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090证券简称:瑞松科技公告编号:2020-04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根据公司于之前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1〕79号),提出公司章程中未就利润分配政策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现公司董事会已完成章程修改完善。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间隔1、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间隔
第一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百八
十九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条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现金分红。条款修订前修订后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
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将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将进行利润分配。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