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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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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chen 发表于 2021-12-15 00:00:00 浏览:  4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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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证券简称:华平股份公告编号:202112-08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熊模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6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熊模昌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1862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1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熊模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熊模昌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熊模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熊模昌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熊模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熊模昌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熊模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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