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 600479
  • 千金药业
  • 当前价格10.46↓
  • 今开10.49↓
  • 昨收10.54
  • 最高10.58↑
  • 最低10.42↓
  • 买一10.46↓
  • 卖一10.47↓
  • 成交量7.67万手
  • 成交金额80.22百万元<
查看: 561|回复: 0

三维通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1)

[复制链接]

三维通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1)

永恒forever 发表于 2021-12-16 00:00:00 浏览:  5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002115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证券简称:三维通信公告编号:2021-09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888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101695646股,募集资金总额467799971.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3511422.48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23日到位,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1)第65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乙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01040160019007288
金额:截止2021年11月24日,专户余额为462658273.80元。
用途:5G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支持 5G 的新一代多网融合覆盖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尚未支付的以及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待募集资金置
1002115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换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9146851.32元。
2、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慎考虑,公司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支持 5G的新一代多网融合覆盖产业化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301040160019007288,截止2021年11月24日,专户余额为462658273.80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5G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支持 5G 的新一代多网融
合覆盖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献晖、陈忠志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02115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
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乙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2年12月31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1、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3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19 14:43 , Processed in 0.332603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