发展趋势
动力电池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服务于新能源汽车各类性能、要求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年-2035年)》,未来国家将大力推动实施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开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
8-1-27隔膜、膜电极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
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同时,结合新能源汽车安全性、快充、循环寿命等性能要求,提升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提高充电速度、提升使用寿命等也是行业重要技术发展趋势。
1、三元电池能量密度高,能够满足高续航里程发展趋势的需求
正极材料决定了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性能。按正极材料划分,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等技术路线,市场主流路线为磷酸铁锂及三元材料两种。其中,三元材料是指含镍钴锰三种元素或镍钴铝三种元素组成的正极材料,即镍钴锰酸锂(以下简称“NCM”)或镍钴铝酸锂(以下简称“NCA”)。各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技术指标对比如下:
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三元材料项目
电池 NCM 电池 NCA 电池
化学式 LiFePO4 Li(NixCoyMnz)O2 Li(NixCoyAlz)O2结构类型橄榄石层状氧化物层状氧化物
电压平台(V) 3.2 3.65 3.7理论比容量(mAh/g)实际比容量
130-150155-210(mAh/g)
压实密度(g/cm3) 2.1-2.6 3.4-3.9平均能量密度
100-200180-300(Wh/kg)
循环寿命(次)>2000800-2000500-2000低温性能一般好好高温性能好一般差安全性好较好较差
动力电池、储能型锂电
主要应用领域动力电池、储能型锂电池池
安全性好、成本较低、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好、电化学性能稳定、低温优势循环寿命好性能好
能量密度较低、低温性
劣势钴资源紧缺、热稳定性差、生产工艺复杂能差
资料来源:CNKI
在政策的影响和乘用车消费者对更强续航能力的需求下,受限于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瓶颈(尤其是体积能量密度低,导致较难应用于空间狭小的乘用车),为了实现动力电池高能量密度、新能源汽车长续航里程等目标,三元材料已成为
8-1-28动力电池行业的技术发展主流路线之一,尤其是在性能要求更高的中高端新能源
乘用车领域,符合未来发展趋势。
2、软包动力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和高安全性能的重要优势,符合动力电池
的技术发展趋势
锂离子电池根据封装方式和形状不同,可分为圆柱、方形和软包电池。三种动力电池的组成要素区别不大,核心差异在于圆柱和方形电池主要采用金属材料作为外壳,软包动力电池采用铝塑膜作为外壳。由于形状不同,也形成了圆柱卷绕、方形卷绕和叠片三种制造成型工艺。三种形状动力电池的主要技术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软包电池方形电池圆柱电池(新型4680)壳体铝塑膜钢壳或铝壳钢壳或铝壳制造工艺叠片或卷绕叠片或卷绕圆柱卷绕能量密度高中中成组效率中高低安全性高中中生产效率中中高标准化程度低中高一致性中中高充放电倍率高中中
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
生产工艺成熟、对电芯保生产工艺成熟、电池包成
优势好、重量轻、外形设计灵
护作用强、成组效率高本低、一致性高活
外壳强度低、成本高、制整体重量重、能量密度整体重量重、成组效率劣势
造工艺要求高低、安全性不足低、能量密度相对较低
资料来源:GGII
软包动力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和高安全性能的重要优势,符合动力电池的技术发展趋势。软包动力电池具体技术性能特点如下:
软包动力电池性能具体优势
结构上采用铝塑膜包装,铝塑膜重量轻、空间利用率高,使得电芯能量密度能量密度高相对提升
安全性能好发生安全问题时,铝塑膜一般会鼓气裂开,由于机械性能不强,不会爆炸循环寿命长经测试100次循环衰减比铝壳少4%-7%
容量高较同等规格尺寸的钢壳电池容量高50%,较铝壳电池高20-30%
8-1-29软包动力电池性能具体优势
重量轻较同等容量的钢壳方形电池轻40%,较铝壳方形电池轻20%内阻小极大的降低电池的自耗电
设计灵活,在特定、异形、狭小空间可以容纳更多电芯,配合客户需求定叠片设计制,适配多种车型资料来源:电池中国
3、三元软包技术路线属于车用电池市场主流技术路线之一,具备发展前景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技术相比其他主流车用动力电池产品技术,具有能量密度高、产品充放电性能好、安全性能好、使用寿命较长、环保可回收等优势和先进性,且其制造难度高、工艺先进性高,对企业的研发、工艺和生产管控水平要求高。在核心原材料上,随着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以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规模的扩大,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所需原材料价格剔除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外,总体呈下降趋势。另外,我国动力电池产业链完善,原材料供应相对充足、稳定。三元软包动力电池适用于对能量密度、续航里程、安全性等有更高要求的新能源乘用车领域,尤其是中高端乘用车领域。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一直是海外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主流技术选择路线。日产、雷诺等自 2011 年起,便为旗下主要新能源汽车例如日产 Leaf、雷诺 ZOE 等选用三元软包技术路线。截至目前,戴姆勒、大众、奥迪、通用、现代起亚、北汽、广汽、长城、奇瑞等多家国内外主流车企,已开发多款配套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或正在进行三元软包动力电池配套汽车开发。2020年,全球销量排名前十的新能源乘用车中,软包电池配套上升至6款。
海外及中国市场,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销量排名前十的新能源乘用车型中采用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2020年2019年
海外情况中国情况海外情况中国情况序号是否是否是否是否采用采用采用采用车型销量车型销量车型销量车型销量三元三元三元三元软包软包软包软包北汽新
特斯拉36.5特斯拉特斯拉
1否13.75否25.24否能源11.11否
Model 3 2 Model 3 Model 3
EU
8-1-302020年2019年
海外情况中国情况海外情况中国情况序号是否是否是否是否采用采用采用采用车型销量车型销量车型销量车型销量三元三元三元三元软包软包软包软包宏光宏光日产比亚迪
2 MINI 11.93 否 MINI 11.28 否 6.82 是 6.16 否
Leaf 元 EV
EV EV
雷诺10.0雷诺宝骏新
3 是 欧拉 R1 4.68 否 4.74 是 6.01 是
ZOE 4 ZOE 能源特斯拉三菱埃安奇瑞
4 Model 7.97 否 4.56 否 Outlande 4.00 否 3.94 是
Aion S EQ
Y r现代起比亚迪
5 亚 6.51 是 秦 EV 4.12 是 宝马 i3 3.80 否 3.41 否
唐 DM
Kona大众现代起比亚迪
6 5.69 是 奇瑞 eQ 3.82 否 3.73 是 3.29 否
ID.3 亚 Kona E5广汽新日产理想大众
75.57是3.26是3.31否能源3.25否
Leaf ONE Golf
Aion S
奥迪 e- 比亚迪 现代起 上汽荣
84.79是2.88否3.22是3.05是
tron 汉 EV 亚 NIRO 威 Ei5
宝骏 E 蔚来 丰田 长城欧
94.77是2.79否3.21否2.85否
系列 ES6 Prius 拉 R1宝马5欧拉特斯拉吉利帝
104.68否系2.34否2.78否2.84否
R1 Model X 豪 EV
PHEV
资料来源:Marklines、乘联会
注:“是否采用三元软包”指该车型中有三元软包动力电池配套产品。
另外,海外主流车企在电动化平台开发时,采用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技术路线,且加速新款电动车型在中国市场的布局,将对国内车企新能源汽车开发战略提供参考,进一步带动国内车企对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需求。
综上所述,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技术符合行业未来发展趋势,能满足行业发展需求,未来随着电动汽车全球化浪潮到来,国内外三元软包电池的渗透率有望获得较大的提升,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六)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1、充分利用良好的客户资源积累,开展前瞻性的市场营销策略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自主研发的高能量密度、超长寿命、高倍率快充能力、高安全性能的优质电池产品已广泛推向市场。自2016年以来,公司出货量、装机量及相应市场份额增长迅速,与多个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
8-1-31司坚持合作共赢为基础,制定了短期加中长期结合的营销战略。短期来看,公司
全力保障戴姆勒客户现有项目的保质保量交付,并不断开拓戴姆勒客户的其他新平台项目;公司不断加深与广汽、吉利路特斯、TOGG、东风、长城、江铃等现
有客户的合作,努力提升市场份额,争取更多项目;公司还将重点拓展欧系、美系、日韩系优质整车企业,以及国内外造车新势力企业,不断扩大公司的乘用车企业客户。中长期来看,公司将进行多元化市场开拓,积极在动力电池、储能和新兴业务进行布局;一方面,以整车大客户为核心,重点开拓在智能电动汽车时代具有高潜力的客户,积极布局换电模式和共享出行领域;另一方面,公司将依托强大的技术储备,资源和渠道的积累,在工商业储能、电网侧储能展开布局,重点开发央企客户,形成示范效应;同时积极拓展电动摩托车、船舶、工程机械等特殊市场的头部客户。
公司未来五年根据已经获得的客户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进行预
测的潜在需求订单约为 262.74GWh。
预测潜在需求订单(GWh)项目
20222023202420252026合计
小计24.6849.8165.7762.4959.98262.74
良好的客户资源积累、具有前瞻性的市场营销策略和客户供货周期需求充足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2、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强化产品和技术的创新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在研发上给予高度重视和持续不断的大量投入。2018年-2021年1-9月,公司研发投入金额持续增长,分别为11272.96万元、27082.34万元、37186.62万元和39268.05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4.95%、11.06%、33.21%、19.98%。
公司已实现量产 NCM811 软包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达 285Wh/kg,循环寿命超2000次,充电30分钟电量可达80%以上,能够满足零下20摄氏度下充电要求。目前公司已经开发并验证了能量密度达到 330Wh/kg 的下一代电动汽车电池。
同时,公司正在研发下一代高镍正极材料电池技术,采用独创包覆技术和电解液体系技术等,使得电芯能量密度达到 400Wh/kg;采用无钴化设计,大幅降低成
8-1-32本。同时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进行多元化市场开拓,积极在动力电池、储能和
新兴业务进行布局。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与动力电池国际科研院所、知名机构、行业顶尖专家加深研发合作,突破锂电池在新能源汽车、储能等关键应用领域的核心技术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水平和能力。
公司不断强化产品和技术的创新,进而提升产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为新增产能的市场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本项目土地、环评批复进展情况
(一)“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土地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位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宗地号为(三)2021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已于当日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续公司将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二)“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环评批复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8日取得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芜环评审[2021]248号)。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1)中相关问题,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投资明细组成部分各
科目的测算明细及依据;
3、查阅了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募投项目的相关预案,核查其投资明细的具
体组成及测算过程,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对比核查本次测算的谨慎性及合
8-1-33理性。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针对上述(1)中相关问题,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在投资总额测算依据的选定方面基本一致,不存在差异。但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属于新建生产基地,IPO 募投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属于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使得该项目在投资构成、投资总额方面与本次项目存在差异,本次测算的投资总额及单位产能投资额均具有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设备购买与新增产能相配套,具有必要性,本次募投项目
单位 GWh 的设备投资金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募投项目及发行人 IPO 募投项
目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设备购置价格具有公允性;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购置的土地面积和拟建设的场地面积与公司项
目实施需求相匹配,面积规划具有合理性;建设单价略高于同行业可比项目平均水平,因本次建设设计新建研发大楼/中试线等研发领域建设、行政综合配套、公用动力和市政配套设施,使得单位造价水平略有提升,土地单价符合当地平均水平,相关单价具有合理性。
问题3.关于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
218205.61万元、231367.31万元、91128.46万元和63785.54万元。2020年
销售收入大幅下滑;(2)报告期内,发行人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56%、22.72%、9.81%和-7.53%,毛利率波动较大;(3)在销售端,三元软
包动力电池目前仍处于导入期,公司采取了价格跟随战略,参考市场价格确定自身产品的销售价格。在成本端,由于三元软包技术路线在原材料使用、封装环节等方面与其他类型的动力电池有一定差异,单位成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4)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8-1-3412060.96万元、12142.98万元、21139.36万元和11095.56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21.48万元、13122.77万元、-33100.43万元和
-22636.26万元,公司的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一定依赖。
请发行人说明:(1)2020年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结合平均单价、单位成本,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且波动较大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3)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偏低但单位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存在降价处理和折价
销售等情形,分析主要产品是否具备技术先进性,是否得到市场认可;(4)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依赖的情况,量化分析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5)结合日常运营资金支出、主要产
品销售情况等,预计达到盈亏平衡的时间点,预计达到盈亏平衡点的销量与报告期已实现销量的差异情况。
请保荐机构对就净利润持续为负是否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2020年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218205.61万元、231367.31万元、91128.46万元和145296.30万元。2020年销售收入大幅下滑,主要系下游主要客户发生重大变更所致。2020年,由于多地网约车政策调整,个别客户销售不及预期,加之部分客户决定车型迭代,导致原计划订单收入无法实现。同时,汽车行业供应链长周期特点决定了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立刻将闲置产能用于新
客户产品的生产,导致公司部分产能无法完全释放,公司2020年业绩下滑较多。
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业务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系统3045087.213942582.073858352.57
国轩高科动力锂电池308913.21627715.67432097.94
8-1-35亿纬锂能锂离子电池570578.49667042.16451961.35
同行业平均值1308192.971745779.971580803.95
孚能科技63785.5491128.46231367.3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在三季度报告中列示业务分类收入,因此使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各类业务收入进行比较。
根据上表,2020年度,公司动力电池系统收入与同行业均值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以前年度客户集中度较高,受单个客户需求影响较大。2019年度,关于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2019年度
宁德时代41.88%
国轩高科62.80%
亿纬锂能25.77%
同行业平均值43.48%
孚能科技90.58%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较早,已形成一定产能规模,客户集中度低,单一客户销售对其收入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公司因产能不足,不能同时服务多个客户的多个车型,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2019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0.58%,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因此2020年度个别客户的车型销售情况和产品更迭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7-9月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81510.7663785.5491128.46231367.31218611.41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过前期订单积累、大力拓展客户、产品调试、产能
爬坡等过程,经营逐渐复苏,收入较2020年度同期已有大幅提升。
二、结合平均单价、单位成本,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且波动较大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一)结合平均单价、单位成本,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且波动较大
8-1-36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Wh
公司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产品单价0.670.861.061.17
单位成本0.750.770.821.13
毛利率-11.17%9.81%22.72%3.56%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19年度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而后呈下降趋势。
1、2019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9年,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虽然产品单价有所下降,但单位成本下降的幅度较大。2019年,随着公司采购规模的扩大,公司与供应商积极开展战略合作,与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签署多项采购框架协议,使得2019年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较2018年明显下降,降幅超过2019年公司产品单价的下降幅度,带动当期毛利率上升。
2、2020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0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毛利率较2019年减少12.91个百分点,主
要系2020年产品单价下降约18.87%,而成本下降幅度不及产品单价降幅所致。
2020年,受补贴退坡、行业竞争加剧等大环境影响,动力电池行业整体呈均价下降的行业趋势。同时,公司存在以下影响单价因素:
(1)为持续开拓下游整车客户市场,公司以优惠的价格为切入点发展重要客户,挖掘潜在的业务增长机会。
(2)2020年度,公司个别客户受疫情及网约车政策影响,对车型进行更新迭代,公司为其备货的电芯形成较大库存。为减少库存,公司对相关电芯进行降价处理。
2020年度,动力电池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走低,有利于降低公司单位成本。
8-1-37但与此同时,2020年受主要客户变动影响,公司收入减少,相应生产规模缩减;
且2020年开始镇江一期工厂逐渐转固,公司因产能爬坡及产能未完全释放从而未形成规模效益,造成单位折旧摊销增加,公司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不及产品单价降幅。
综合上述,2020年受行业环境及其他众多因素影响,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单价下降较多,且单位成本降幅不及产品单价降幅,毛利率下滑。
3、2021年1-9月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1年1-9月,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滑且为负数,较2020年减少20.98个百分点,主要系产品单价下降幅度大于成本下降幅度所致。
2021年1-9月,公司产品单价较2020年度下降22.09%,主要原因包括:
(1)动力电池是新能源车价值链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部件,占新能源车成本
比例较高,动力电池价格下降是新能源车成本下降及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报告期内,受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不断退坡以及动力电池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下游整车厂商将终端价格下降的压力不断向公司所处行业转移,产品价格处于下滑通道。
(2)公司与下游客户主要实行议价谈判的机制。报价主要根据原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及客户议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2018年至2020年,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等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公司前期基于当时原材料市场行情趋势与客户协商确定2021年产品销售价格,定价较低。
(3)2021年1-9月,基于个别客户和公司业务合作量快速攀升,公司给予
对方一定的价格优惠,锁定良好的合作关系。
(4)公司在批量供货前,会向客户提供样品,由于样品动力电池系统早期
开发成本较高,相应销售定价高于批量供货产品。2021年1-9月,公司样品销售收入占比低于2020年度,拉低整体销售单价。剔除样品收入影响,2021年1-9月,公司批量供货产品单价较2020年度下降10.67%。
2021年1-9月,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成本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批量
8-1-38供货收入占比增加拉低整体销售单位成本,以及销售的部分库存电芯已在2020年度计提跌价准备,减少2021年前三季度销售成本所致。2020年和2021年1-9月,剔除库存电芯及样品供货影响后,公司各期间批量供货单位成本比较如下:
单位:元/Wh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
批量供货单位成本(不含电芯产品)0.770.73
根据上表,剔除电芯及样品供货影响后,2021年1-9月公司批量供货单位成本较2020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2021年开始锂电池行业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2021年前三季度锂电池材料价格普遍上涨,例如,“三元523动力单晶材料的价格由11-13万元每吨上涨到18-20万元/吨;人造石墨负极由3.2-4.5万元/吨上涨到4.0-6.0万元/吨;电解液由3.5-5万元/吨上涨到9-11万元/吨”。(数据来源:GGII)
2021年1-9月,公司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较多。由于公司2020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一定程度上缓减了2021年前三季度部分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因此,2021年1-9月,公司批量供货单位成本(不含电芯产品)的涨幅不及当期原材料价格的涨幅。
综合上述,2021年1-9月,公司动力电池产品单价下降较多;同时受动力电池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影响,公司单位成本降幅不及单价降幅,从而使得2021年1-9月公司动力电池产品毛利率大幅下滑。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的毛利率比较如下:
单位:%
公司业务2021年1-6月[注]2020年2019年2018年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系统23.0026.5628.4534.10
国轩高科动力锂电池19.2724.7233.3728.80
亿纬锂能锂离子电池22.9526.1323.7617.64
同行业平均值21.7425.8028.5326.85
孚能科技动力电池系统-7.539.8122.723.56
注: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1年1-9月各业务的毛利率,因此以2021年1-6月的数据进行比较。
8-1-39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毛利率
变动趋势一致,2019年度有所上涨,然后逐年有所下降,但公司毛利率波动幅度大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包括:
1、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产品内容多样化、应用领域广泛
鉴于公司独特的三元软包技术路线特点,A 股资本市场中并没有完全对应可比的公司。从所处大行业和下游客户的角度考虑,可比公司选择有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和国轩高科,但该三家可比公司的技术路线形成的产品内容、应用领域与孚能科技有所不同,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业务产品内容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涵盖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商用车宁德动力电池
包括电芯、模组/电箱及电池包以及其他新能源出行工具及电动船舶、叉车时代系统和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
产品广泛应用于:
·纯电动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以及混合
磷酸铁锂材料及电芯、三元材料及国轩动力锂电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领域。
电芯、动力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及
高科池·通讯基站、储能电站、船舶动力电池、风储能型电池组等
光互补设备、移动电源以及两轮电动车等新能源创新业务领域。
· 小型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TWS(无线蓝消费电池(包括小型锂离子电池和牙耳机)、智能穿戴及电子雾化器亿纬锂离子电三元圆柱电池)、动力电池(包括三·三元圆柱电池应用于电动工具、两轮电动
锂能池元软包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车等领域方形电池)
·动力电池应用于乘用车、储能等业务领域
孚能动力电池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电芯、模组和应用领域以新能源乘用车为主,同时涵盖新科技系统电池包能源专用车、电动摩托车等
根据上表,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的内容及应用领域更加广泛。
孚能科技基于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在动力电池行业的长期积累,以及对于动力电池技术路径发展和市场应用趋势长期研究,专注于发展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技术路线。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主要包括三元软包电池、三元方形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型电池组、消费电池等。由于三元软包动力电池产品具备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充电快速、温度适应性强等竞争优势,三元软包技术路线在原材料使用、封装环节等方面与其他类型的动力电池有一定差异,公司产品单位成本高于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产品。
8-1-40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应用领域除新能源乘用车外,还包括电动船舶、叉车和
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讯基站、储能电站、电子产品等行业,下游分散,抵抗行业风险能力较强。因此公司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毛利率存在差异性。
2、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经营规模存在差异,公司规模效应尚未显现
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整体营收规模较小,客户集中度高,易受单体客户变动影响。2020年度公司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更,导致公司收入下降较多,汽车行业供应链长周期特点决定了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立刻将闲置产能用于新
客户产品的生产,导致公司部分产能无法完全释放。2020年中期开始,镇江一期工厂投入使用,前期处于爬坡阶段,产能使用效率较低。相关因素导致公司产品折旧摊销成本增加,拉低毛利率。
3、最近一年公司低价处理库存电芯,降低毛利率水平
2020年度,公司个别客户受疫情及网约车政策影响,对车型进行更新迭代,
公司为其备货的电芯形成较大库存。为减少库存,公司对相关电芯进行降价处理,降低公司产品毛利率。
综合上述,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均值整体呈下降趋势,但由于产品内容、应用领域和规模效应不同,及公司处理库存电芯的原因,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三、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偏低但单位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存在
降价处理和折价销售等情形,分析主要产品是否具备技术先进性,是否得到市场认可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偏低但单位成本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偏低主要原因包括:(1)补贴政策滑坡、竞争加剧导致动力电池行业整体价格下滑;(2)公司前期基于2018年至2020年原材料市场行情趋势,与客户协商定价,销售价格较低;(3)公司为了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以较为优惠的价格深入合作关系;(4)2020年和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对下游客户车型变更导致的库存电芯进行降价处理,拉低公司产品销售单价。
8-1-4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较高的原因包括:(1)三元软包技术路
线在原材料使用、封装环节等方面与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有一定差异,进而单位成本较高;(2)2020年开始,公司镇江一期工厂逐渐转固投入使用。相较于2019年度,2020年和2021年1-9月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大幅上升,项目建设前期爬坡阶段损耗较多,且规模效应暂未显现,导致单位成本较高;(3)2021年开始,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生产成本增加。
(二)报告期内存在降价处理和折价销售等情形
2020年,由于多地网约车政策调整,个别客户销售不及预期,加之部分客户
决定车型迭代,导致原计划订单收入无法实现。公司为其备货的电芯形成较大库存。因此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相关库存电芯存在降价处理的情形。
(三)分析主要产品是否具备技术先进性,是否得到市场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在江西省赣州市、美国硅谷、德国斯图加特设立研发中心,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公司围绕电芯、电池包、电池控制系统(BMS)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发力,按照“量产一代,储备一代,规划一代”的原则,打造具有多维领先优势的立体技术阵列。
随着动力电池对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综合成本的更高要求,三元正极材料高镍化已成为目前发展趋势。高镍化是指NCM中,Ni元素的比例提升,即化学式Li(NixCoyMnz)O2中X的比例增加。公司已实现量产NCM811软包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达285Wh/kg,循环寿命超2000次,充电30分钟电量可达80%以上,能够满足零下20摄氏度下充电要求。目前公司已经开发并验证了能量密度达到330Wh/kg的下一代电动汽车电池。同时,公司正在研发下一代高镍正极材料电池技术,采用独创包覆技术和电解液体系技术等,使得电芯能量密度达到400Wh/kg;采用无钴化设计,大幅降低成本。
远期来看,高镍三元动力电池是未来发展方向之一。首先体现在性能端,磷酸铁锂材料能量密度已接近理论天花板,未来提升空间有限,而三元材料能量密度距理论值仍有一定提升空间,未来有望随着镍含量的升高以及工艺技术改进而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材料改性、电池结构优化、系统防护等策略,高镍三元
8-1-42安全性能有望同步加强;第二是成本端,后期随着制备技术的进步、回收产业链成熟,高镍三元的降本速率将超过磷酸铁锂。目前海外传统燃油车头企业加速转向电动化,纷纷加码高镍三元路线。
综合上述,公司主要产品具备技术先进性,并已与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形成合作关系,得到国际、国内一流客户的高度认可。未来随着全球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的迅速增长,越来越多国内外车企对动力电池的成本、安全性和具体性能要求不断提升,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凭借自身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优异等特点,同时通过工艺改进降低成本,在全球范围内具备竞争力。
四、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依赖的情况,量化分析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及政府补助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2060.96万元、
12142.98万元、21139.36万元和23423.77万元,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和对外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2021年
项目公式2020年2019年2018年
1-9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A 5503.19 23067.24 1185.44 720.6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B 26332.67 3717.24 13163.32 13376.44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小计 C=A+B 31835.86 26784.48 14348.76 14097.08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D 31108.49 27145.70 14647.57 14193.94政府补助及投资收益占非经常性损益总
E=C/D 102.34% 98.67% 97.96% 99.32%额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8-1-43公司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政府补助5503.1923067.241185.44720.64
营业收入196493.90111965.23244962.87227565.24
政府补助占营业收入比例2.80%20.60%0.48%0.32%
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政府补助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2020年,发行人
政府补助收益金额较大,主要系当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补贴较多所致,且由于当期下游主要客户发生变更,收入减少,政府补助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
从长期看,发行人坚持大力度研发,用科技创新能力驱动公司业务发展。同时,公司通过产能提升、市场开拓、售后服务等方式发展主营业务,并获取经营利润。政府补助作为无偿资金,虽然对于公司业务发展导向、具体研发项目推进、形象展示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对于发行人的经营能力不具有重大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并不依赖于政府补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技术优势逐渐显现,公司的营运能力将逐渐提升,政府补助对于公司业绩的影响将逐渐降低。
(二)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新能源补贴政策是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培育消费者、促进产业化的重要方式,补贴退坡则是促进产业成熟的必经之路。补贴退坡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主要影响在于终端消费者的价格敏感性,如果新能源汽车在购车成本、性能等方面都不及传统燃油车,在消费导向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推广新能源汽车将存在一定阻碍。由于补贴系针对消费者购车价格的补助,其逐步退坡将直接反应在新能源汽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和性能上,并传导至动力电池企业,动力电池销售单价下降。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四部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原则上2020年至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新能源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国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尽管退坡短期对新能源汽车行业会造成一定冲击,但是在补贴退坡后,国家对改善充电环境(比如建设了大量的充电桩),改善出行环境,包括给电动新能源车,给予一些特殊的不限行、不限购,免购置税等优惠政策。2021年国家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包括:
8-1-44主要政策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城镇智
2021年能源
能电网建设,推动城镇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工作指导意国家能源局2021年4月质量发展,加快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适应高比见
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接入需求。
关于加快建
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立健全绿色
港口和机场服务大巴、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低碳循环发国务院2021年2月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要加强新展经济体系能源汽车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的指导意见关于提振大
宗消费重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施,消费促进释商务部等12部增加号牌指标投放。改善汽车使用条件,加强停车
2021年1月
放农村消费门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潜力若干措下调充电服务费。
施的通知国家出台的上述优惠政策长期来看仍能有效刺激新能源汽车的购置需求。
公司未来通过战略手段及创新模式,推动产业合作生态打造,积极谋划新的业务领域(如储能),拓展高成长性细分领域新市场和新业务,减少补贴政策滑坡带来的短期影响。
五、结合日常运营资金支出、主要产品销售情况等,预计达到盈亏平衡的时间点,预计达到盈亏平衡点的销量与报告期已实现销量的差异情况
(一)日常运营资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217095.45万元、282075.77万元、281165.75万元和273538.05万元。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336434.96万元,该部分短期负债需以相应的货币资金进行支付。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人员薪酬及相关支出等方面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将相应上升;同时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规模也相应增加。考虑到近期供应链趋紧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公司为供应链保障所支出的资金可能出现更快增长。
(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18205.61万元、
231367.31万元、91128.46万元和145296.30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过前
期订单积累、大力拓展客户、产品调试、产能爬坡等过程,经营逐渐复苏,收入8-1-45较2020年度同期已有大幅提升。根据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及客户潜在需求订单预测,
未来公司销售收入将会显著增长。
(三)预计达到盈亏平衡的时间点,预计达到盈亏平衡点的销量与报告期已实现销量的差异情况
根据EV Volumes数据,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由2015年的54.7万辆增长至
2020年的325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3%。EV Tank预计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
乘用车销量将达到1800万辆;相较于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1%。因此新能源乘用车销量的持续增长为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市场基础。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为143GWh,同比增长
22%。2021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有望达到229GWh,同比增速有望超过60%。预
计2025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达到611GWh。高性能锂电池需求旺盛。
目前公司拥有赣州和镇江生产基地,产能建设进步扩大,服务多样化客户能力增强。未来随着公司在多领域客户的拓展、自身业务规模体量不断扩大和规模效应的累积,成本端不断优化升级可以提升利润空间。
目前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动力电池行业涨价呼声较高,公司与部分客户新签协议时已考虑原材料上涨因素,同时正在与现有客户就涨价事宜进行谈判沟通,并已获得阶段性进展,公司未来动力电池系统产品销售价格有望提升。
公司在成本端优化,价格端提升的基础上,通过扩大市场份额,积累规模效应,具备实现盈利拐点的可能性。
1、公司盈亏平衡点模拟测算假设条件
(1)收入模拟条件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493.90万元,同比2020年1-9月收入增长
252.14%,公司经营活动已逐步复苏。2021年收入预测按照实际在手订单的出货时间安排测算。公司的原材料成本与动力电池的销售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联动和价格传导机制,由于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因此2021年原材料上涨将会导致未来产品售价提高。综合行业增速背景及公司客户订单需求预测情况,考虑到后续年度公司业务布局,2022年及以后分两种情形测算,分别为低增速情景和高增速情
8-1-46景。
高增速实现的背景为:公司产能建设进展顺利,客户后续按照目前发出的订单需求预测实际提供订单。公司根据测算期内公司有效产能与客户提供的订单需求预测量孰低,作为未来公司产品销售量(目标销售量)。
低增速实现的背景为:公司后期产能建设进展不及预期,或者客户实际下发订单量不及其提供的订单需求预测,低增速的背景为上述目标销售量的70%。
(2)成本模拟条件
基于公司历史上的财务数据、业务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通过对单位原材料投入、人工安排、资产对应的折旧摊销及其他制造费用的测算,预测未来的成本。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带来的资源使用率的提高、产品成本的不断优化、原材料市场价格企稳,公司可以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3)费用模拟条件
基于公司历史上的期间费用比率、未来期间费用投入预算,并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费用率,综合确定公司测算期间的费用。
2020年公司的期间费用为69894.23万元,较2019年度同比增长28.69%。公司
2021年1-9月期间费用总额较2020年同期增长41.12%。结合上述测算期间费用的方式,经测算,2022年及以后在公司收入低增速的情景下,测算期间费用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2.04%;在公司收入高增速的情景下,测算期间费用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3.18%;上述费用增长率与历史期间费用增长率具有一致性。
2、模拟测算结果
根据模拟测算,公司实现收入高速增长的情境下,2022年扭亏为盈;低增速增长的情境下,公司2024年可实现微盈。
上述测算为公司根据历史财务数据、业务经营现状、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客
户需求预测,基于现有产能和在建产能投产情况进行的模拟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上述测算未考虑公司2021年及测算期间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对应的股份支付、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
8-1-473、预计达到盈亏平衡点的销量与报告期已实现销量的差异情况
2021年1-6月主营业务中动力电池销量为0.99GWh,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
2021年7-9月单季度实现主营业务动力电池销量1.17GWh。根据发行人在手订单、已获得客户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结合发行人自身产能情况,公司预测在高速增长的情境下,2022年可以扭亏为盈,当期销量为12.92GWh;低速增长的情境下,2024年可以扭亏为盈,当期销量为18.31GWh。
六、请保荐机构对就净利润持续为负是否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关于发行人净利润持续为负对持续盈利能力影响的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从收入、单价、成本、费用等角度量化分析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净利润
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客户发生变更,收入规模大幅下滑。受补贴政策滑坡、
2018年至2020年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对动力电池单价传导等影响,以及公司
低价处理因客户变更导致的库存电芯、为维护客户合作关系采取优惠的价格战略,
2020年和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产品单价下降较多,而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不及单价降幅,因此,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毛利率下滑。
2020年开始,孚能镇江正式投入运营,管理费用增加较多。同时公司为了保
持产品技术先进性,研发费用持续增加。期间费用增加进一步拉低了公司营业利润并导致净利润最近一年一期大幅下滑。
2、分析发行人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并
与同行业变动趋势进行比较,并分析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平是否仍处于正常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技术路线。公司动力电池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一致,但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在产品内容、应用领域和销售规模方面存在差异,公司动力电池产品毛利率低
8-1-48于同行业均值,且变动幅度高于同行业变动水平。
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过前期订单积累、大力拓展客户、产品调试、产能
爬坡等过程,经营逐渐复苏,收入较2020年度已有大幅提升。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行业的竞争态势和发展情况、市场空间,
公司新增订单、行业竞争优劣势,公司未来市场开拓、业务成长、产能建设等方面规划和不确定性风险,以及公司为改善盈利状况采取的措施。
4、获取发行人客户的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量,统计发行人潜在订单预测数量。
5、查阅发行人所处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的行业趋势研究报告,了解动力电
池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判断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变化。
6、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因2021年开始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动力电池
行业涨价呼声较高;并获取公司与部分客户新签订的协议,了解公司产品价格上升变动情况。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增长趋势、动力电池价格未来价格走势、发行人产能建设规划、潜在订单需求预测以及发行人自身增强自身核
心竞争力所采取的措施,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持续为负不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4.关于本募项目收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2020年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净利润为负;与公司产品配套的多家客户车型销售情况不佳,客户需求不达预期;(2)经测算,项目建成后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95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80%。
请发行人说明:(1)收益测算中销量、单价、人员数量、毛利率等关键测算指标
的确定依据,预测收入及净利润的预测结果;(2)结合2020年销售收入大幅下
8-1-49降、报告期内客户需求下降、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继续扩
产的必要性,预计销量和收入的可实现性,并结合上述情况分析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3)在募投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相关折旧、摊销等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请申报会计师对前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结果是否具备谨慎性及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收益测算中销量、单价、人员数量、毛利率等关键测算指标的确定依据,预测收入及净利润的预测结果
本次募投项目中,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不涉及效益测算,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收益测算中的销量、单价、人员数量、毛利率等关键测算指标的确定依据及预
测收入及净利润的预测结果情况如下:
(一)营业收入测算
本募投项目规划的产品为电池模组,规划产能为 12GWh,项目建设期为 1.5年。
本项目产品销量综合考虑了三元软包的生产工艺难度和目标客户需求,结合公司历史生产情况进行预测。本项目产品单价依据公司现有订单单价、未来需求订单情况进行预测,并充分考虑到本项目投产及行业内类似竞争性产品的产能释放可能使产品单价有所下降,因此假定项目产品均价在计算期第一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2%。综上所述,本项目产品销量及单价测算具有谨慎性。
本项目运营期收入测算如下:
项目 注 T+24 T+36 T+48 T+60 T+72单价(元/Wh) 0.61 0.60 0.58 0.57 0.56销量(GWh) 1.54 3.30 8.18 9.26 9.73
销售收入(万元)93837.02196618.60477234.84529644.06545219.28
注: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T+24 仅生产半年。
8-1-50(二)成本、费用测算
总成本费用系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是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直接发生的人工、能源、材料物料、折旧等。期间费用则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本项目总成本费用采取生产成本加期间费用法估算。
1、生产成本
(1)直接材料
本项目的直接材料费依据历史期间原材料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乘以生产期各期的销售收入确定。
(2)直接人工本项目直接人工费为劳动定员中归集到直接人工费中的人员工资。
(3)制造费用
本项目制造费用包含折旧及摊销、运维报废、运输费、包装费、能源费、人
工费、其他制造费用。其中,人工费为归集到制造费用中的人员工资。折旧及摊销为归集到生产成本中的部分,本募投项目所用折旧及摊销政策与公司现行政策相一致,使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其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30年,残值率0%;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50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3年。其他制造费用按照历史期间制造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及各费用占制造费用的比例,按照收入百分比法测算。
2、期间费用
(1)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分为折旧及摊销、管理人员工资、其他管理费用。其中,折旧及摊销为归集到管理费用中的部分,管理人员工资根据劳动定员工资中应归集的部分计算。其他管理费用按照剔除职工薪酬及福利费、折旧及摊销、中介机构费和咨询费、租赁费、股份支付后平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
8-1-51(2)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分为销售人员工资、产品质量保证金、其他销售费用。其中,销售人员工资根据劳动定员工资中应归集的部分计算,产品质量保证金按照预测当期销售收入的3%计算。其他销售费用按照剔除职工薪酬及福利、产品质量保证金、股份支付费用后平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
(3)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分为折旧及摊销、研发人员工资、其他研发费用。其中,折旧及摊销为归集到研发费用中的部分,研发人员工资根据劳动定员工资中应归集的部分计算。其他研发费用按照剔除委托研发服务费、职工薪酬及福利费、折旧及摊销费、租赁费后平均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
(4)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仅计算与业务直接相关的手续费,按照手续费平均占营业收入的比计算。
3、成本费用测算过程
本项目成本费用测算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注
序号 项目 T+24 T+36 T+48 T+60 T+72
1生产成本111051.92190592.15389158.50427312.14439629.18
1.1直接材料费61996.11129901.71315298.85349924.51360214.72
1.2工资及福利费11703.3712288.5312902.9613548.1114225.51
1.3制造费用37352.4448401.9160956.6963839.5365188.95
1.3.1-折旧及摊销21490.3427576.0427576.0427576.0427576.04
1.3.2-运维报废181.28379.83921.931023.181053.27
1.3.3-运输费181.28379.83921.931023.181053.27
1.3.4-包装费181.28379.83921.931023.181053.27
1.3.5-能源费2561.395366.9313026.6714457.2414882.38
1.3.6-其他费用884.631853.584499.034993.105139.94
1.3.7-人工费11872.2512465.8613089.1513743.6114430.79
2管理费用5475.406572.187775.827231.787451.19
8-1-52注
序号 项目 T+24 T+36 T+48 T+60 T+72
2.1-折旧及摊销3464.583464.581762.63627.99627.99
2.2-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1057.771110.661166.191224.501285.73
2.3-其他管理费用953.051996.944847.005379.295537.48
3销售费用3901.847515.8317329.8219191.3319770.74
3.1-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631.16662.71695.85730.64767.17
3.2-质保金2815.115898.5614317.0515889.3216356.58
3.3-其他销售费用455.57954.562316.932571.372646.99
4研发费用3972.386789.2514393.3715860.2616338.96
4.1-研发人员工资及福利1030.511082.031136.131192.941252.59
4.2-折旧及摊销417.17417.17417.17417.17417.17
4.3-其他研发费用2524.705290.0512840.0714250.1514669.20
5财务费用222.76466.761132.931257.341294.32
5.1手续费222.76466.761132.931257.341294.32
6总成本费用124624.29211936.18429790.44470852.85484484.39
注: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T+24 仅生产半年。
(三)利润测算
本项目利润测算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T+24 T+36 T+48 T+60 T+72
营业收入93837.02196618.60477234.84529644.06545219.28
税金及附加784.851297.391437.201463.311471.07
总成本费用124624.29211936.18429790.44470852.85484484.39
利润总额-31572.12-16614.9746007.2057327.9059263.82
所得税---9204.7714815.96
净利润-31572.12-16614.9746007.2048123.1244447.87
注: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T+24 仅生产半年。
上表中税金及附加测算依据:产品类增值税进销项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
13%,不动产类增值税率为9%,服务类增值税6%,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经费
附加分别为7%和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2%,所得税率为25%。
(四)本项目的预计效益
8-1-53本项目达产年预计可实现净利润为46007.20万元/年。遵循谨慎性原则,按
所得税后口径计算,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95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是12.80%。
(五)毛利率的合理性
本项目达产年的毛利率为18.46%,与现有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业务类别注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系统23.00%26.56%28.45%34.10%
国轩高科动力锂电池19.27%24.72%33.37%28.80%
亿纬锂能锂离子电池22.95%26.13%23.76%17.64%
同行业平均值21.74%25.80%28.53%26.85%
孚能科技动力电池系统-7.53%9.81%22.72%3.56%
本次募投项目18.46%
注: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1年1-9月各业务的毛利率,因此以2021年1-6月的数据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业务毛利率均值变动趋势一致,并受补贴滑坡、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整体均呈下降趋势。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毛利较低或者为负的原因详见本问题回复“问题3.关于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之“二、结合平均单价、单位成本,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低且波动较大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本项目达产年的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值,系发行人综合考虑了市场后续补贴退坡、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测算毛利率具有合理性,效益测算结果具有谨慎性。
二、结合2020年销售收入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客户需求下降、产能利用率
较低的情况,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继续扩产的必要性,预计销量和收入的可实现性,并结合上述情况分析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继续扩产的必要性
1、2020年公司销售收入大幅下降主要受客户结构变动影响,目前相关影响
已消除
8-1-54报告期内,发行人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及其变动幅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动力电池系统-金额145296.3091128.46231572.92218611.41
动力电池系统-变动幅度197.37%-60.65%5.93%-
注:2021年1-9月变动幅度比较对象为2020年1-9月同期数据。
2020年销售收入大幅下滑,主要系下游主要客户发生重大变更所致。2020年期间,由于多地网约车政策调整,个别客户销售不及预期,加之部分客户决定车型迭代,导致原计划订单收入无法实现。同时,汽车行业供应链长周期特点决定了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立刻将闲置产能用于新客户产品的生产,导致公司部分产能无法完全释放,公司2020年业绩下滑较多。
2021年1-9月,公司经过前期订单积累、大力拓展客户、产品调试、产能爬
坡等过程,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同期上涨197.37%,2020年的客户结构变动相关影响已消除,根据目前公司收到的客户订单需求预测,公司销售收入将会迎来较大幅度增长,现有产能将无法满足未来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继续扩产具有必要性。
2、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较低受多重因素影响,但公司产能瓶颈较为明显,
产线建设周期较长,需提前布局
2018年-2021年1-9月,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2.86%、89.86%、45.27%和
47.05%,最近一年一期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客户结构变动
需重新进行产品验证及产能爬升、戴姆勒产能保留及产线认证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2021年7-9月,公司产能利用率明显上升,达到67.96%。主要是随着戴姆
勒及广汽等客户的需求提升和镇江一期的逐步爬产,公司新增产能得以释放,并且依据公司在手订单及未来客户需求预测,预计未来产能利用率将继续提升且维持在较高水平以满足不断新增的市场需求。
(1)公司产能瓶颈较为明显
凭借着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具有的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等优势,公司与多家优质车企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戴姆勒、广汽、长城、TOGG、东
8-1-55风、一汽、江铃等客户的电动车平台提供高品质的动力电池类产品。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未来五年根据已经获得的客户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进行预测的潜在需求订单约为 262.74GWh。
预测潜在需求订单(GWh)项目
20222023202420252026合计
小计24.6849.8165.7762.4959.98262.74
根据上表,虽然公司正在通过镇江一期、镇江二期和镇江三期项目有序扩大产能,但仍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潜在订单需要进一步扩充产能来进行消化。
(2)新建生产线完成建设、投产、爬产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同时整车厂需对产线认证后方可允许生产。此外,在产线认证过程中,还可能根据产品性能要求进行一定的工艺设备技术改造,延长投产、爬产周期。
2021年1-9月,公司经过前期订单积累、大力拓展客户、产品调试、产能爬
坡等过程,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同期上涨197.37%,2020年的客户结构变动相关影响已消除,根据目前公司收到的客户订单及未来供货周期需求的预测,公司销售收入将会迎来较大幅度增长,现有产能将无法满足未来客户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继续扩产具有必要性。
3、同行业国内外厂商均积极扩大产能,公司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积极应对市
场竞争近年来,为实现碳中和,中国、欧盟、美国等主要国家均设定了未来新能源车市场占有率的目标。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计划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
12.0kWh/100km,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高
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计划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实现全面电动化。2021年7月9日,欧盟的监管机构欧盟委员会计划要求新车和货车的排放量从2030年起下降65%(相比于1990年水平),并从2035年起降至零。2021年8月5日,美国现任总
8-1-56统拜登通过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提出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销售份额达到50%的目标。发展新能源汽车以减少交通碳排放是全球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成为各国发展重点,新能源车行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在上述背景下,国内外多家电池厂商公司纷纷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扩大产能,主要情况如下:
融资情况公司名称产能扩张规划时间类型金额
预计约100亿美公司计划在欧洲、美国工厂再扩产能,预计LG 新能源 2021 年 首发
元 2023 年底前形成 185GWh 有效产能
到 2023 年 SKI 全球动力电池产能将达
SKI - 分拆上市 -
85GWh,到 2025 年电池产能将超 125GWh
预计 2023 年年底前将形成 40GWh 有效产
SDI - - -能
2021年私募融资27.5亿美元
计划将产能从 40GWh 扩大到 60GWh,目标Northvolt 2020 年 私募融资 6 亿美元
到 2030 年实现约 150GWh 的电池产能
2019年私募融资10亿美元
2021年定向增发450亿元
宁德时代 2020 年 定向增发 197 亿元 到 2025 年,产能扩张达约 592GWh
2020年定向增发200亿元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总数将达到11个,规划比亚迪2021年港股配售299亿港元
产能超 200GWh
2021 年 私募融资 120 亿元 2025 年规划产能 500GWh,2030 年产能
中航锂电
2020 年 私募融资 42 亿元 1TWh
2021年私募融资138亿元到2025年,全球布局的总产能规划将从原
蜂巢能源
2020 年 私募融资 10 亿元 来的 100GWh 升级至 200GWh
2020年定向增发25亿元
亿纬锂能 动力电池未来产能规划超 240GWh
2019年定向增发25亿元
2021年定向增发73亿元将在2025年前,将纯电动汽车等的锂离子
国轩高科
2019 年 可转债 19 亿元 电池产能增加至 300GWh
2021年定向增发39亿元
动力电池产能预计在2022年年底扩充至欣旺达2020年可转债11亿元
55GWh,规划产能超 100GWh
2018年定向增发26亿元
注:上述公开信息来自各公司官网及公告、媒体报道等,如有差异,以相关公司官方公告为准。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继续扩产,可进一步巩固与国内外
8-1-57整车企业客户的合作关系,同时也为公司开拓新客户、提升盈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有助于公司提高优势产品产能,发挥规模效应,保持市场竞争力。
(二)预计销量和收入的可实现性
1、公司相关经验及技术的积累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达产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已研发成功并经过工艺质量等验证及客
户认可的动力电池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较为成熟。本次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的生产运营体系、管控标准及整体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镇江生产基地基本一致,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
公司已经建立起严格的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在产品加工制造、质量检测等各个管理环节可实现全过程追溯、全方位检测。公司已通过 ISO 9001、IATF 16949认证,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产线管理体系及生产制造体系。在电池生产设备开发方面,公司与设备供应商进行了深入的合作,指导设备供应商开发相应的动力电池设备,并取得良好效果,公司生产设备的技术达到业内较高水平。因此,公司的相关经验及技术积累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达产提供有力保障。
2、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较为景气,为新增销量和收入实现提供保障目前,全球“双碳”目标已基本达成共识,节能减排是我国短期碳中和政策的重点。新能源汽车产业能够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是我国节能减排进程中的重要发展方向,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步入全面高速发展阶段。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84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通过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充电桩基础设
施奖励、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双碳”目标下政府各项支持政策的推出和产业链下游市场的扩张将带动动力电池行业快速增长。
海外市场,受益于欧洲最严碳排放考核执行和美国拜登政府的新能源政策,新能源汽车、储能、电动工具、电动船等多个行业有望百花齐放,孕育着电池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
根据 IEA 数据,202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 1000 万辆,同比增长
8-1-5843%。根据 GGII 数据,2020 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为 319.8 万辆,全球汽车电动
化渗透率达到4.1%。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车产业发展迅速,新能源车产销市场规模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136.7万辆,同比增长10.9%;2021年1-10月新能源车销量254.2万辆,同比增长180%,新能源车渗透率达11%,2021年10月新能源车单月渗透率达16.4%。
新能源车产业的增长带动动力电池产业迅速发展,根据 GGII 数据,2020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186GWh,同比增长 45.3%;2021 年 1-6 月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145GWh,同比增长 163.6%。据 SNE Research 预测,2025 年全球新能源电池需求量约为 1254GWh,供给量约为 1163GWh,2025 年开始将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
综上所述,下游行业景气度高,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销量及收入的可实现性提供了保障。
3、发行人2020年度客户需求量下降,但目前在手订单及预计潜在需求量充足,预计新增的销量和收入具有较稳定的实现途径
2018 年-2021 年 1-9 月,公司动力电池销量分别为 1.92GWh、2.27GWh、
1.19GWh 和 2.61GWh,公司客户需求下降主要体现在 2020 年,需求下降原因主要为客户结构变动,具体原因见本题回复“(一)本次募投项目继续扩产的必要性”之“1、2020年公司销售收入大幅下降主要受客户结构变动影响,目前相关影响已消除”。
公司目前在手订单量充足,总需求量达 13.19GWh,且根据已获得的客户的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预测,未来公司潜在的订单预计需求量充足,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品销量和收入具有较稳定的实现途径。
(三)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第二年开始投产,第四年达产,项目收益分析的财务预测期为12年(含建设期),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95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80%。
本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的预计效益对比情况如下:
8-1-59投资回收期
内部收益率
公司名称融资项目项目名称(税后)(含建(税后)
设期)
2019年非
亿纬锂能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6.51年15.34%公开发行
国轩南京年产 15GWh 动力电池系统生产
6.19年25.97%
2019 年发 线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5GWh)
行可转债 庐江国轩新能源年产 2GWh 动力锂电池
国轩高科6.01年25.94%产业化项目
2020 年非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
8.15年19.57%
公开发行产业化项目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6.14年16.21%
2020年非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
6.44年15.99%
公开发行生产项目(三期)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9.58年15.34%
宁德时代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7.01年16.91%
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6.16年16.14%
2021年非
公开发行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6.65年16.04%
生产项目(四期)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
6.82年16.93%项目(车里湾项目)
平均值6.88年18.22%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95年12.80%
注:可比公司亿纬锂能 2020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未披露募投项目 GWh 数据,且建设内容为消费类锂电池,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上表中未列示。
根据上表,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95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基本一致;税后内部收益率低于可比公司同类项目,主要系发行人本项目为新建生产基地,单位产能投资金额较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仅涉及新增产能配套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且基于谨慎性原则,本项目产品单价以及产能释放均采用比较保守的估计,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三、在募投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相关折旧、摊销等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投资总额为525625.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60000.00万元,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8个月,项目建设使用募集资金的进度计划如下:
8-1-60单位:万元
投资估算占总投资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
T+6 T+12 T+18 比例
1工程建设费用143077.17128621.09171494.79443193.0484.32%
1.1建安工程41755.7441755.7455674.31139185.7926.48%
1.2设备购置及安装86865.3586865.35115820.47289551.1855.09%
1.3土地使用费11373.60--11373.602.16%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82.48--3082.480.59%
2基本预备费7153.866431.058574.7422159.654.22%
3铺底流动资金762.9935066.6124443.6160273.2111.47%
项目总投资150994.01170118.75204513.14525625.90100.00%
注:建设工程费适用9%增值税率,设备投资适用13%增值税率。
本次募投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与发行人现行的折旧摊销政策保持一致,使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其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5%,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30年,残值率0%;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50年,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3年。
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及项目预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注 T+24 T+36 T+48 T+60 T+72
新增销售收入93837.02196618.60477234.84529644.06545219.28
新增折旧摊销25372.1031457.8029755.8428621.2128621.21新增折旧摊销占新增
27.04%16.00%6.24%5.40%5.25%
销售收入比例
注: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T+24 年度仅生产半年。
根据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有一定增幅,达产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合计占项目预计收入的比例为
6.24%,占比较小,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不会对未来经营业绩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尽管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上述募投项目收益受到宏观环境、行业需求、市场竞争及公司经营等多方面因
素的影响,如公司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公司将面临上述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8-1-61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三)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预计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折旧及摊销费用为29755.84万元,由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达产、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短期内公司不能快速消化项目产能,实现预计的效益规模,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短期内将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存在未来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
具体测算依据及过程,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制造费用明细、期间费用明细及毛利率情况,对比了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关键指标选取的合理性;
2、查阅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具体对比了本次募投项目的
毛利率、预计效益等指标,分析说明了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指标的合理性;
3、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销售明细,分析其变动情况;
4、查阅了发行人已取得在手订单、已签署的销售框架协议以及客户出具的
正式定点函及客户需求预测;
5、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及折旧摊销政策,测算了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收益测算中销量、单价、人员数量、毛利率等关键测算指
标的确定依据合理,预测收入及净利润的预测结果谨慎;
2、2020年公司销售收入大幅下降、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受客户结
8-1-62构变动影响,目前相关影响已消除;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高度景气,预计新增销
量和收入能够实现;虽然报告期内客户需求有所下降,但在手订单及预计需求量充足,预计新增的销量和收入具有稳妥的实现途径;
3、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各项参数均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为基
础做出的合理预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具有可比性,效益实现指标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4、若本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未达预期,公司将面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
旧摊销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经核查,针对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结果是否具备谨慎性及合理性,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各项参数均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为基础
做出的合理预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具有可比性,效益实现指标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问题5.关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集说明书: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462289.0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98126.02万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5000万元。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中的6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请发行人披露:结合未来三年公司资金缺口的具体计算过程,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确定依据。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日常运营需要、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公司资产结
构和债务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等,分析在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本次新增募集资金及补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情况,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数额,及其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若前述比例超过30%,结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4问,充分论证补流高于30%的合理性。
8-1-63请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4问,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披露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之“(二)科技储备金项目”中进行了如下补充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6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科技储备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所需的研发创新活动资金需要,具体测算依据及过程如下所示:
1、测算方法及依据
(1)营业收入增长率的预测
·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2018年-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196493.90111965.23244962.87227565.24
增长率252.14%-54.29%7.65%-
注:2021年1-9月增长率为2020年1-9月同期数据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增长率变动幅度较大,2021年1-9月营业收入增长率达
252.14%,预计公司未来几年营业收入将呈大幅增长态势。
·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2018年-2020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业务2020年2019年2018年宁德时代动力电池系统3942582.073858352.572451542.99
增长率2.18%57.38%-
8-1-64复合增长率26.81%
国轩高科动力锂电池627715.67432097.94455995.48
增长率45.27%-5.24%-
复合增长率17.33%
亿纬锂能锂离子电池667042.16451961.35315073.84
增长率47.59%43.45%-
复合增长率45.50%
注:上述数据来自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2018年-2020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产品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的平
均值为29.88%。
·动力电池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 GGII 数据,从装机量看,2020 年全球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动力电池为 139.5GWh。GGII 预计到 2025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1100GWh,较2020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现有及在建产能投产安排、在手订单及获得的客户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进行预测的潜在需求订单,基于谨慎性考虑,预计公司2022年-2024年的复合增长率为50.00%
(2)具体测算方法及依据
假设预测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指标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即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引起的相关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22年至2024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
因2021年1-9月营业收入较2020年1-9月同期增长252.14%,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大,因此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和存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采用 2021E 营业收入占比数据。
2、具体测算过程
根据上述假设,发行人因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的变动
8-1-65需增加的流动资金测算如下所示(下表测算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单位:万元占营业收入
项目 2021E 2022E 2023E 2024E比例
营业收入261991.87100.00%392987.80589481.70884222.55应收票据(应收款
33584.6312.82%50376.9575565.43113348.14项融资)
应收账款175046.2066.81%262569.30393853.95590780.93
预付账款43219.4016.50%64829.1097243.65145865.48
存货229559.7787.62%344339.66516509.49774764.24
1083172.51624758.7
经营性流动资产481410.01183.75%722115.02
28
应付票据279111.35106.53%418667.03628000.54942000.81
应付账款169468.6064.68%254202.90381304.35571956.52预收账款(合同负
3775.851.44%5663.788495.6712743.51
债)
1017800.51526700.8
经营性流动负债452355.80172.66%678533.71
64
流动资金占用额29054.2111.09%43581.3165371.9698057.94
流动资金缺口14527.1021790.6532685.98
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合计69003.74
注:2021E 数据为根据 2021 年 1-9 月数据年化所得。
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缺口(2024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额-2021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额)为69003.7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科技储备金)的金额为60000.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缺口。此外,由于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投入较大,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募投项目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缺口也将随之扩大。”二、结合日常运营需要、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
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等,分析在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本次新增募集资金及补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具体用途安排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8-1-66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502142.46
其中:截至2021年9月末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2961.84
2021年9月末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余额·(·-·)309180.62
资金使用需求情况·267058.25
其中: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220233.67
2022年9月30日前到期银行借款余额46824.58
剩余可用于其他用途的资金(·-·)42122.37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79507.36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6265.3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6283.85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92961.84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实施投入,预计2022年底达到可使用状态。
2、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企业为维持其日常运营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根据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计算。根据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公司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约为
220233.67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计算结果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220233.67
2021年度付现成本总额··=·+·-·316592.30
2021年度营业成本·-260573.91
2021年度期间费用总额·-97881.44
8-1-67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计算结果
2021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41863.04
货币资金周转率·(次)·=360/·1.44
现金周转期·(次)·=·+·-·250.43
存货周转期·(次)-217.96
应收账款周转期·(次)-148.10
应付账款周转期·(次)-115.63
注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
注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含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3:存货周转期=360*存货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注4:应收账款周转期=360*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注5:应付账款周转期=360*应付账款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注6:上述指标均根据2021年1-9月已发生数据进行年化计算。
3、预备偿还1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1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到期日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2000.00 1 年期 LPR+0.44% 2021/12/14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8000.00 1 年期 LPR+0.44% 2022/6/14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134.00 1 年期 LPR+0.44% 2021/12/14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538.00 1 年期 LPR+0.44% 2022/6/14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689.971年基准利率+3.25%2021/10/10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344.011年基准利率+3.25%2022/4/10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600.00 5 年期 LPR+0.1% 2021/11/21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2400.00 5 年期 LPR+0.1% 2022/5/21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200.00 5 年期 LPR+0.1% 2021/11/28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541.10 5 年期 LPR+0.1% 2022/5/28
11 兴业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15526.12 5 年期 LPR(4.65%) 2022/1/30
12 兴业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15526.12 5 年期 LPR(4.65%) 2022/7/30
2022年9月30日前到期借款余额按2021年9月30日银行借款金额列示,
同时考虑还款时贷款利率的影响,上述银行借款在2021年9月30日对应的预备偿还金额为46824.58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建设的“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总投资总额为8-1-68525625.9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为460000.00万元,建设期为18个月,
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在扣除前次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及日常经营
所需保有的最低资金量、预备偿还短期借款的金额后,剩余资金42122.37万元不足以支持长期且金额较大的建设项目。因此,结合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和货币资金未来使用计划,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从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宁德时代67.82%55.82%58.37%52.36%
亿纬锂能46.83%35.13%52.67%63.10%
国轩高科63.58%60.21%64.02%58.47%
平均59.41%50.39%58.35%57.98%
孚能科技45.20%34.64%39.29%25.12%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虽然公司目前有一定规模的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但在近年来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的情况下,公司在进一步筹集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时需综合利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以保持良好、稳健的财务结构,以降低公司的经营财务风险,因此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三)在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本次新增募集资金及补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上述回复,公司持有的大额货币资金,但未来资金安排已综合考虑前次募集资金、预备偿还1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和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因素,剩余资金无法满足新增产能的建设需求及未来持续的研发投入资金需求。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科技储备金)专项用于工艺、技术等研发领域,该项目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情况如下:
1、公司研发资金需求不断增长
8-1-69公司坚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研发思路,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已形成20余项关键核心技术。报告期内,研发支出不断增长,具体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研发费用39268.0537186.6227082.3411272.9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98%33.21%11.06%4.95%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4.81%37.31%140.24%-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研发覆盖的领域也不断拓展,需要持续加大技术领域的投入,在关键技术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研发费用需求量将进一步扩大,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科技储备金)项目具有必要性。
2、补充流动资金(科技储备金)专项用于研发领域,具有明确规划
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规划,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60000.00万元专项用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具体投向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新产
品、研发产品配套材料、优化产品性能、开发最优工艺路线、扩建现有生产线、
技术升级改造等,具体规划情况如下:
序资金需求使用方向与现有业务的衔接与现有产品的差异号(万元)
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及其应用技
高能量密度、术,是公司自创立以来长期投入并且与现有技术相比,应用新型高倍率电芯用已经掌握的核心技术之一。新型正、正、负极材料的电池将具有
1新型正极、负15000负极材料的开发及应用,是锂离子电更高能量密度、更低成本和
极材料开发及池最核心的基础技术,公司未来需要更高安全性,以及优异的循应用在这一领域持续投入研发,以保持公环性能、倍率、高低温性能。
司产品的长期竞争力。
公司在固态电池技术领域已经进行了
多年的研究,2021年9月3日,公司固态电池技术的开发及其高比能量、高与清华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固态电池产业化,相比于目前已经产
2安全性固态电10000安全特性及优化是双方重点合作开发业化的电池技术,电池的能
池开发方向之一。未来公司将在这一领域加量密度、安全性将获得显著大投入,推进固态电池技术的开发及的提升。
产业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
公司目前批量生产的产品,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系统的研发、
主要应用于新能源乘用车、
生产和销售,掌握软包动力电池从原储能及中、重轻型商用车以及豪华摩托
材料、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
型商用车辆锂车等市场领域。针对储能、
315000统、电池包系统、生产工艺及自动化
离子电池产品中重型商用车领域开发的
生产设备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为公开发及产业化电池产品,将基于储能、中司针对储能和商用车辆领域开发适用重型新能源商用车领域的性产品并且快速实现产业化打下了坚
特定需求及行业痛点,进行实的基础。
8-1-70序资金需求
使用方向与现有业务的衔接与现有产品的差异号(万元)
针对性的产品、工艺及设备技术研发以及产业化。
随着客户企业对安全要求
越来越高,需要开发更高等级功能安全的产品以适配
客户的要求,同时随着软件定义整车的时代,对软件的公司已具有满足功能安全等级 C 的高度集成的无信息安全也有了更高的要
BMS 产品,已使用在国内整车企业,
4 线智能 AI 功能 10000 求,同时为了保证产品在整
为深入研发下一代 BMS 提供了技术
BMS 个生命周期的高效和安全,支持。
需要 BMS 具备 AI 功能,通过云端计算,实时监控。
同时需要同步开发可快速
替代的硬件架构方案,保证供应链安全。
经过优化、迭代开发的动力电池系统安全与热管理技
公司已拥有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抑制以术,将在热失控机理研究及动力电池系统及热管理技术。为了进一步提高动力抑制技术、利用大数据开发
5安全与热管理10000电池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需要持渐变型和突然型安全预警
技术续优化、迭代电池系统的安全抑制及的模型、动力电池本征安全热管理技术。等方向进行研究与设计,持续提升动力电池系统的安全性能。
合计60000
动力锂电池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技术及下游市场需求更新迭代迅速。
同时,由于研发费用相关的生产线调试开发费用较高、优秀的工程师的培养和储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公司需要持续地进行产品的开发与升级,不断加大研发成本及资源的投入。公司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整体技术方案,也是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的生产商,由于动力电池系统适配的新能源车型具有广泛性,动力电池系统需根据下游应用进行定制化设计,同时动力电池系统的性能优化需要与制造工艺相结合,因此,优秀的动力电池系统生产商一般会根据应用需求定义开发新的产品。
因此,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需增加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科技储备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投入资金主要通过自身持续经营积累来满足,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造成一定的压力,在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的情况下,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利用募集资金补充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为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提供财务保障。
综上所述,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的市
8-1-71场地位和优势,满足在手订单及未来客户预计需求,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需要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进一步扩大产能;同时,公司为提升研发水平及核心竞争力,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上述情形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但公司现有资金无法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因此,本次新增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科技储备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三、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情况,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
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数额,及其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若前述比例超过30%,结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4问,充分论证补流高于30%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0.00万元(含),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为76806.96元,占拟募集资金总额的14.77%,未超过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用途
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525625.90460000.0016806.96基本预备费
科技储备资金60000.0060000.0060000.00科技储备资金
合计585625.90520000.0076806.96
非资本性支出占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14.77%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复核了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及效益测算,了解了相关项目的投资构成,对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进行了分析、复核;
2、了解货币资金存放管理政策、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以及货币资金
未来使用计划;
8-1-723、查阅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台账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4、取得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表,核查其具体构成情况;
5、结合公司财务情况,测算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6、查阅公司的借款合同并核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分析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同行
业的差异;
8、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明细表,复核了测算金额的准
确性和合理性,检查明细项目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认为:
1、结合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本次新增募集资金
及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本次新增募集
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财务风险,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3、公司持有的大额货币资金,综合考虑前次募集资金、预备偿还1年内到
期的银行借款和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因素后,剩余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无法满足新增产能的建设需求及未来持续的研发投入资金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科技储备金)专项用于工艺、技术等研发领域,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新增募集资金及补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本次募投项目中的非资本性支出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科技储备金项目,
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77%,未超过30.00%。
经核查,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4问逐一发表如下意见:
(一)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
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
8-1-73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
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科技储备金)的金额为
60000.00万元,非资本性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为76806.96万元,占本
次拟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4.77%,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
(二)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同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计入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中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的基本预备费属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16806.96万元,视同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上市公司应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
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视同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主要为“科技储备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主要为填补营运资金缺口,专项用于研发领域,相关资金规模已通过谨慎测算,具有合理性。
(四)对于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明显超过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且缺乏合理理由的,保荐机构应就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审慎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五)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前已完
成收购资产过户登记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审议本次证券发行方案董事会前尚未完成收购资产过户登记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应视为收购资产。
8-1-74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用于收购资产。
问题6.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98126.02万元,均为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方面,发行人投资了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孚能能源(赣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亿咖通境外融资主体ECARX HOLDING INC等。2021年3月,发行人与湖北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咖通”)及控制亿咖通各公司
方签订《股份购买协议》,公司已支付等值3000万美元的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亿咖通境外融资主体ECARX HOLDING INC的主营业务及产品,分析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2)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3)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本次董事会前6个月内发行人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结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5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亿咖通境外融资主体 ECARX HOLDING INC 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分析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一)ECARX HOLDING INC 基本情况ECARX HOLDING INC 注册地为开曼群岛,第一大股东为李书福,(以下简称“开曼公司”)。开曼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ECARX Group Limited 持有 ECARXTechnology Limted(以下简称“香港公司”)100%股权,香港公司在境内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亿咖通(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亿咖通”),武汉亿咖
8-1-75通与境内运营主体湖北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咖通”)签署全套 VIE协议,以此实现武汉亿咖通对亿咖通的实际控制。
(二)发行人认购 ECARX HOLDING INC 股份情况
孚能科技认购亿咖通境外融资主体开曼公司发行 A++轮认股权证,约定每股认购价为9.91美元,对应3027245股(持股比例为1.17%),投资额为3000万美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孚能科技已支付等值3000万美元的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孚能科技履行《股份购买协议》约定的义务。目前投资人 ODI申报已得到商务部与发改委的批复,已完成外汇登记阶段,计划于2022年一季度完成境外股权交割工作。
(三)亿咖通主营业务及产品
目前动力电池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为智能化、网联化以及自动驾驶等方向。而亿咖通专注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产品的研发、销售,主要包括智能座舱硬件相关的信息数字娱乐主机整合产品的销售、软件相关的操作系统平台
的研发及销售、智能驾驶算法研发及高精度地图的采集、客制化车端芯片的研发
销售及耦合适配。随着汽车智能化的发展,亿咖通未来将在软件定义汽车的阶段提供以汽车中央处理计算器为核心的整车控制及智能化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自动驾驶、电池控制系统(BMS)等。
(四)发行人投资目的
目前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由电池控制系统(BMS)单独控制。电动汽车进入智能化时代后,考虑到车辆控制效率不断提高的需求,未来 BMS 很有可能将被整合进入新能源汽车的整体车机操作系统中,由汽车中央处理器处理全车各部件反馈的电子信号,以达到快速、稳定、安全、一站式的全车控制。由此,中央处理器将替代如今汽车中大量且繁琐的微单元控制器及电子控制单元的作用,成为一个适配简便、耦合稳定的软硬件一体化平台,具有安全高效、性价比高、持续在线迭代的特点。在自动驾驶的功能中,关于 BMS 的高精垂直控制和自动驾驶软件的整合将带给驾驶者及乘客更安全及精准的服务,便于实时监测电池及损耗的状态。而亿咖通未来将在软件定义汽车的阶段提供以汽车中央处理计算器为核
8-1-76心的整车控制及智能化一站式解决方案。
因此,亿咖通的产品与发行人产品将产生协同效应,将有利于发行人提升动力电池系统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纵向拉长产业链,更好的服务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
同时,亿咖通市场空间广阔,处于产业链核心地位,背靠中国国际化整车厂吉利汽车的独特优势,具备了为国内外不同汽车品牌提供服务的机会和能力。亿咖通过去几年的扎实积累为其业务的持续成长奠定了良好基础。发行人该项投资有利于其进一步推进产业链业务协同发展,拓展客户渠道,积极在动力电池及新兴业务领域进行布局。
发行人该项投资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的以获取技术、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二、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财务
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指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以外的机构从事的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8-1-77(二)公司已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1、类金融业务
发行人未开展或投资类金融业务。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
(1)发行人投资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布局,公司拟逐步进入储能及其类似或相关市场。2020年12月,发行人子公司孚能科技产业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参与设立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京能”)。根据合伙协议,孚能科技产业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并认缴出资额4.4亿元人民币。2020年12月,孚能科技产业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对北京京能的全部出资。
北京京能投资集中在能源科技和节能环保领域,包括公司主营的锂电池和先进储能业务,具体包括:高效太阳能与风能利用,氢能、燃料电池与锂电池,先进储能,分布式核能,能源互联网与多能互补,节能与能效提升,具有独特技术的垃圾发电、光热发电、薄膜发电,具有资源特征的充电桩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作为新能源方案解决商,公司投资京能基金的主要目的是计划通过投资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促进行业发展,该笔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上述投资距本次发行董决议日已超过六个月,因此按《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规定无需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发行人投资孚能能源(赣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发行人认缴孚能能源(赣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孚能基金”)
的出资额为411万元,已于2016年3月31日前实缴到位。孚能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该笔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
8-1-78董事会通过,上述投资距本次发行董决议日已超过六个月,因此按《审核问答》
规定无需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3)发行人投资天津孚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孚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孚兹”)于2021年
11月24日,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孚能北京认缴天津孚兹的出资额为202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19.98%万元,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天津孚兹目的为拟参于江西省江铜耶兹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耶兹”)的融资。
锂电池铜箔是锂电池负极材料集流体的主要材料,其作用是将电池活性物质产生的电流汇集起来,以便输出较大电流。锂电池的生产工艺、成本和性能与用作集流体的锂电池铜箔性能有着密切关系。锂电铜箔是锂电池生产中关键的一环,随着孚能科技客户的需求高峰的陆续到来,孚能科技对铜箔的需求也将快速增长,因此保持锂电铜箔的稳定供应是孚能科技的战略需求。江铜耶兹在铜箔行业深耕多年,新建的锂电铜箔产能即将释放,凭借其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大股东江西铜业
(600362.SH)的支持,江铜耶兹有较大希望在未来进入第一梯队供应体系。同
时孚能科技通过天津孚兹投资江铜耶兹后,将加强与江铜耶兹的合作,江铜耶兹将提供符合孚能产品需求的铜箔,有助于孚能科技进一步控制成本。因此,孚能科技拟通过孚能北京投资的天津孚兹投资江铜耶兹具有较强的战略协同效应,可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主业发展,有效帮助孚能科技保障未来的铜箔供应,是以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原料、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4、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29512.86万元,为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持有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8-1-79“振华新材”)IPO 战略配售限售流通股。其中购买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不属于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孚能北京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振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战略配售获得股份,公司获配数量为3280998股。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对振华新材的投资账面价值为11472.01万元。振华新材系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之一。孚能北京与振华新材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供应链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在2021年锂电池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下,孚能北京参与振华新材 IPO 战略配售,可进一步加强发行人与其战略合作关系,并对发行人上游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定价合理性提供支持。因此该项投资是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原料、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5、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6、发行人其他投资情况
(1)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金额为33422.32万元,主要由质保金、押金及保证金、代垫款项和员工备用金等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原值金额为50297.91万元,主要包括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60339.85万元,为孚能北京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实缴出资额4.4亿元投资北京京能。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持有北京京能的公允价值为60339.85万元。投资北京京能详见本回复之问题6.关于财务性投资之“(二)公司已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之“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之回复内容。
8-1-80(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39285.16万元,主要包括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和预付海外土地购置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投资情况
孚能科技除上述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及投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出资时间主营业务号(万元)资目的孚能科技持锂离子动力电池研为公司主营业务重要组成部
1孚能镇江2635002018年8月
股100%发、生产、销售分
孚能环球为持股平台,持有孚能镇江持
2孚能环球已发行1股2018年8月投资及运营管理孚能美国、孚能卢森堡和孚
股100%
能创新100%股权
孚能环球持锂离子动力电池研投资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的
3孚能美国已发行1股2019年2月
股100%发、销售研发、销售
25000万欧孚能环球持锂离子动力电池研投资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的
4孚能欧洲2019年1月
元股100%发、销售研发、销售孚能科技持孚能科技进行动力电池产业
5孚能北京68800万元2020年9月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股100%链投资管理的主体
研发和制造电池,电
25000万欧孚能镇江持投资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的
6孚能德国2020年11月池材料,电池系统及
元股100%研发、生产及销售相关产品
12500万欧孚能环球持为海外动力电池项目运营管
7孚能卢森堡2020年11月投资及运营管理
元股100%理主体
12500万欧孚能环球持投资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的
8孚能创新2020年11月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
元股100%研发
孚能科技持锂离子动力电池研投资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的
9孚能芜湖500002021年9月
股100%发、生产、销售研发、生产及销售
孚能科技持锂离子动力电池研投资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的
10孚能新能源500002021年9月
股100%发、生产、销售研发、生产及销售
汽车新车销售,新能赣州孚尚科孚能科技持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投资下游行业,有助于公司
1110002021年9月
技有限公司股51%托车及零部件研发、动力电池业务发展制造等孚能科技孚能北京持孚能科技进行动力电池产业
12(天津)有2002021年11月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股100%链投资管理的主体限公司
投资下游行业,有助于公司孚能科技持
13神通电动车10002013年10月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动力电池业务发展,目前神
股30%通电动车正在清算中
投资上游正极材料供应商,孚能科技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14振华新材44293.482021年9月有助于保障上游原材料资源
股0.74%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供应
50000000.
孚能科技持
00土耳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助于里拉,折合股50%从事研发、生产和销
15 SIRO 2021 年 9 月 加强与下游车企客户合作,
TOGG 持股 售动力电池人民币约共同推动动力电池业务发展
50%
3600万元
注:SIRO是指:
8-1-81SIROSILKROADTEM?ZENERJ?DEPOLAMATEKNOLOJ?LER?SANAY?VET?CARETANON?M??RKET?
上述投资属于公司对主营业务动力电池研发、生产、销售的投资;对管理
动力电池项目运营主体的投资、围绕公司动力电池产业链投资管理主体的投资
以及围绕公司上下游进行的产业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孚能北京为公司对外进行动力电池产业链投资管理的主体,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孚能北京对外投资了北京京能界定为财务性投资。详见本回复之问题6.关于财务性投资之“二、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公司已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之“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之“(1)发行人投资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回复内容。
(三)公司拟实施投资的情况
1、发行人拟投资江铜耶兹具体情况详见本回复之问题6.关于财务性投资之“二、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公司已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之“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情况”之“(3)发行人投资天津孚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内容。
综上所述,报告期至今,公司已实施的投资中,投资孚能基金、北京京能界定为财务性投资,未开展及投资类金融业务;不存在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不存在拟投资或开展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三、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本次董事会前
6个月内发行人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44411.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约为4.57%,财务性投资比例小于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召开日为2021年9月17日,本次董事会前
8-1-826个月内发行人无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公司投资情况以及相关财
务科目构成情况;
2、获取并查阅北京京能合伙协议,以及公司对外公告披露信息,了解公司
投资北京京能的情况;
3、获取并查阅了《股份购买协议》和《履约保证金协议》,了解发行人投资
亿咖通境外融资主体 ECARX HOLDING INC 的情况;
4、获取并查阅了亿咖通出具的说明;
5、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拟投资江铜耶兹的说明及项目投资报告;
6、查阅了振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7、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8、查阅公司相关科目明细账,了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是否实施或拟实施《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所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截至2021年9月30日,除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和孚能能源(赣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外,发行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所界定的财务性投资;
8-1-832、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44411.0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约为4.57%,财务性投资比例小于30%。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且不存在类金融业务,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要求;
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9月15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审核
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问题7.关于客户变动较大
根据申报材料:(1)2018年和2019年客户较为集中,主要客户为北汽集团、长城集团和上海锐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客户集中度下降,客户结构较以前年度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包括广汽集团、开沃汽车、戴姆勒、天际汽车和江铃集团等多个整车厂商。(3)自2020年起,公司向北汽集团销售大幅减少,主要系因北汽集团自身需求下降。长城集团为
2018年和2019年第二大客户,受新冠疫情冲击和网约车政策改革影响,长城集
团相应车型销售情况不及预期,销量大幅减少,因此也减少了配套锂电池采购,从而导致公司向长城集团的销售大幅减少。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下游客户的市占率及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发行人来自新增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主要新增客户的订单获取方式,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
(2)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变动、配套车型的销售情况、产品验
证周期、合同签订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分析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销售金额的增长性,并在风险因素章节中进行提示;(4)结合主要客户其他同类产品主要供应商情况和市场地位,说明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被替代或与主要客户合作终止的风险,发行人应对客户流失风险的措施;(5)截止目前发行人向戴姆勒实现销售的具体情况,前述合作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1-84一、结合下游客户的市占率及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客户结构发生较大
变化的原因;发行人来自新增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主要新增客户的订单获取方式,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
(一)结合下游客户的市占率及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市占率和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8-1-85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客户收入规模收入规模收入规模收入规模
收入(万市占率收入(万市占率收入(万市占率收入(万市占率(亿元)(亿元)(亿元)(亿元)元)元)元)元)
广汽集团65725.256.80%551.1734898.398.07%627.171867.025.81%592.341477.521.82%715.15
杭州宇谷科技有限公司11941.22//2023.86//-//-//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
8996.50//-//-//-//
利用有限公司
江铃集团7635.420.12%254.91486.150.09%330.96209.781.14%291.7412080.913.49%282.49
天际汽车6734.180.10%/274.960.02%/--/-//
戴姆勒6713.392.72%7610.3912541.432.87%12141.5010988.900.44%13343.6981.020.93%13058.25
北京奔驰4614.860.51%/1146.900.75%1696.96-0.12%1551.54--1354.15
Volta Power Systems 4271.64 / / 4078.08 / / 1591.32 / / - / /
Zero Motorcycles 3807.71 / / 8049.57 / / 4108.70 / / - / /
开沃汽车2075.370.07%/17583.110.07%/230.52-/--/
北汽集团57.713.05%60.98732.504.66%52.72110172.2114.42%235.89182730.1015.40%164.38
长城集团42.284.23%907.97323.733.75%1033.0856430.813.62%951.0816728.431.20%978.00
美国孚能-//-//3617.95//5104.10//
上海锐镁-//-625.23//40675.65//-//
注 1:戴姆勒市占率来源于 EV Volumes 全球乘用车市场装机量;北汽集团、广汽集团、江铃集团、开沃汽车、天际汽车、长城集团、北京奔驰 2018 年至 2020 年市占率来源于境
内乘用车生产合格证,2021年1-9月市占率来源于境内乘用车上险数;其余企业无法从公开信息渠道获取市占率信息。
注 2:北汽集团营业收入来源于北汽蓝谷(600733)定期报告;戴姆勒营业收入来源于 Daimler AG 定期报告;广汽集团营业收入来源于广汽集团(601238)定期报告;江铃集团营
业收入来源于江铃汽车(000550)定期报告;长城集团营业收入来源于长城汽车(601633)定期报告;北京奔驰营业收入来源于北京汽车(09158)定期报告,其中2021年1-9月,
8-1-86北京汽车(09158)未披露北京奔驰收入数据;其余非上市公司未披露其营业收入,无法从公开信息渠道获取相关经营情况。
8-1-872018年和2019年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主要客户为北汽集团、长城集团和上海锐镁。2020年和2021年1-9年客户集中度下降,客户结构较以前年度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客户包括广汽集团、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开沃汽车、天际汽车和江铃集团等多个整车厂商。
1、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对部分客户销售下降,主要系客户自身
需求减少
(1)北汽集团
自2020年起,公司向北汽集团销售大幅减少,主要系因北汽集团自身需求下降。根据北汽蓝谷(600733)2020年度报告显示,北汽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在
2020年度生产量及销售量同比下降70.17%和82.79%。北汽集团在新能源乘用车
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也从2018年的15.40%下降至2020年度的4.66%。因2020年度北汽集团新能源电动车销售情况不佳,产量大规模缩减,因此也减少新能源电动车配套的锂电池采购,从而导致公司向北汽集团销售大幅减少。
(2)长城集团
长城集团为2018年和2019年第二大客户,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欧拉纯电动轿车,此款车型为长城公司专供网约车市场的车型,2018年和2019年销售情况良好。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冲击,网约车市场销售低迷。2020年中疫情有所缓和,但网约车市场出台新规,对网约车辆的部分指标参数要求进行了规范。长城对此款车型进行更新迭代,于2020年第四季度推出,然而销售情况不及预期,销量大幅减少,因此也减少了配套锂电池采购,从而导致公司向长城集团的销售大幅减少。目前,公司与长城集团继续合作,为长城集团开发新产品。
(3)上海锐镁
上海锐镁为2019年第三大客户,其他年度未向公司进行采购。上海锐镁非公司终端客户,其向公司采购的产品与电机、电控等产品进行集成后销售给终端客户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轿车”,2020年5月更名为“一汽解放”),用于奔腾 B30 EV 车型。2020 年度受疫情冲击及网约车政策影响,奔腾B30 EV 销量大幅下降。根据一汽解放(000800)2020 年度报告显示,一汽解放
8-1-882020年度乘用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87.93%;根据合格证数据,一汽轿车
市占率由2019年的3.04%下降至2020年的1.27%;因此,自2020年起,上海锐镁未向公司进行采购。
2、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对多家整车厂商销售增长,主要系进入
批量供货阶段
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公司对广汽集团、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开沃汽
车、江铃集团、天际汽车等多个整车厂商销售增长,主要系经过前期订单积累,公司向主要客户开始批量供货所致。
3、2020年及2021年1-9月,新增换电、梯次利用等客户,主要系处置库存
产品
(1)杭州宇谷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9月第二大客户为杭州宇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宇谷”),
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主要系库存电芯,为2019年向长城集团欧拉纯电动车的备货,杭州宇谷采购用于换电。因长城集团该车型销售不达预期,该款电芯销量不佳使库存增长,公司于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1-9月进行集中处理,对杭州宇谷销售增加。
(2)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21年1-9月公司与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宜嘉”)达成合作,对其销售增加,成为公司2021年1-9月第三大客户。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主要系库存电池包,江苏宜嘉采购电池包用于梯次利用。
(二)发行人来自新增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主要新增客户的订单
获取方式,发行人是否具有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
1、发行人来自新增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新增客户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新增客户数量新增客户主营业务收入项目新增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家)(万元)
2021年1-9月3013359.809.19%
8-1-89新增客户数量新增客户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新增客户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家)(万元)
2020年度4910283.3211.28%
2019年度2348019.6320.74%
2018年度55375.862.46%
注:上述新增客户是指发行人当年确认动力电池系统收入而以前年度未有相关收入产生的客户,为发行人纯新增客户。
根据上表,发行人在维护长期合作客户关系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纯新增客户数量分别为5家、23家、49家和30家,保持良好的新客户增长趋势。新客户实现收入的比重较小,主要系一方面新增整车厂建立合作首年主要为少量样品销售,销售金额较小;另一方面,其他新增客户主要以小型客户为主,且建立合作首年处于培育期,销售金额较小。
发行人主要从事动力电池系统的生产及销售,主要客户为整车厂商。整车厂商对于核心零部件性能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通常需要完成多轮试样后才能实现量产,试样验证测试周期较长,因此前期试样阶段收入规模较小;进入批量供货阶段,销售收入大幅提升。同时,核心零部件与相应车型迭代周期同步,因此发行人对整车厂商销售收入亦会受车型更迭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配套车型并实现量产的情况如下:
动力电池系统收入占主营业务年份序号客户名称实现量产的车型(万元)收入比例
Aion S
1广汽集团65725.2546.24%
Aion V
戴姆勒及北 EQA/EQB
211328.257.80%
京奔驰
EQE/EQS
2021 年 易至 EV3
1-9月2江铃集团7635.425.26%
羿
ME7
3天际汽车6734.184.63%
ME5江苏金派克
5 新能源有限 5299.14 3.65% 凌宝 BOX
公司
年 1 广汽集团 34898.39 38.30% Aion V 2020度
2 开沃汽车 17583.11 19.29% EV6
1 北汽集团 110172.21 47.58% EC5
8-1-90动力电池系统收入占主营业务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实现量产的车型(万元)收入比例
2019年
2 上海锐镁 40675.65 17.56% 奔腾 B30
度
EX360
1北汽集团182730.1083.58%
EV300
2018年
度
2 长城集团 16728.43 7.65% 欧拉 iQ
3 江铃集团 12080.91 5.53% E200
根据上表,2018年度至2020年度,发行人各年新增两至三个达到量产的项目;2021年1-9月,经过前期订单积累,发行人新增多家整车厂商的多个项目达到量产阶段。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向其多款车型供货。随着项目进入量产阶段,发行人进行集中批量供货,对主营业务收入贡献增加,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升。
2、主要新增客户的订单获取方式,发行人具有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
发行人主要客户系整车厂商。整车厂商对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要求十分严格,批量生产前会经过多轮样品供货测试,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当产品性能满足客户需求,通过整车厂内部验证测试后,整车厂结合自身车型推出计划、生产安排、市场反响等情况,向发行人下达采购订单。
针对其他非汽车制造企业,发行人主要通过商务谈判与其缔结合作关系,签订框架协议或订单开展合作。
整车厂商关注产品性能,对产品验证标准严格,更倾向与有成熟供货经验的供应商合作。发行人二十余年深耕三元软包动力锂电池,产品性能突出,研发优势明显,同时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及口碑,为发行人持续开拓新客户提供必要保障。
(1)产品性能突出
发行人坚持大力度研发,用科技创新能力驱动公司业务发展,产品能量密度、快充、循环次数等性能长期位于全球领先行列。发行人目前已经为戴姆勒客户量产的285wh/kg电芯位于全球电池能量密度第一阵容,前期已公告的正在客户送样的330wh/kg电芯获得良好反馈,将延续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领先地位。
8-1-91(2)研发优势明显
发行人创始团队自1997年开始从事动力电池产品的技术研发工作,深耕动力电池行业二十年,是全球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开发的技术团队之一,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在“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研发思路下,发行人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将技术储备产业化,并储备了多项下一代动力电池核心技术。先进的软包叠片技术和先进的化学材料体系帮助公司具有了领先优势,发行人始终坚持为用户提供前沿的新能源解决方案。发行人的自主创新优势能够保证发行人在客户提出新产品需求时快速响应,设计出具有创新性的产品。
(3)良好的品牌形象及口碑
与下游整车厂商的合作对于动力电池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下游整车厂商的品牌影响力和资金实力将直接决定动力电池企业的产品销量和回款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戴姆勒、广汽集团等全球化优质客户进行深度合作,拥有优质客户资源,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带来示范效应;亦有助于公司积累项目开发经验,进行正向研发,提前设计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
二、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变动、配套车型的销售情况、产品
验证周期、合同签订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分析与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销售金额的增长性,并在风险因素章节中进行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变动、配套车型销售情况、产品验证周期、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8-1-92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配套车配套车配套车配套车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产品验合同签订情客户配套车型销售配套车型销售主营业务收配套型销售主营业务收配套型销售收入(万收入(万证周期况型量型量入(万元)车型量入(万元)车型量元)元)
(辆)(辆)(辆)(辆)
广汽集 AIONV 14489 AIONV 9865 框架合同
65725.2534898.391867.02样件/1477.52样件/18个月
团2019-2029
AIONS 48095 AIONS 2414杭州宇
11941.22换电/2023.86换电/0//0///订单
谷
EQA、戴姆勒
EQB、 框架合同
与北京11328.256[注2]13688.33样件/10988.90样件/81.02样件/36个月
EQS、 2018-2030奔驰
EQE江苏宜梯次利
8996.50/0//0//0///订单
嘉用羿126江铃集易至易至框架合同
7635.42 486.15 823 209.78 4199 12080.91 E200L 31604 18 个月
团 易至 EV3 EV3 2019-2025
1716
EV3
天际汽 ME5 27
6734.18274.96样件/0//0//18个月订单
车
ME7 1132
VoltaPo 电动叉 电动叉 电动
werSyste 4271.64 / 4078.08 / 1591.32 / 0 / / / 订单车车叉车
ms
ZeroMot 电动摩 电动摩 豪华
3807.71/8049.57/4108.70/0///订单
orcycles 托车 托车 电摩开沃汽样
2075.37 EV6 831 17583.11 EV6 529 230.52 / - / / 18 个月 订单
车件
EX36 EX36
330343
北汽集两轮车00
57.71/732.5样件/110172.21182730.1018个月无
团 换电 EC18 EC18
25308
00
8-1-93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配套车配套车配套车配套车产品验合同签订情客户主营业务主营业务配套车型销售配套车型销售主营业务收配套型销售主营业务收配套型销售收入(万收入(万证周期况型量型量入(万元)车型量入(万元)车型量元)元)
(辆)(辆)(辆)(辆)
Lite 564 EV 491
EX26 EX26
17
00
EC5 4496长城集欧拉欧拉欧拉
42.28样件/323.73177756430.811290916728.43392218个月无
团 iQ iQ iQ美国孚
0//0//3617.95//5104.10///无
能上海锐奔腾
0 / / -625.23 / / 40675.65 B30E 14972 - 18 个月 无
镁
V
注1:2018年-2020年配套车型销售量来源于境内乘用车合格证数据,2021年1-9月配套车型销售量来源于境内乘用车上险数据;
注 2:EQA、EQB、EQS 和 EQE 在 2021 年 1-9 月尚未正式下线,因此销量较小。
公司与重要客户戴姆勒、广汽集团等进入深度合作阶段,截至目前已收到主要客户在2021年9月30日之后的在手订单较充足为
13.19GWh。
1、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具有稳定性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系整车厂商,整车厂商对产品验证标准严格,对供应链稳定性要求较高,更倾向于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1)整车厂商对产品认证标准严格
8-1-94整车厂商对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持续性的要求十分严格,批量生产前会经过多轮样品供货测试,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在18
个月至36个月不等,在确定定点供应商后不会轻易更换。以发行人与戴姆勒的合作为例,2018年至2020年度进行产品设计及验证,经历A样至D样多轮样件测试,2021年EVA平台和MFA平台部分产品实现量产。
(2)整车厂商对供应链稳定性要求较高。
发行人产品动力电池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整车厂商对核心零部件供应链稳定性要求较高。通常情况下,核心零部件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后,在平台生命周期内,整车厂商不会轻易更换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在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整车厂商签署长期框架协议,且向主要整车厂商多款车型供货,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
(3)发行人产品性能突出,品牌形象良好
发行人坚持大力度研发,用科技创新能力驱动公司业务发展,产品能量密度、快充、循环次数等性能长期位于全球领先行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发行人产品获国内外客户认可,已与戴姆勒、广汽集团等全球化优质客户进行深度合作,拥有优质客户资源,带来示范效应发行人其他客户主要系其他非汽车制造企业,应用领域主要为储能或换电,未来相关领域需求较为旺盛,该类客户一般会按需下单,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进行销售,销售金额随着客户需求有所波动。
2、发行人销售金额具有增长性
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动力电池需求增长迅猛。发行人产品性能突出,产品能量密度、快充、循环次数等性能长期位于
8-1-95全球领先行列,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同时,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能够保证发行人在客户提出新产品需求时快速响应,设计出具有创新性的产品。因此,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有望进一步提升。
同时,公司与重要客户戴姆勒、广汽集团等进入深度合作阶段,截至目前已收到主要客户在2021年9月30日之后的在手订单较充足为13.19GWh,公司未来五年根据已经获得的客户正式定点函及客户供货周期需求进行预测的潜在需求订单约为262.74GWh。发行订单储备充足,销售金额具有增长性。
然而,发行人的销售金额主要受下游整车厂商需求影响而有一定波动。一方面,由于发行人产品验证周期较长,因此针对同一客户新老车型切换期间,销售金额会有周期性波动表现,具体体现为前期试样阶段销售金额较小,量产阶段集中放量销售金额较大;另一方面,若下游客户整体生产计划乃至具体车型的生产计划发生变化,亦会对发行人销售金额产生影响。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一)业务经营风险”之“9、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生产计划波动风险”更新风险披露如下:
“动力电池系统在实现量产前,往往需要与整车厂进行较长时间的深度同步开发,与整车厂存在深度绑定关系。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销售情况与合作的整车企业的生产计划直接相关。而下游整车企业的整体生产计划乃至具体车型的生产计划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风格转换、消费者偏好、配套供应商供应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当公司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的生产计划受特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时,将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8-1-96三、结合主要客户其他同类产品主要供应商情况和市场地位,说明发行人
产品是否存在被替代或与主要客户合作终止的风险,发行人应对客户流失风险的措施;
(一)结合主要客户其他同类产品主要供应商情况和市场地位,说明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被替代或与主要客户合作终止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整车企业客户的其他同类产品主要供应商和市场地位如下:
同类产品主同类产品主要供应年份序号客户名称车型要供应商商市场占有率
Aion S 宁德时代 48.01%
1广汽集团
Aion V 中航锂电 7.46%
EQA 发行人独供 /
EQB 发行人独供 /
2戴姆勒及北京奔驰
EQS 宁德时代 48.01%
2021年1-
EQE 发行人独供
月/9
羿发行人独供/
3江铃集团
易至 EV3 卡耐 0.05%
国轩高科4.86%
天际 ME7
4 天际汽车 万向 A123 0.10%
天际 ME5 国轩高科 4.86%
中航锂电8.10%
广汽 Aion V
宁德时代44.20%
1广汽集团
中航锂电8.10%广汽
年度 AionLX 2020 宁德时代 44.20%
2 开沃汽车 EV6 亿纬锂能 0.84%
3戴姆勒及北京奔驰样件/
4 Zero Motorcycles / 发行人独供 /
宁德时代51.18%
北汽 EC3
国轩高科4.15%
1北汽集团
2019 年度 北汽 EC5 发行人独供 /
北汽 发行人独供 Lite /
2 长城集团 欧拉 iQ 发行人独供 /
8-1-97同类产品主同类产品主要供应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车型要供应商商市场占有率
江西安驰0.50%
奔腾 B30
3上海锐镁桑顿0.98%
EV
星恒0.38%
4戴姆勒样件//
宁德时代38.72%
北汽 EC3
国轩高科5.11%
1 北汽集团 北汽 EC5 发行人独供 /
北汽 EV 发行人独供 /
北汽 EU300 宁德时代 38.72%
2018年度
2 长城集团 欧拉 iQ 发行人独供 /
福斯特1.37%
3 江铃集团 江铃 E200L 卡耐 1.95%
比克5.20%
4广汽集团样件//
注:2018年至2020年同期同类产品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率根据境内乘用车生产合格证数据计算得到,
2021年1-9月同期同类产品主要供应商市场占有率根据境内乘用车上险数计算得到
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其他同类产品主要供应商主要包括宁德时代、国轩高
科、中航锂电等锂电池企业,该类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时间较早,通过上市募集资金,迅速做大资产规模,在资金、市场渠道及产能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虽然发行人的三元软包电池产品性能突出,已经量产的285wh/kg电芯位于全球电池能量密度第一阵容,但由于市场竞争环境日益激烈,若竞争对手具有更强的技术实力、成本优势,或公司产能扩建进度未匹配同行业及下游整车厂商产能扩张速度,发行人存在产品被替代或被主要客户终止合作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一)业务经营风险”之“10、发行人产品被替代或被主要客户终止合作的风险”补充风险披露如下:
“发行人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尚未形成绝对的优势,若竞争对手具有更强的技术实力、产品具有更强的成本优势,以及发行人产能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发行人存在被主要客户减少订单量、终止合作及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的
8-1-98风险。”
(二)发行人应对客户流失风险的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一方面维护原有客户关系,与原有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新客户,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有效降低由于个别客户资源流失对发行人经营业务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知名整车厂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一方面维护原有客户关系,与原有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新客户,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有效降低由于个别客户资源流失对发行人经营业务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1、专注研发,技术领先,持续服务客户
发行人持续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发行人的核心产品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循环寿命长等重要优势。公司目前量产电芯的能量密度高达285Wh/kg,在全球范围内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随着材料体系的逐步优化和突破,发行人已经开发并验证了能量密度达到330Wh/kg的下一代电动汽车电池。同时,发行人正在研发下一代高镍正极材料电池技术,采用独创包覆技术和电解液体系技术等,使得电芯能量密度达到400Wh/kg;采用无钴化设计,大幅降低成本。发行人坚持与客户共同开发、共同发展的服务理念,为客户现有车型的落地和未来平台的迭代提供持续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保障和技术支持。
2、强化供应链管理
发行人强化供应链管理,注重降本提效,提升整体经济性,给客户和自身预留降本空间。
在上游原材料供应链环节:(1)向上游产业链延伸,通过资本绑定、战略合作等方式,实现对正极前驱体、电解液锂盐以及铜铝类大宗商品的成本可控;(2)推动材料多元化供应,通过降低单一供应比例、提高国产材料占比,实现对批量采购材料成本的可控;(3)建立前瞻性团队,通过专业人员跟踪、分析上游原料行情走势,并采取针对性的下单策略,实现材料采购行为的增
8-1-99值,降低整体采购成本。
在研发生产环节供应链环节: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发行人在开拓新客户同时,注重对现有客户关系维护,维持核心客户满意度,加强与核心客户的技术合作以及稳定的产品供应,保持较强的合作粘性。为此,公司不断加强质量管控,保持与客户进行产品“协同式”研发能力,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以维持客户的稳定性及持续性。
3、积极布局产能,满足客户需求
动力电池厂商通过快速的研发响应和严格的验证进入整车厂商的供应链后,能否根据客户需求迅速扩产或调整产线,同样是动力电池厂商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如果发行人在产能扩张上存在阶段性瓶颈,在下游整车厂商需求快速放量或变化时难以良好的匹配和协同,整车厂商可能寻求其他供应商以填补发行人的产能缺口,进而出线订单流失甚至未来合作粘性下降的风险。因此发行人前期致力于积极而稳妥的布局中高端动力电池产能,在产能布局层面,为客户现有车型投放及未来平台迭代提供充足的安全边际。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拟投资于产能建设,该项目的建成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实力以及抵御市场竞争风险的能力。
“科技储备资金项目”用于补充公司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为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提供财务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降低客户流失风险,保障与客户的协同发展。
四、截止目前发行人向戴姆勒实现销售的具体情况,前述合作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向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实现整车动力电池批量销售均在2021年内,以前年度均为样件销售,2021年1-10月,发行人向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情况如下:
收入毛利客户金额(万元)占主营业务的比例金额(万元)
戴姆勒7533.863.90%-1856.69
8-1-100收入毛利
客户金额(万元)占主营业务的比例金额(万元)
北京奔驰6605.983.42%-2624.38
合计14139.847.32%-4481.07
根据上表,2021年1-10月,发行人向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动力电池系统销售金额合计为14139.84万元,毛利合计为-4481.07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1-10月归母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4481.07万元。
发行人与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合作的EVA项目和MFA项目的部分产品于2021年实现量产,发行人持有较充足的在手订单及后续潜在需求订单,预计期后向戴姆勒及北京奔驰的销售金额会大幅增加。
发行人与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定价是参考协商时的原材料市场行情及走势进行确定。鉴于逐步降本的预期,公司与戴姆勒及北京奔驰签订多年供货协议时协商确定了较有市场竞争力的供货价格。2021年以来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发行人正在与戴姆勒及北京奔驰沟通中,拟提升产品定价,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若未来产品单价获得提高,同时随着未来销售放量,单位折旧摊销降低,则发行人向戴姆勒及北京奔驰销售的毛利情况将有所改善。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统计分析报告期主要客户收入情况和新增
客户收入情况;统计分析发行人与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实现销售的情况;
2、获取并查阅境内乘用车生产合格证数据及上险数据,了解发行人主要客
户市场占有率、主供车型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供应商市场占有率情况;
3、查阅主要客户定期报告,了解主要客户收入规模和经营状况;
4、了解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情况;
8-1-1015、访谈发行人销售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订单获取方式,了解发行人开拓
新客户方式及维护原有客户措施;
6、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获取并统计发行人关于
主要客户的在手订单情况;
7、访谈发行人技术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技术水平、产品性能。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结构变化较大是受客户自身业务变动原因影响;
发行人保持着良好的新增客户的趋势,主要通过商务协商获取订单,发行人具有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
2、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金额主要受客户需求影
响而有所波动;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进行风险提示;
3、发行人的三元软包电池性能突出,技术保持在行业领先水平,但发行人
仍存在被替代或被主要客户终止合作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章
节进行风险提示;发行人将通过专注研发保持技术领先、强化供应链管理、积极布局产能等方式应对客户流失的风险;
4、2021年1-10月,发行人向戴姆勒及北京奔驰动力电池系统销售金额合计
为14139.84万元,毛利合计为-4481.07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1-10月归母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4481.07万元。
问题8.关于应收账款及现金流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合计净额分别为163476.53万元、
151401.03万元、140234.29万元和137894.3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71.84%、61.81%、125.25%和157.23%。(2)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超一年的余额为16312.20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8-1-10220.19%。发行人对上海锐镁的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757.40万元、48352.18万元、-94385.78万元和-20048.40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信用政策相匹配,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2)结合下游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分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上海锐镁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的最新计提进度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剩余未计提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款风险,并结合前述情况补充风险提示;(3)报告期最新一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4)应收票据余额波动的原因和各
期末应收票据的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回收的风险;对于商业承兑汇票,说明账龄及坏账计提政策,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的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如存在差异则说明原因;(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信用政策相匹配,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一)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款项期末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2018年末和2019年末。
2020年末,应收款项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系应收北汽集团款项的影响。北汽集团为公司2018年和2019年的第一大客户,自2020年起因自身需求下降,公司向其销售金额大幅下降。2020年末,北汽集团应收款项金额为
59511.70万元,主要系源自2020年之前形成的销售,因北汽集团以票据支付到
期的应收账款,应收北汽集团的票据仍构成期末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8-1-103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352.42
应收票据50159.28
应收款项融资9000.00
合计59511.70
占期末应收款项比例42.44%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53.15%
2021年1-9月,公司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75.5%,且主要客户应收账
款形成于7-9月,仍在信用期内,因此应收款项余额有所上升。
从应收款项的构成来看,2018年应收款项中应收票据期末结余较高,主要因为北汽集团以票据进行结算,年末票据尚未到期兑付;2019年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主要系新增客户上海锐镁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为44963.49万元,发行人与上海锐镁交易主要发生在2019年下半年,应收账款仍在信用期,因此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年有所上升。
综上,报告期期末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一方面系客户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另一方面系主要客户以票据支付货款,在支付时未减少应收款项。
(二)应收款项余额是否与信用政策相匹配,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行业内知名的整车厂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业务规模、历史回款情况及合作关系等因素,相应确定对整车厂商的信用政策;对于其他客户,公司主要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或者给予较短账期。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一般给予1至6个月的账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25114.4288.50%55471.5274.77%127474.5398.37%61794.4399.73%
1至2年16229.0711.48%18610.4425.09%2051.361.58%--
8-1-1042021.09.30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至3年--12.510.02%--85.620.14%
3年以上35.650.03%92.770.13%62.850.05%79.340.12%
合计141379.14100.00%74187.23100%129588.73100%61959.38100%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9.73%、98.37%、74.77%和88.50%,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
账龄结构与信用政策基本匹配。报告期内,每期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年份客户名称款项情况款项金额期后回款客户信用期号
信用期内48589.08到票后60天/
1广汽集团51.66%
逾期部分到货后90天6670.26
2上海锐镁逾期部分14536.38-到票后180天
信用期内7964.63
2021年到票后30天/
3戴姆勒82.90%
1-9月逾期部分到票后60天3915.30
4江苏宜嘉信用期内10166.0530.09%到票后180天
信用期内9945.64到票后下月起
5开沃汽车31.23%
逾期部分30天176.37
信用期内22575.83到票后60天/
1广汽集团100%
逾期部分到货后90天1357.65
2上海锐镁逾期部分17187.3015.42%到票后180天
2020年度信用期内15787.53到票后下月起
3开沃汽车71.61%
逾期部分30天53.29到票后下月起
4戴姆勒信用期内7955.52100%
30天
到票后30天/
5 Zero Motorcycles 信用期内 1670.23 100%
到票后60天
信用期内36525.40到票后30天/
1北汽集团100%到票后下月起
逾期部分33091.8760天
2上海锐镁信用期内44963.4967.67%到票后180天
2019年度到票后30天/
3戴姆勒信用期内5191.61100%
到票后60天
4 Zero Motorcycles 信用期内 2416.19 100% 到票后 30 天
5江铃集团信用期内2265.34100%到票后30天
8-1-105序
年份客户名称款项情况款项金额期后回款客户信用期号
逾期部分2.31
信用期内44287.60到票后30天/
1北汽集团100%到票后下月起
逾期部分1.6860天
2长城集团信用期内7388.21100%到票后30天
2018年度信用期内5003.43
3江铃集团100%到票后30天
逾期部分7.31
4美国孚能信用期内2430.48100%到票后90天
到票后30天/
5戴姆勒信用期内1875.55100%
到票后60天
注1: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以同一控制下的口径进行统计,同一控制下的客户,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的信用期存在差异的情况;
注2:期后回款为各报告期末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回款金额。
根据上表,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一般给予1至6个月的账期,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整车厂商,其项目结算和资金审批流程需要较长时间,实际付款周期存在超过信用期限的情况。公司已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对应收账款回款进行严格管理,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应收账款,采用邮件催收、电话催收、发函等多种形式积极与客户沟通。除上海锐镁外,其他客户的应收账款整体逾期金额较小且期后回款整体良好。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款项较大的原因合理,与信用政策基本匹配,信用政策于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结合下游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分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上海锐镁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的最新计提进度及对发行人业绩的
影响剩余未计提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款风险,并结合前述情况补充风险提示
(一)结合下游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分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较为集中,每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如下: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企业性质期后回款情况
1广汽集团整车厂国有控股51.66%
8-1-106年份序号客户名称企业性质期后回款情况
2上海锐镁汽车配件销售民营企业-
2021年3戴姆勒整车厂外资公司82.90%
1-94江苏宜嘉资源再生生产民营企业30.09%
月
5开沃汽车整车厂外资公司31.23%
1广汽集团整车厂国有控股100%
2上海锐镁汽车配件销售民营企业15.42%
2020
3开沃汽车整车厂外资公司71.61%
年度
4戴姆勒整车厂外资公司100%
5 Zero Motorcycles 整车厂 外资公司 100%
1北汽集团整车厂国有控股100%
汽车零配件研
2上海锐镁民营企业67.67%
发销售
2019年度3戴姆勒整车厂外资公司100%
4广汽集团整车厂国有控股100%
5 Zero Motorcycles 整车厂 外资公司 100%
1北汽集团整车厂国有控股100%
2长城集团整车厂上市公司100%
20183江铃集团整车厂国有控股100%
年度汽车电池研发
4美国孚能外资公司100%
销售
5戴姆勒整车厂外资公司100%
注:期后回款情况为各报告期末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回款金额。
根据上表,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境内外知名整车厂商,资金雄厚且信用良好,回款能力保障度较高。
报告期内,除上海锐镁以外,公司回款情况整体良好。2021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中,除上海锐镁以外,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形成于2021年,前期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期后回款情况正常,客户还款能力较强。针对上海锐镁剩余应收款项,发行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403.9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良好,期后回款正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8-1-107(二)对上海锐镁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的最新计提进度及对发行人
业绩的影响剩余未计提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上海锐镁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余额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期末净值
上海锐镁14536.388403.9057.81%6132.48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2021年9月30日期末,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403.90万元,其中2021年1-9月已计提7152.53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7152.53万元。
考虑到诉讼判决的不确定性及上海锐美自身还款能力,可能存在剩余未计提的应收取上海锐镁的债务无法完全得到清偿的情况。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四)财务风险”之“2、经营性活动款项增加及无法收回的风险”中
更新风险披露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合计净额分别为163476.53万元、151401.03万元、140234.29万元
和156473.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47%、12.94%、9.10%和8.83%,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84%、61.81%、125.25%和79.63%,经营性应收款项金额较大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长较快。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41379.1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账龄超一年的余额为16396.72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11.60%。
账龄超一年的应收账款中来自上海锐镁的金额为14536.38万元,其中4121.26万元依据一汽轿车、上海锐镁和孚能科技签订的《三方协议》应由一汽轿车支付给孚能科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就上海锐镁尚未款项(包括一汽轿车应代付的款项)对一汽解放(2020年5月一汽轿车变更为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上海锐镁提起诉讼。由于诉讼判决的不
8-1-108确定性,若公司诉讼请求只得到法院部分支持或是全部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可能
会导致公司无法回收相关的应收款项。此外,即使公司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若上海锐镁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影响其还款能力,则公司仍然存在无法回收应收款项的风险。
2021年1-9月,公司部分客户的回款速度有所放缓,因此,未来不排除因公司
经营规模的扩大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后,经营性应收款项过快增长,回款情况不佳甚至无法收回、以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无法兑付的风险。”三、报告期最新一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
期客户情况、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余额账龄金额比例
未逾期金额104719.9574.07%
逾期金额36659.1925.93%
合计141379.14100.00%
上述逾期情况中,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逾期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金额逾期金额期后回款金额逾期原因
自身经营原因,公上海锐镁14536.3814536.38-司已提出诉讼
广汽集团55259.346670.2628544.42自身资金安排原因
戴姆勒11879.933915.309848.66自身资金安排原因
天际汽车6842.113462.60561.86自身资金安排原因
江铃集团7484.612663.203579.71自身资金安排原因
合计96002.3731247.7442534.65
注:期后回款情况为各报告期末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回款金额。
截至2021年9月30日,针对逾期客户上海锐镁,公司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
8-1-109院提起诉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海锐镁事项充分评估后,根据预估可
以收回款项,对上海锐镁应收款项计提单项减值准备8403.90万元。
其余逾期客户属于经营情况良好,未及时还款是由于逾期客户的资金审批流程较长等因素,总体看公司客户的回款情况较好。从应收账款客户的资质看,下游整车厂商资信状况良好,回款能力保障度较高,同时公司制定了有效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管理措施,历史期间逾期金额回款情况良好,不回款风险较小。
四、应收票据余额波动的原因和各期末应收票据的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到
期无法回收的风险;对于商业承兑汇票,说明账龄及坏账计提政策,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的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如存在差异则说明原因
(一)应收票据余额波动的原因和各期末应收票据的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波动明细和各期末应收票据的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2019年2018年应收票据-51468.58-101932.24
应收融资款项25188.4817904.5922763.52-
合计25188.4869373.1722763.52101932.24
回收情况17072.0468063.8722763.52101932.24
其中:北汽集团6848.7360468.5821807.74101922.24
占比27.19%87.16%95.80%99.99%
注:回收情况为各报告期期末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期后回收情况,包括到期承兑及背书转让金额。截至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9月30日的结余的票据中到期承兑8499.53万元,已背书转让8572.51万元。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波动主要由北汽集团支付的票据引起。
2018年,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北汽集团,北汽集团主要以票据支付款项,期
末票据尚未到期;2019年末,上期应收票据均已到期承兑,而当期与北汽集团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处于信用期内,尚未支付,因此2019年末应收票据余额下降;2020年,发行人与北汽集团交易大幅下降,北汽集团在2019年度交易形成
8-1-110的应收账款60468.58万元到期后以票据支付,票据承兑期限为12个月,使得
2020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增加;2021年1-9月,北汽集团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期末
应收票据余额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主要为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承兑人兑付能力较强。发行人历年来接受的商业承兑汇票亦未发生过兑付风险。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期末已无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主要为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和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杭州宇谷科技有限公司,承兑银行为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银行、浙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大型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出票人、承兑银行的信誉状况良好,兑付能力较强。发行人历年来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亦未发生过兑付风险。
综上,发行人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回收的风险比较低。
(二)对于商业承兑汇票,说明账龄及坏账计提政策,以商业承兑汇票作
为结算方式的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如存在差异则说明原因
1、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及坏账计提政策
报告期内,每期期末结余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均为北汽集团,账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期末商业承兑汇
-51468.58-11033.76票结余商业承兑汇票账
-1年以内-1年以内龄
期后兑付期限-期后3-4个月-期后1-3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方法为:
2018年末的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2018年末的票据到期日距资产负债表日未长于6个月,且其
8-1-111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其账面价值相若,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末的商业承兑汇票:2019年起,根据新金融政策,按预期损失率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方法为:公司在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后,以出票人的信用等级测算预期信用损失;同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测算自收到票据日至票据到期日的折现金额作为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随着时间推移,折现额逐渐以利息收入的形式转入当期损益,并冲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的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
报告期内,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的占比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当期以商业票据
-51468.58-11480.76结算
当期收款总额162421.60198573.08194734.84238700.50
票据收款比例0.00%25.92%0.00%4.81%
因无法获取同行业客户商业承兑汇票回款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以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于营业收入中占比列示明细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宁德时代0.20%0.00%0.19%
国轩高科6.34%10.00%14.58%
亿纬锂能0.00%0.02%2.44%
同行业平均2.18%3.34%5.74%
孚能科技44.80%0.00%4.85%
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年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比较高,主要是2020年度收入大幅下降的情况下,收到北汽集团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2019年度交易形成的货款,使得2020年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加。
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兑付。
8-1-112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净利润-42019.53-33100.4313122.77-7821.48
加:信用减值损失7964.623904.16840.12-
资产减值准备5753.4411567.131901.686739.07
固定资产折旧23202.5619623.7810267.605242.85
使用权资产摊销464.68---
无形资产摊销1114.681789.131936.161700.4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78.7990.3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96.9-0.1735.12574.16
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5.1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3978.26-104.53-22.86-
财务费用6493.532158.55-1018.021309.50
投资损失-2452.26-3829.21-13053.46-13376.4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1798.28-5544.95-1934.25-4133.9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5660.97---
存货的减少-35297.05-65660.67-34596.0254.2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22722.01-16033.8521091.04-104360.1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26282.62-16619.1946531.9070314.37
其他-7369.003250.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963.34-94385.7848352.18-43757.40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股份支付等因素的波动导致。
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3757.40万元,与净利润相比低35935.92万元,主要是因为当期客户较多采用票据付款,应收票据余额增加较多,导致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104360.10万元。
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8352.18万元,与净利润相比高35229.41万元,主要是因为收入增长,客户回款较多,导致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21091.04万元;同时,公司加大了对供应商的票据付款力度,
8-1-113经营性应付项目较上年末增加46531.90万元。
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4385.78万元,与净利润相比低61285.35万元,主要是在新冠疫情和主要客户因产品结构调整而减少订单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下,当期销售收入下降,期末存货增加65660.67万元。同时,当期客户较多采用票据付款,应收票据余额增加较多,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此外,当期对供应商的应付票据到期兑付,经营性应付项目明显减少。
2021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4963.34万元,与净利润相比低
32943.81万元,主要是当期销售收入上升,业务订单增长导致存货期末余额增
长35297.05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财务报表账簿资料及收入成本明细表,统计分析报告期主要
客户明细、期末应收款项明细与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获取报告期内应收款项明细、分析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原因;
3、获取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及订单,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的合同条款,核实交易条款中客户的信用期是否符合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并分析客户;
4、查询主要下游客户的工商信息,查阅主要客户的定期报告,了解客户的
经营状况及资质信息;
5、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
明细表;复核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合理性;
6、获取发行人与上海锐镁诉讼案件的相关资料,并对发行人公司法务进行
8-1-114访谈,了解案件进程,复核企业对于上海锐镁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测算过程;
7、统计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应
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分析客户逾期款项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回款风险;
8、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票据备查簿,统计并分析票据回收情况及回款风险;查阅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政策,统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于应收票据中占比明细,并分析与发行人差异;
9、获取发行人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底稿,核对其中各科目数据的计算过程及数据来源。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原因合理,与发行人信用政策相匹配,报告期内信
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系整车厂商,还款能力良好,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截至2021年9月末,上海锐镁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403.90万元,其中2021年1-9月已计提7152.53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7152.53万元。考虑到诉讼判决的不确定性及上海锐美自身还款能力,剩余未计提的应收账款存在回款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资金说明书中进行风险提示;
3、报告期最新一期,应收账款的逾期账款占比较小。其中,上海锐镁应收
账款存在一定回收风险,发行人已对其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余逾期客户主要系整车厂商,内部资金审批流程较长,实际付款期限超出信用期所致,期后回款情况正常,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回收的风险较小;
4、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余额波动主要受客户结算方式影响所致,具有合理性;各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回收情况良好,期末应收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账龄均在一年以内,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期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受客户结算方式影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
8-1-115为,具有合理性;
5、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具有合理原因。
问题9.关于存货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计提的存货跌价金额分别为2930.63万元、2506.67万元、11841.64万元和7074.43万元。报告期内,
存货跌价计提主要由于发行人在电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比例的不合格品。2020年度存货跌价损失金额较高,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国内外销售均未能达到预期,电芯形成较大库存。公司拟将该部分电芯产品直接出售处置,电芯预定用途发生变化,出现减值;公司镇江工厂产能处于调试爬坡阶段,导致不合格品库存增加,在外观或性能方面具有瑕疵或缺陷。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过程、存货的库龄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产量、产品不合格率、存货跌价准备
的匹配性,产品不合格率较高或存在较大波动的合理性,与同行业相比产品质量是否存在差距。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过程、存货的库龄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过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清查后进行分类,根据存货的类别和未来的使用计划、状态确认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方法如下:
1、对可正常用于生产和销售的存货,以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认为可变现净值。有对应订单或合同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订单或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无对应订单或合同的存
8-1-116货,按照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对用作备品备件的存货,以账面成本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3、对用作研发的存货,以账面成本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4、对少量已报废、客户样品不再使用等情况的存货,判断其可变现净值为
0,按存货的账面余额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二)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库龄及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1、2021年9月30日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26623.692319.911060.27616.7230620.59
合同履约成本3286.79---------3286.79
在产品52804.52---------52804.52
产成品65206.2119984.203402.72106.0488699.17
合计147921.2122304.114462.99722.76175411.07
存货跌价准备2217.60719.13304.51-3241.24
原材料和周转材料库龄超过1年的余额3996.90万元,属于正常使用的材料,不存在减值,未计提跌价准备;
产成品中,库龄超过1年的余额23492.97万元,其中模组和电池包20028.20万元,电芯3464.76万元。库龄超过1年的模组和电池包中,7542.10万元用作备品备件,330.97万元用作研发,以账面成本作为其可变现净值,不计提跌价准备;其余12155.13万元拟对外销售,这部分拟对外销售的模组和电池包在2020年及之前年度生产,未受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单位成本较低,预计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成本,不计提跌价准备。库龄超过 1 年的电芯 3464.76 万元中包含 B 品电芯,共计提跌价准备1023.64万元。
2021年1-9月期间,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主要系因发行人向主要客户进入批量供货阶段。根据客户需求,发行人为按期交货进行备货,存货余额大幅上涨。
根据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17.6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1-117综上所述,2021年9月末,公司根据期末结存存货的不同用途分别测算可
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2020年12月31日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8575.571445.871197.8857.7311277.04
在产品36546.47---36546.47
产成品64496.1227630.08150.7413.5692290.50
合计109618.1629075.951348.6271.29140114.01
存货跌价准备7698.484136.966.20-11841.64
2020 年 12 月 31 日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针对产成品中的 B 品电芯和
改变使用用途后用于直接销售的 A 品电芯。
B 品电芯在外观或性能方面具有瑕疵和缺陷,销售价格低于正常电芯产品,存在减值迹象,以测算的 B 品电芯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因2020年度主要客户的订单远低于预期,公司备货的电芯未能如预期形成销售,2020 年末,公司管理层决定对 A 品电芯采取直接销售的措施,不再继续加工成汽车动力电池包,电芯的原定用途发生改变,出现减值。已 A 品电芯对外销售订单的价格为基准测算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跌价准备。
2020年末结存的原材料和周转材料均为正常使用的材料,不存在减值,未计提跌价准备。
2020 年末结存的产成品中,库龄超过 1 年的余额 27794.38 万元,包括 A 品
电芯和 B 品电芯共 14952.49 万元,已按照测算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分别计提跌价准备;库龄超过1年的模组和电池包余额12841.89万元,其中备品备件和研发用的模组和和电池包合计6336.59万元,不需计提跌价准备;其余用于销售的模组和电池包,以订单价格为基础测算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需计提跌价准备。
8-1-1182020年末根据期末结存存货的不同用途分别测算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2019年12月31日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8644.53254.6414.9610.168924.29
在产品15223.91---15223.91
产成品51868.98591.5440.1836.6152537.31
合计75737.41846.1855.1446.7776685.50
存货跌价准备2220.55249.200.3236.612506.67
2019 年 12 月 31 日计提的存货跌价主要针对于库存商品中 B 品电芯与无实
际用途的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余额较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2018年12月31日存货库龄及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原材料及周转材料8431.8659.5515.87-8507.28
在产品20388.99---20388.99
产成品14094.651290.62133.58-15518.85
合计42915.501350.17149.45-44415.11
存货跌价准备2352.47536.9641.19-2930.63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计提的存货跌价主要针对于库存商品中 B 品电芯与无实
际用途的原材料及周转材料。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余额较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分析,发行人根据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二、产量、产品不合格率、存货跌价准备的匹配性,产品不合格率较高或
存在较大波动的合理性,与同行业相比产品质量是否存在差距。
(一)产量、产品不合格率、存货跌价准备的匹配性
8-1-1191、产品产量及产品不合格率情况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2018年不合格品产量(个)94982411576448162751112611产量(个)12088152114972242402143122779532
产品不合格率7.86%10.07%3.40%4.88%
报告期内,2018年度和2019年度产品及产线稳定,不合格率较低。而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受产品切换及产能爬坡影响,不合格率较高。发行人产品不合格率主要受产品切换及镇江一期产能爬坡影响,与产量匹配程度较低。
2、不合格产品跌价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不合格品余额6151.8810846.704271.804185.74
跌价金额1765.784826.122090.702484.42
比例28.70%44.49%48.94%59.35%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电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比例的不合格品,相关不合格品无法满足公司的品质要求,不能按照预计使用方式继续用于模组生产,但是一些对于品质要求较低的企业尚可接受,主要用于生产储能电池、两轮车及三轮车电池、太阳能路灯电池及其他小型电池包,不用于汽车动力电池行业且不再标识为孚能科技的产品。且不合格成品的销售一般是由客户进行自提,故公司对于该部分不合格成品无进一步加工成本及运输和维修责任。
期末不合格品存货跌价计提方法是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认为可变现净值;有对应订单或合同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订单或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无对应订单或合同的存货,按照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因此各报告期末不合格产品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主要取决于期末库存量和对外销售价格,与产品不合格率无直接对应匹配关系。
综上所述,产品不合格率变动上升致使期末结存不合格品余额增加时,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可能随着上升,但最终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主要取决于最新一期对外售价,与产品不合格率无直接对应匹配关系。
8-1-120(二)产品不合格率较高或存在较大波动的合理性
2018年,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为赣州工厂,公司工艺成熟且电芯型号稳定,公司不合格成品率较低;2019年,赣州工厂主要生产电芯型号增加及产能爬坡,使得不合格成品率略有上升。2020年,镇江一期开始投产,由于公司新生产线陆续上线需要进行产能爬坡及产品型号切换等原因,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较多,不合格产品率上升较多。同时,镇江一期主要生产高镍型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相较于传统三元软包动力电池而言,生产工艺更为复杂,生产难度较高。随着相关生产经验积累,生产工艺不断完善,不合格产品率将逐步降低。
2021年1-9月,镇江一期戴姆勒EVA和MFA项目分别于2021年4月和2021年9月进
入量产阶段,但产能仍处于爬坡中,公司不合格成品率较2020年度略有下降但仍高于产线成熟阶段。
(三)与同行业相比产品质量是否存在差距
发行人在电芯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比例的不合格品,相关不合格品无法满足公司的品质要求,不能按照预计使用方式继续用于模组生产,但是一些对于品质要求较低的企业尚可接受。公司产品定位是面向中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一般不将不合格品进一步加工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向整车厂商出售。公司会将不合格品不定期向对外销售,在销售时已明确为不合格品,主要用于生产储能电池、两轮车及三轮车电池、太阳能路灯电池及其他小型电池包,不用于汽车动力电池行业且不再标识为孚能科技的产品。综上所述,公司产品生产入库前均需经过严格的质检环节,向整车厂商客户交付的产品均为经过检验的合格品。
同行业未公开披露产品合格率数据,发行人无法获取同行业产品不合格率进行比较。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合格率波动较大,主要系产品切换及产能爬坡的影响。产品进入成熟量产阶段后,不合格率通常显著降低并维持在较低水平。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8-1-121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存货库龄明细表,复核了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合格成品的明细分类及清单,分析产品不合格情
况与存货跌价准备匹配性。
(二)核查结论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发行人根据可变现净值与
账面价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发行人产品不合格率主要受产品切换和产能爬坡影响,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主要取决于不合格品的期末库存量和对外销售价格,由于各报告期末对外价格存在差异性,因此发行人产量、产品不合格率与存货跌价准备无直接对应匹配关系;产品不合格率受产品切换及产能爬坡影响,各年度存在波动具有合理性;
3、由于同行业未公开披露产品合格率数据,发行人无法获取同行业产品不
合格率进行比较,发行人产品不合率会随着量产及产能爬坡的完成逐步降低并保持在较低水平。
问题10.关于客户产品召回
根据尽调报告及公开资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客户汽车召回事项承担相应赔偿的情形,原因为发行人提供的北汽两款车型的部分车辆动力电池系统的一致性差异,在高温环境下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可能导致个别单体电芯性能劣化,极端情况下引发偶发失效,引起动力电池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2)2021年7月,发行人客户长城汽车召回由其提供电池模组的长城欧拉IQ电动汽车。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对应北汽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技术原因及整
8-1-122改完善情况;(2)长城汽车召回欧拉IQ电动汽车的原因,发行人电池模组对
应技术问题及整改完善情况;(3)前述召回事件对于公司与北汽、长城汽车合作的影响。
【回复】
一、发行人对应北汽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技术原因及整改完善情况
(一)技术原因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北汽”)召回 EX360 和 EU400 纯电动汽车》公告显示,此次北汽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技术原因为:“部分车辆动力电池系统的一致性差异,在高温环境下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可能导致个别单体电池电芯性能劣化,极端情况下引发偶发失效,引起动力电池起火风险。”上述公告中的“车辆动力电池系统的一致性差异”具体指的是 BMS 软件控
制策略与动力电池性能不匹配,因此在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后导致电池性能下降,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动力电池热失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整改完善情况
针对上述情形,发行人主要采取的整改完善措施如下:
1、积极配合北汽进行相关检测及维修工作
(1)使用专用设备对电池包进行检测,包括外观、气密性、电池包内零组件等;
(2)维护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拆包检查,更换模组或电池包,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计已更换电池包45个,更换模组334个;
(3)对所有召回车辆升级控制策略软件,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完成
24981台车辆的软件升级,已完成比例占预计召回总数的78.16%。
2、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性能
8-1-123发行人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于报告期内启动了“BMS ISO26262 产品认证项目”、“动力电池系统热失控蔓延防护(不起火)技术研究”等与热失控风险控
制相关的研发项目,进一步提升发行人产品在极端工况下的安全性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因控制策略软件问题、热失控安全问题造成的风险。
二、长城汽车召回欧拉 IQ 电动汽车的原因,发行人电池模组对应技术问题及整改完善情况
(一)技术问题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欧拉 IQ 电动汽车》公告显示,此次长城汽车召回欧拉 IQ 电动汽车的原因为:“车辆搭载的部分动力电池的一致性与 BMS 软件控制策略存在匹配差异。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后,电池性能下降,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动力电池热失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二)整改完善情况
发行人仅供应了长城汽车欧拉 IQ 电动汽车所搭载的模组,未向其销售 BMS软件控制策略。发行人对此召回事件高度重视,本着与客户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将积极配合协助客户相关召回工作。
三、前述召回事件对于公司与北汽、长城汽车合作的影响
(一)前述召回事项对于公司与北汽合作的影响
关于北汽召回事项,公司积极配合北汽进行车辆召回后的检修工作,并承担了相应的召回费用,未对北汽的合作产生影响。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对北汽的销售占比较以前年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北汽合作的量产车型已于
2020年进入车型退出市场阶段,并且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北汽新车型的
销售受到影响,其自身车辆订单需求减少,进而影响了北汽对公司的采购需求,未来公司将根据北汽需求为其提供新开发车型的动力电池配套服务。公司积极主动配合北汽召回车辆,并承担相关召回费用,获得了北汽的认可,双方合作未受此次召回事项的影响。
8-1-124(二)前述召回事项对于公司与长城汽车合作的影响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与长城汽车的合作项目仍处于正常供货状态,且长城汽车已向公司提供了近期明确的订单需求及未来潜在需求,公司将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和更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问题11.关于诉讼纠纷
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人有多起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尚未了结诉讼纠纷起因及进展情况,诉讼纠纷是否涉及发行人产品质量或交付延迟问题;(2)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
除北汽、长城汽车召回事件外其他产品质量/交货延期等纠纷引发的诉讼、仲
裁或赔偿,若有,相关整改完善情况。
【回复】
一、发行人尚未了结诉讼纠纷起因及进展情况,诉讼纠纷是否涉及发行人产品质量或交付延迟问题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事项的起因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纠纷
序被告/被申请诉讼/仲进展情标的金额案件基本情况
号人裁纠纷况(万元)
2020年6月23日,公司与河南速达电动汽车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已判决原告采购产品,被告因付款能力拒绝支付应公司胜河南速达电
买卖合同付货款共计人民币71929元。诉,被
1动汽车科技7.19
纠纷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河南速达电动汽车告尚未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的货款71929元并支支付款付自逾期之日至实际支付欠款之日的违约金项
19564.69元。
孚能集团有公司对“孚能”“孚能科技”拥有合法商号权限公司(被告利,被告通过成立带有“孚能”字样的公司名将于
一)、孚能科称进行不正当竞争,并获取了相关经济利益,
2022年技(深圳)有不正当竞也对第三方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21月17300.00限公司(被告争纠纷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如下:被告立即变更企业日开庭
二)、孚能科名称中的“孚能”字号,字号变更后不得与“孚审理技(江苏)有能”相同或相近,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公司限公司(被告企业名称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孚
8-1-125序被告/被申请诉讼/仲进展情标的金额
案件基本情况
号人裁纠纷况(万元)三)、江苏孚能”企业名称从事商业活动,请求判决被告赔能电动汽车偿不正当竞争导致原告产生的经济损失300有限公司(被万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及电池网告四) (http://www.itdcw.com/)上公开道歉,请求判(前述公司 决被告关闭 http://www.revesi.com/等网站并与公司无任对前述内容承担连带责任何关联关系)
2019年5月16日,被告二与被告三签订了
《零部件采购合同》。2019年7月25日,被告三与公司签订了《汽车零部件采购合同》,约定被告三向公司采购电池系统总成产品,双方之间建立了购销合同关系。之后被告三一汽奔腾轿向公司下达了8000套电池系统总成订单。而车有限公司被告三除了支付1000万元货款外,未支付其已立(被告一)、他任何货款。被告二、被告三与公司就货款支案,法一汽解放集付事宜签署了《会议纪要》及《三方协议》,院已对
团股份有限买卖合同但被告二、被告三仍未完全履行相应付款义
3被告财4750.29
公司(被告纠纷务。产保
二)、上海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一支付706套已经到全,待镁新能源科货且装车电池系统总成货款共计40552640开庭
技有限公司元、支付121套已经到货电池系统总成货款(被告三)共计6950240元,并请求判决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货款承担连带责任;且被告一由于根据被告二的公告及安排承接了被告二的上述债务,在被告一未对上述债务进行偿还的情况下,应当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公司与广东太安伊桥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于
2019年3月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
购相关生产设备。由于被告提供的设备存在多项不符合合同约定、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和
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未能按时保质交货及已立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且在公司多次催告后案,发广东太安伊依然未能及时改正,导致设备始终未能通过行人已设备买卖
4桥能源设备公司验收,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申请财307.12
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判产保
令被告一次性返还公司实际支付的包括定金全,待在内的设备款项合计230.34万元、按照定金开庭
金额76.78万元对公司进行赔偿,并在返还公司支付的设备款项及赔偿金后7日内将已经
交付所有设备进行搬离,如逾期未搬离,设备则由公司自行处理。
公司与广东太安伊桥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于
2019年1月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其采
购相关生产设备。由于被告提供的设备存在多项不符合合同约定、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和
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未能按时保质交货及已立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且在公司多次催告后案,发广东太安伊依然未能及时改正,导致设备始终未能通过行人已设备买卖
5桥能源设备公司验收,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申请财612.80
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判产保
令被告一次性返还公司实际支付的包括定金全,待在内的设备款项合计459.6万元、按照定金金开庭
额153.2万元对公司进行赔偿,并在返还公司支付的设备款项及赔偿金后7日内将已经交
付所有设备进行搬离,如逾期未搬离,设备则由公司自行处理。
8-1-126序被告/被申请诉讼/仲进展情标的金额
案件基本情况
号人裁纠纷况(万元)
2018年8月,喻定新应聘到公司处工作,担
任电芯工艺部副总监,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竞业限制协议》。喻定新在公司最后工作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喻定新自从公司处离职后,进入到第三人处任职。喻定新为逃避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和违反上述义务所产生
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内容的《就业承诺书》,假称自己离职后处于待业状态,未从事协议将于条款禁止的行业或在相关企业任职。喻定新2021年竞业限制实际上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已经与第三人建立12月21
6喻定新329.40
纠纷了劳动关系,并从事竞业限制协议所禁止的日进行与原告具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提供信息、提供第二次
服务、进行合作或劳务等,严重违反了双方开庭《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所约定的义务。
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喻定新向公司支付违反竞
业限制义务违约金3240000元,立即与第三人解除一切劳动关系,停止一切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行为,并判决喻定新返还公司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54000元。
2013年公司与深圳市格林贝瑞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了三份《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市格林贝瑞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电芯并支付相应货款。公司与深圳市格林贝瑞科技有限深圳市格林公司就剩余货款共计364510元达成付款计已立买卖合同
7贝瑞科技有划,但经多次催告,深圳市格林贝瑞科技有限案,待37.04
纠纷
限公司公司仍欠付公司货款311269.8元。公司请求开庭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三份《采购合同》,并请求判令深圳市格林贝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合
同货款31126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9141元,共计370410.8元
2019年5月16日,被告三与被告一签订了
《零部件采购合同》。2019年7月25日,被告一与公司签订了《汽车零部件采购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公司采购电池系统总成产品,双方之间建立了购销合同关系。之后被告一向公司下达了8000套电池系统总成订单,公司按照订单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货义务。而上海锐镁新被告一除了支付1000万货款外,未支付其他能源科技有任何货款。被告一、被告三与公司就货款支付限公司(被告事宜签署了《会议纪要》及《供方质量保证协一)、一汽奔议》,但被告二、被告三仍未完全履行相应付已立腾轿车有限买卖合同款义务。
8案,尚11639.45
公司(被告纠纷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2000套电池未开庭
二)、一汽解系统总成货款共计104151200元、支付延期放集团股份支付2000套电池系统总成货款违约金有限公司(被8767505.88元、返还质量保证金3394273.2告三)元、支付延期返还质量保证金违约金
81509.70元。根据公司、被告一、被告三达
成的《会议纪要》,被告三应当与被告一共同对原告承担连带责任;而被告二由于根据被告三的公告及安排承接了被告三的上述债务,在被告三未对上述债务进行偿还的情况下,应当对被告三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纠纷
8-1-127标的
原告/
序被告/被申诉讼/仲裁纠进展情金额申请案件基本情况号请人纷况(万人
元)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孚能镇江建设工程,刘德玉在施工中因建筑物塌陷导致坠落受伤,起诉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刘德玉请求法提供劳务者院判令被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赔偿中建三局受害责任纠刘德玉各项损失221426.18元(暂定,具已开庭,22.14刘德集团有限1纷,追加孚体数额待鉴定结论出具后变更),诉讼尚未宣(暂玉公司、孚能镇江为共费、鉴定费由被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判定)能镇江同被告司承担。
刘德玉认为孚能镇江对其受伤一事存在
重大责任,且追加被告才能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申请追加孚能镇江作为该案被告参加诉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孚能镇江建设工程,肖方全在施工中因建筑物塌陷导致坠落受伤,起诉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肖方全请求法提供劳务者院判令被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赔偿中建三局受害责任纠肖方全各项损失190005.98元(暂定,具已开庭,19.00肖方集团有限2纷,追加孚体数额待鉴定结论出具后变更),诉讼尚未宣(暂全公司、孚能镇江为共费、鉴定费由被告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判定)能镇江同被告司承担。
肖方全认为孚能镇江对其受伤一事存在
重大责任,且追加被告才能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申请追加孚能镇江作为该案被告参加诉讼,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已南京森拉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中建冻结中南通连通南京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的追偿权纠建二局建筑劳务森拉纷,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安装工有限公克建前财产保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程有限司、中建诉前财产保3设工出具(2021)苏1191财保209号《民事裁公司存68.00二局安装全程有定书》,裁定冻结通连通建筑劳务有限公款68万工程有限
限公司、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孚能镇元;公司
公司、孚
司江的银行存款6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时尚未能镇江应价值的财产。收到诉讼资料张金磊作为长兴慧盟机电设备安装有限
公司员工,在为孚能镇江安装烟雾传感孚能镇器中踏空坠落,起诉长兴慧盟机电设备江、长兴提供劳务者安装有限公司及孚能镇江承担侵权赔偿已开庭,10.00张金4慧盟机电受害责任纠责任。张金磊请求法院判令长兴慧盟机尚未宣(暂磊设备安装纷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孚能镇江赔偿其判定)有限公司各项损失暂计10万元(具体费用待司法鉴定后申请变更)并承担诉讼费由及鉴定费。
上海瑞吉建设有限公司请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解除其与被告苏州卡特凯拓上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采购合苏州卡特买卖合同纠将于瑞吉同范本》,被告向原告退还已付的设备款凯拓机械纷,孚能镇2021年
5建设人民币348000元;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34.80
设备有限江作为第三12月17有限告承担。
公司人参加诉讼日开庭。
公司上海瑞吉建设有限公司向上海市虹口区
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追加孚能镇江、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
8-1-128标的
原告/
序被告/被申诉讼/仲裁纠进展情金额申请案件基本情况号请人纷况(万人
元)
案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诉讼。
2021年11月,邱仁庚向赣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解除申请人邱仁庚与发行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裁决发行人向申请人邱仁庚邱仁劳务合同纠尚未开
6孚能科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9500元2.20
庚纷庭审理(月平均工资6500元*3);裁决补偿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性调整金额1050元(每个月150元*7);裁决发行人向申请人邱仁庚补发固定绩效工资1428元
综上所述,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了结的诉讼纠纷均不涉及发行人产品质量或交付延迟问题。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除北汽、长城汽车召回事件外其他产品质量/
交货延期等纠纷引发的诉讼、仲裁或赔偿,若有,相关整改完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北汽、长城汽车召回事件引发的诉讼、仲裁;公司不存在除北汽、长城汽车召回事件外其他产品质量/交货延期等纠纷引发的诉讼、仲裁或赔偿。
问题12.关于其他
12.1请提供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图;
12.2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提供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YU WANG及Keith D. Kepler,其控制关系图如下:
8-1-129YU WANG及Keith D. Kepler共同通过美国孚能持有香港孚能100%股权,进
而通过香港孚能间接控制公司22.68%股份。
YU WANG及Keith D. Kepler共同担任赣州博创、赣州精创、赣州孚济三个员
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二人通过赣州博创间接控制公司
0.15%股份,通过赣州精创间接控制公司0.03%股份,通过赣州孚济间接控制公司
0.06%股份。
YU WANG及Keith D. Kepler共同控制的孚能实业是赣州孚创的普通合伙人
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YU WANG担任赣州孚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二人通过赣州孚创间接控制公司1.60%股份。
综上,YU WANG及Keith D. Kepler共同通过香港孚能、赣州博创、赣州精创、赣州孚济、赣州孚创合计间接控制公司24.52%的股份。
二、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
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8-1-130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其他存在投资
的企业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不涉及房地产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涉序与发行人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房地号关系产业务
锂离子电池及模块系统、电池模块管理系统、充电系统等电
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马达、驱动器、大
功率POWER IC、电力电子元器件等驱动马达及控制模块的研
发、生产、销售;电动车传动系统、电动空调系统、电动转向
系统、电动刹车系统、发电系统、电力转换系统等电动车辅助
1孚能科技发行人否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锂电池产品和相关产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及相关产品
的研发、生产、回收、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全资子公(上述经营范围中化工产品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电子设备、
2孚能镇江否
司机械设备及电池相关设备的租赁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全资子公
3孚能北京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否
司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
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全资子公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4孚能芜湖否
司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代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
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销售;
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
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孚能新能全资子公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
5否
源司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进出口代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
8-1-131是否涉
序与发行人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房地号关系产业务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孚能镇江
6孚能欧洲的全资子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否
公司孚能镇江
7孚能环球的全资子投资及运营管理否
公司孚能镇江
8孚能德国的全资子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否
公司孚能环球
9孚能美国的全资子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和销售否
公司孚能环球孚能卢森
10的全资子投资及运营管理否
堡公司孚能环球
11孚能创新的全资子动力电池研发否
公司
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助动车控股子公
12赣州孚尚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否
司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孚能北京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
13孚能天津的全资子否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公司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孚能北京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14天津孚兹控制的合否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伙企业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新能源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机械设备;租赁电池、充电设备。(企业依法自神通电动
15参股公司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否
车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除金融、证16孚能基金参股企业券、贵金属、保险、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否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 SIRO 参股企业 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电池 否
孚能北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为北京京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能有限合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伙人,占
18北京京能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否
其募集规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模计划的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比例为开展经营活动。)
4.40%
孚能北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19振华新材否
作为战略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8-1-132是否涉
序与发行人
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房地号关系产业务
投资者参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
与振华新(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材首次公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的生产;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电子新
开发行股材料的开发、研究、技术咨询和经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票的战略业;进出口业务。)配售,持股比例为
0.74%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孚能镇江经营范围中存在“自有房屋租赁”。根据发行人的发展战略,镇江工厂是发行人的重要生产基地。根据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统筹需要,孚能镇江可将其自建生产办公楼出租给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其他主体办公、生产使用,并非对外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孚能镇江不存在对外出租自有房屋的情形。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其他存在投资的企业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修订)》第二条,该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均未从事房地产业务,亦不具备房地产业务经营资质,上述主体均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土地性质
8-1-133为工业用地,并非住宅用地或商业用地,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业务基础,亦不属于
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储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建设内容不属于住宅、商业地产等房地产开发行为,发行人也未持有拟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正在开发的土地,因此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公开披露的信息等,了解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发行人参股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了解相关主体业务收入构成;
(3)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确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的情形;
(4)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5)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不存在房
地产相关业务,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收入;
(6)获取了发行人出具的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不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说明;
(7)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年11月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8)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土地的招拍挂资料,确定本次募投项目土地性质。
8-1-1342、核查结论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不存在从事房地产业务情形。
保荐机构总体核查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发行人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本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8-1-135(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晓舟张东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1-13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问询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范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8-1-137(此页无正文,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1-138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YU WANG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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