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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关于公司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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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关于公司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1-12-15 00:00:00 浏览:  3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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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6证券简称:莱美药业公告编号:2021-08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陈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陈凤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谭明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谭明越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谭明越女士,199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重庆邮电大学外国语学院,文学和法学学士;2019年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新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谭明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任职外,与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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