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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0证券简称:汉得信息公告编号:2021-113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1年12月8日起在公司公示栏通过张贴告示的方式公布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其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位,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7日,时间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通过电子
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反映意见,联系人:监事吴滨,联系电话:021-67002300,邮箱地址:bin.wu@hand-china.com。
截止公示期结束,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拟激
励对象与公司或各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用工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各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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