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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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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628号)

小白菜 发表于 2021-12-17 00:00:00 浏览:  4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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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涉及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1〕628号(共一册第一册)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目录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6
二、评估目的...............................................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9
五、评估基准日..............................................19
六、评估依据...............................................19
七、评估方法...............................................2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6
九、评估假设...............................................37
十、评估结论...............................................3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41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46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46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经济行为文件.............................................47
二、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52
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53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56
五、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59
六、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62
七、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63
八、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64
九、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65
十、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66
十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68
十二、其他重要文件............................................78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及明细表.....................................83
收益法评估明细表..........................................转让涉及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
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
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1〕628号摘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公司”)和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炼化公司”),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宁化工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根据浙江交科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浙江交科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将所持有的江宁化工公司和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镇海炼化公司,为此需要对江宁化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江宁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江宁化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江宁化工公司申报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按照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经审计的2021年6月30日会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88863884.86元、863571923.74元和
2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525291961.12元。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作为江宁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江宁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33196265.81元(大写为人民币伍亿叁仟叁佰壹拾玖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捌角壹分),与账面价值
525291961.12元相比,评估增值7904304.69元,增值率为1.50%。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仅对浙江交科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
九、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特别事项
1、列入评估范围的一宗土地(土地面积41248.00平方米)已取得证号为甬国
用(2014)第061240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宗地开发建设期限至2016年3月3日,需在建设期满后办理变更登记。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尚未完成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换发及续期工作。
2、对于上述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甬国用(2014)第0612406号土地使用权,根据
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可向受让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同时,造成土地闲置的,涉及缴纳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宗地已过建设期未开工事项可能涉及的潜在义务及土地使用证的换发及续期事项可能对资产价值
3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的影响;同时,对于企业支付的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履约保证金(账列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96万元,企业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由于该款项回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按照账面价值(即零元)予以保留,若期后实际正常收回将影响评估结论。
3、根据企业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截至2020年末,江宁化工公
司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为246084386.51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弥补完毕,本次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时未考虑剩余的可弥补亏损可能存在的相关权益的影响。
4、江宁化工公司的 BDO 装置于 2011 年开工建设,同时向英国 Davy 工艺技术
有限公司购买取得了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装置于 2013 年 4 月实现中交,2014年4月1日正式转入正常生产期,负荷逐步提升到100%并连续生产,并于2014年6月份完成 BDO 装置性能考核测试。
2014年6月底,根据市场情况,预计未来一定时间内国内的炔醛法工艺将更具竞争力,综合考虑,江宁化工公司决定暂停 BDO 装置的运行生产。自此以后,江宁化工公司的 BDO 装置及配套设施一直处于闲置停产状态,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亦未使用,部分装置已经改造后用于生产甲醇钠产品。截至评估基准日,BDO 装置及其技术许可账面金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所列示科目原值净值减值准备净额(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构筑物62883153.4949598481.297559222.7542039258.54
固定资产-设备233290202.9294874301.9123273938.3071600363.61
无形资产-技术许可101982419.5475963929.2812440936.9063522992.38
合计398155775.95220436712.4843274097.95177162614.53
针对上述 BDO 装置及其技术许可事项,有以下情况:
(1)江宁化工公司和我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共同委托白颐等三位国内化工
行业专家对上述 BDO 生产装置及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了现场考察和技术资料审核,并对 BDO 市场及未来发展趋势、顺酐法 BDO 与炔醛法 BDO 竞争力比较等进行了分析。
经专家评审后得出了以下结论:
1)根据我国的资源情况和目前的市场需求情况,江宁化工公司顺酐法 BDO 装置
不存在复产的可行性,持有的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已无使用价值,并且无法对
4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外转让获得收益,因此该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已不具有经济性。
2)江宁化工公司尚未改造的 BDO 装置及附属配套设施经新增投入并进行技改后
存在主要设备利旧使用的可能,原安装调试费用将形成损失。
(2)江宁化工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上述 BDO 装置按照所涉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
和未来可利用情况将其区分为可利旧和不可利旧两类,具体如下:
闲置部分原值净值减值准备净额(账面价值)
闲置的 BDO相关构筑物 62883153.49 49598481.29 7559222.75 42039258.54
其中:可利旧5253432.064143593.91631518.323512075.59
不可利旧57629721.4345454887.386927704.4338527182.95
闲置的 BDO相关设备 233290202.92 94874301.91 23273938.30 71600363.61
其中:可利旧26370604.0117352018.004277034.3713074983.63
不可利旧206919598.9177522283.9118996903.9358525379.98
(3)江宁化工公司对专家评审结论表示认可,同时将专家评审结论及 BDO 装置
分类事项进行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审核后予以同意。
(4)本次评估中,基于 BDO 装置的现状、行业内同类型工艺装置的运用情况结
合上述专家评审意见后,对于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评估为零;对于分类为闲置(可利旧)的固定资产按照可技改后持续使用口径进行了评估;对于分类为闲置(不可利旧)的固定资产基于变现处置的假设前提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面所列示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BDO相关构筑物 42039258.54 8930900.00 -33108358.54 -78.76
BDO相关设备 71600363.61 17254960.00 -54345403.61 -75.90
BDO相关无形资产 63522992.38 -63522992.38 -100.00
合计177162614.5326185860.00-150976754.53-85.22
若期后上述资产的实际利用情况发生较大差异,将影响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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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1〕628号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一概况
1.名称: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公司”)
2.住所: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
3.法定代表人:吴伟
4.注册资本:137563.8998万元人民币
5.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591285
7.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工程、铁路工程、港航工程、机场
工程的技术研发与推广、投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地下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及咨询,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压力容器的设计,化工及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技术服务,火力发电,对外供热,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6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人二概况
1.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炼化公司”)
2.住所:浙江省蛟川街道炼化路187号
3.法定代表人:莫鼎革
4.注册资本:540000万元人民币
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HBHA45
7.登记机关: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
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炼焦;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名称: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宁化工公司”)
2.住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
3.法定代表人:毛正余
4.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662088777M
7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7.登记机关: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在许可证件有效内经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管道供热;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江宁化工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200万元,均由浙江交科公司(原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第一次增资
2011年10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4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浙江交科公司出资。
3.第二次增资
2012年11月6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88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浙江交科公司出资。
4.第三次增资
2013年3月22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浙江
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第四次增资
2014年4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浙江交科公司出资。
6.第五次增资
2017年6月26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均由浙江交科公司出资。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宁化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000万元,为浙江交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评估单位前3年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
8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
资产1596294773.981450215460.131355666017.381388863884.86
负债1024718501.94996738469.96880147713.85863571923.74
股东权益571576272.04453476990.17475518303.53525291961.12
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营业收入1117852062.24895293509.91959669676.31668544673.53
营业成本866588230.28841150943.79824289150.60557311738.05
利润总额92083109.32-118099281.8722041313.3649773657.59
净利润92083109.32-118099281.8722041313.3649773657.59
上述2018-2020年度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等
1.公司概况
江宁化工公司是浙江省交投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本七亿元。公司占地三百余亩,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员工二百余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顺酐和甲醇钠及其副产品,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顺酐行业的领先企业。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所示:
2.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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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目前拥有十一万吨/年顺酐装置、五万吨/年甲醇钠装置和配套的年产九万吨正丁烷装置,主要产品为顺酐和甲醇钠及其副产品。
主要产品及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顺酐
(2)甲醇钠
3.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运行部根据年度产量计划、客户的订单、生产装置状况并结合库存情
况安排月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制定完成后,生产装置依据计划组织生产。产品生产、检测完毕后由生产车间办理入库手续。公司各部门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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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章制度相互协作,确保公司内部生产的指令流、物流、单据流的统一及生产的有序和高效。
(2)采购模式
1)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拥有完善的供应商选择、评价体系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物料要求,对原辅料的供方进行综合调查,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规模、质量控制能力和稳定供货能力开发合格的供应商,对批准的合格供方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档案,并对供方按供应商评审标准进行动态跟踪,去劣择优。
2)采购策略
公司根据各种原料的不同的市场特性和采购特点,分别实施招标采购、比价议价、单一询价的采购策略:
A.招标采购:对于以合约方式确定数量和价格的采购物资,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招标采购,根据采购金额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招标完成后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进行供货。
B.比价议价采购:以现货方式确定数量和价格等的采购物资,采用比价议价采购。比价议价采购原则上只允许合格供应商报价,每种原材料通常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根据每家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价格、质量、交货的便利性等信息确定供应商及采购数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不断开发有发展潜力的供应商并与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有效控制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和保证原材料的质量。
C.单一询价采购:对于根据生产工艺需要指定供应商供应原材料、进口原料或
特殊化学品的采购,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确认、分管生产、技术、采购的负责人审核后,由营销部组织充分议价后采购。
3)采购流程
公司根据月度生产计划、采购资金,并根据库存情况,结合原材料的价格趋势,制定采购计划,根据所需采购物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等指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采购合同生效或采购计划批准后,采购业务组负责组织原料的运输、配送、存储、入库交接工作。大宗原料及生产辅料化学品由安全环保质量部负责对来料进行检验分析,由生产管理部验收,备品备件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对来料进行检验,由仓库验收;财务会计部按照采购合同的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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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1)销售流程
公司根据产品的市场调查及预测情况、客户生产计划、公司生产库存等因素编制销售计划。对于一般销售业务合同,销售人员根据业务需求起草销售合同、协议或订单,由销售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对产品有特殊需求的销售业务,由安全环保质量部按照体系要求进行评审。
2)销售回款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顺酐产品以赊销为主,甲醇钠产品赊销占比小。客户赊销最大额度不得超过经公司经营会议批准的客户授信额度。
销售业务部门负责销售货款的回收,财务管理部负责根据相关制度对回款进行核对、统计与提示。公司根据货款回收考核方案对销售业务进行管理考核。财务管理部每月分析应收账款,对不符合或违反管理规定,及时对销售业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定期向考核部门反馈考核依据。
(4)定价模式顺酐和甲醇钠产品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供求及市场情况进行指导定价。在具体销售中,根据市场需求、客户订购批量、客户资信付款方式等进行。
4.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断创新和努力,赢得了下游各领域大量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具体包括鸿资科技、天和树脂、浙江南洋、杭州宝晶、东大生物、英力士、力联思、
浙江医药、沙星医药、大风化工、先锋科技、和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等。公司依靠与客户深度合作、产品性能与品质保证可靠、制造工艺稳定及辅助配套设施
自制等优势,极大地增强了客户粘性,销售市场日益扩大。
5.行业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顺酐采用国际先进的正丁烷氧化、溶剂吸收制顺酐工艺,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发展成为国内顺酐行业的领先企业,顺酐产品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且公司整体能耗为负,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导向。公司产品目前已覆盖全国十多个省市,并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际高端市场,顺利进入不饱和树脂、酒石酸、四氢苯酐等行业高端客户,在市场上享有较好的声
12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誉。
6.公司竞争优劣势分析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顺酐行业生产工艺正处于升级换代过程中,新兴正丁烷法工艺具有经济、环保方面的优势。而传统苯法顺酐因其高污染与高成本等劣势,逐渐被正丁烷法生产工艺所替代。
公司采用的生产工艺为Huntsman正丁烷法和DBP溶剂吸收工艺,与其他国内正丁烷法顺酐的生产企业(一般采用的ALMA正丁烷法、DIBE溶剂吸收工艺)比较,溶剂消耗低,DBP溶剂较DIBE溶剂价格低,且采购渠道广泛,有一定的优势。
公司拥有宁波市工程技术中心,建立了宁波市国际合作专项、宁波市战略新兴产业、宁波市智慧城市应用体系示范项目、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等多个产学研平台,拥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
2)规模优势
化工行业通常投资较大,较高的生产规模使得化工产品的单位成本下降,行业规模效应明显,公司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3)区位优势
A.原料成本优势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有着全国范围内最好的丁烷供应条件,如镇海炼化公司、浙江海越集团、东华能源、中金石化、昊德化学等多家企业的丁烷供应量能满足公司顺酐装置的丁烷原料需求。广泛的原料供应途径使得装置原料成本有一定的优势。
B.销售网络优势
我国顺酐市场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上海、福建以及华南闽粤地区,而公司正处于这一市场的中心。相对于新疆、山东、河南等北方的正丁烷法顺酐生产企业,公司具有一定的市场区域优势。
4)产品质量优势
由于国内其它正丁烷法顺酐企业顺酐产品的热稳定性色度暂无法与苯法顺酐比拟,其产品主要面向低端市场,在相对高端的不饱和树脂市场应用较少。而公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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酐产品的热稳定性较好,目前已陆续打开一些高端市场,并逐渐得到高端用户认可。
5)管理优势
公司的顺酐装置已于2014年投产稳定运行至今,积累了丰富的顺酐生产和管理经验。目前,公司管理层团队稳定,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合理。
(2)竞争劣势
1)高端人才不足劣势
高端技术和设计人才的储备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提升至关重要。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将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建设、生产、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中。公司在人才引进等方面缺乏竞争力,未来可能将面临高端人才不足甚至流失的困境。
2)成本较高劣势
由于公司的顺酐装置及配套设施的投资相对于国内竞争对手要高,且存在投资较大的顺酐衍生物(BDO)装置闲置,因而使得公司固定成本及财务成本较高。
7.发展机遇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202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关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政策文件,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的禁止或限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在政策的强驱动下,未来可降解塑料市场需求可能出现较大增长,可降解塑料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PBAT(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酯)、PBS(聚丁二酸丁二酯)和 PLA(聚乳酸)是目前可降解塑料市场中比重较大的产品。其中,PBS 耐热性较好,主要用在餐盒、化妆品包装、饮料瓶等方面;PBAT 质地较软,主要用量在超市塑料袋、快递包装、一次性用品等。目前,生物降解塑料已经进入行业爆发期,PBS/PBAT 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主要材料。顺酐作为可降解塑料产品 PBS 和 PBAT 的重要原料,也带来一定的发展机遇。
(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浙江交科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江宁化工公司股权转让给镇海炼化公司。
(五)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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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目的根据浙江交科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浙江交科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将所持有的江宁化工公司和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镇海炼化公司,为此需要对江宁化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江宁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江宁化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江宁化工公司申报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按照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388863884.86元、863571923.74元和525291961.12元。具体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一、流动资产327839668.95
二、非流动资产1061024215.91
其中:固定资产1649041358.81847712820.67
在建工程2868242.54
使用权资产25498631.01
无形资产184944521.69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79818176.40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105126345.29
资产总计1388863884.86
三、流动负债823605324.20
四、非流动负债39966599.54
负债合计863571923.74
股东权益合计525291961.12
除货币资金和往来款外,公司账面列示的主要资产为存货、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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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
存货系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原材料主要为液化气、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正丁烷(外购)等主要原料及其他辅料;库存商品主要为液态精顺酐、固态精顺酐和甲醇钠等主要产品;在产品主要为处于生产过程中的顺酐和甲醇钠等产品。
存货均存放于公司车间及仓库,未发现积压时间长和存在品质瑕疵的存货。
2.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列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18项,主要为工业厂房、办公楼以及附属建筑,建于2013-2018年,主要结构为钢混和钢结构,建筑面积合计19154.04平方米;
列入评估范围的构筑物共 30 项,主要为顺酐主装置、BDO 主装置、焚烧系统、罐区和总图等,建于2013-2020年。上述建(构)筑物分布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
3.设备类固定资产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348项,主要系用于顺酐及顺酐衍生物、甲醇钠、BDO 产品的生产。具体包括顺酐主装置、BDO 主装置、5万吨甲醇钠相关生产设备、焚烧炉系统、原料罐等生产主设备,火炬、全厂总图、全厂外管、综合泵站等生产配套设备、设施;激光对中仪、测厚仪、阀门、液位计等仪器仪表;电脑、
空调等办公设备以及车辆,除在外车辆,所有设备均分布于被评估单位厂区内。
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切片自动包装改造、5万吨甲醇钠灌装站项目原甲醇钠桶装线项目、液碱技改项目等安装工程。上述设备安装工程中:切片自动包装改造工程实际已于2019年7月已安装完成并使用,因未达设计要求,尚未转固;机房搬迁系机房相应的搬迁费用;其余设备安装工程均于2021年上半年开始安装,预计于2021年下半年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
5.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为管道使用权,系江宁化工公司租用宁波安捷化工物料有限公司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管廊的7个管位,用于江宁化工公司安装架设7根管道和输送化工物料,总占用面积为8978.49平方米,租赁期为20年,2013年5月1日至2033年4月30日。
6.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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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3宗,土地面积合计208382.00平方米,分布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款项均已支付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账面记录或未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
账面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主要为排污权和外购的顺酐产品及衍生物生产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账面未记录的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
A.外购的专有技术
a.顺酐专有技术顺酐专有技术系江宁化工公司于2011年1月从亨斯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的以丁烷为原料加工顺酐产品的一个非独占性的、不可转让的技术使用许可。
b.顺酐衍生物(BDO)专有技术
顺酐衍生物(BDO)专有技术系江宁化工公司于 2010 年 2 月从 DAVY 工艺技术
有限公司购买的以顺酐、甲醇和氢气为原料生产 BDO(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的非
独占性、不可转让的技术使用许可。自 2014 年 6 月底江宁化工公司暂停 BDO 装置的运行生产后,该技术使用许可一直未有使用。
B.专利(共 49 项)序备
专利名称申请号/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号注
1一种顺酐生产用的丁烷汽化防爆装置2019207777279实用新型2020-03-17
2一种顺酐法制备聚天冬氨酸的工艺及设备2019104493354发明专利2019-05-28
3一种顺酐反应系统在线检测工艺及设备2019104493405发明专利2019-05-28
4 高纯度顺酐产品制备解收塔进料预热器 201920777725X 实用新型 2019-05-28
5顺酐反应系统在线检测的反应器气体冷却器2019207777283实用新型2019-05-28
6一种用于聚天冬氨酸生产的精馏塔2019207777368实用新型2019-05-28
7用于顺酐生产溶剂净化的设备2019207777372实用新型2019-05-28
8 一种板式换热器 201920777997X 实用新型 2019-05-28
9顺酐制备系统运行前的异物检测系统2019104218516发明专利2019-05-21
10顺酐制备反应器中的熔盐循环结构2019104219491发明专利2019-05-21
11一种通过控制电沉积条件制备磁性金属纳米管的方法2019101620752发明专利2019-03-04
12 一种直径调制型 Co纳米线的制备方法 2019101357432 发明专利 2019-02-22
13一种制备金属核壳纳米线的制备方法2019101392756发明专利2019-02-22
14一种丁烷球罐的防爆装置2018215952434实用新型2018-09-29
15顺酐反应器的防爆装置2018215966418实用新型2018-09-29
16顺酐制备反应器中的熔盐循环结构2018215999197实用新型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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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申请号/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号注
17顺酐制备系统停机后的清洗系统2018215759865实用新型2018-09-27
18顺酐制备用冷却器除垢装置2018215763127实用新型2018-09-27
19顺酐制备系统运行前的异物检测系统2018215763644实用新型2018-09-27
20防堵塞的顺酐制备用冷却器2018215765870实用新型2018-09-27
21顺酐试反应产品的回收处理系统2018213470687实用新型2018-08-21
22顺酐的试反应装置2018213470704实用新型2018-08-21
23顺酐的试反应系统2018213477597实用新型2018-08-21
24一种可调节的反应器2018209293393实用新型2018-06-15
25多孔材料吸附脱硫工艺用分析小屋2018206263273实用新型2018-04-28
26防堵塞零泄漏专用密封结构2018206264435实用新型2018-04-28
27一种改性脲醛树脂胶黏剂及其制备工艺2017114500815发明专利2017-12-27
28一种聚天冬氨酸半互穿纳米复合水凝胶及其制备工艺2017114515967发明专利2017-12-27
29一种脉冲电沉积制备磁性金属纳米管的方法2017114515986发明专利2017-12-27
30一种可在线拆卸的高温蒸汽伴热采样装置2017213844549实用新型2017-10-25
31一种酯交换法制备聚丁二酸丁二醇酯的方法2016111733170发明专利2016-12-18
32 一种聚天冬氨酸的一步合成方法 201611174859X 发明专利 2016-12-18
一种用于去除重金属离子的聚天冬氨酸膨润土复合材
332016110133776发明专利2016-11-17
料及其制备方法
34一种固体酸催化剂一步法催化合成聚天冬氨酸的方法2016110143778发明专利2016-11-17
35一种酚氧树脂合成方法2016103753539发明专利2016-05-31
36一种除盐水浓水回收装置2016203143124实用新型2016-04-15
37一种蒸汽消音器2016203145933实用新型2016-04-15
38一种排污结构2016203146014实用新型2016-04-15
一种聚天冬氨酸中间体聚丁二酰亚胺的合成方法及其
392015107915025发明专利2015-11-17
反应装置
40一种顺酐在线分析仪尾气样品预处理装置2015207463447实用新型2015-09-25
41 一种顺酐反应器水份自动控制装置 201520746701X 实用新型 2015-09-25
42 合成 N-甲基醇胺类化合物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应用 2015103964770 发明专利 2015-07-08
43一种塔顶冷凝器和回流罐的复合设备2014207072434实用新型2014-11-24
44一种改进型塔顶冷凝器和回流罐的复合设备2014207073437实用新型2014-11-24
45一种回转水平锤击装置2014104820048发明专利2014-09-22
一种用于催化合成 N-甲基乙醇胺类化合物的催化剂及
462012105940635发明专利2012-12-31
其应用
47 一种 N-甲基二乙醇胺的制备方法 2012105945376 发明专利 2012-12-31
一种表面接枝磺酸基蒙脱土催化合成聚天冬氨酸的方
482019100296215发明专利2019-01-11

49一种废气预热器2013206004806实用新型2013-09-27
C. 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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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序号登记号作品名称创作完成日期著作权人备注顺酐尾气清洁化生产控
1 2018SR674279 2018-4-6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制系统 V1.0顺酐溶剂离心分离的工
2 2018SR673880 2017-4-17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艺控制系统 V1.0顺酐吸收溶剂冷却循环
3 2018SR676043 再解吸工艺控制系统 2017-6-3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V1.0粗顺酐精制工序控制系
4 2018SR672039 2017-12-6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统 V1.0顺酐氧化反应模块智能
5 2018SR672045 2017-5-17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化控制系统 V1.0
除上述未入账的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外,江宁化工公司未申报且经评估专业人员核实后未发现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的账面未记录的其他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接近,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并在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委托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
济行为的实现日,尽可能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等因素后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浙江交科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二)法律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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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7.《企业国有资产法》;
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9.《公司法》《民法典》《证券法》;
10.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7.《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四)权属依据
1.委托人和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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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资金拨付证明(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3.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车辆行驶证、技术许可合同、发票等其他权属证明;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2.被评估单位前两年及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3.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库存商品市场销价情况调查资料;
4.宁波市2021年6月建材市场价格信息;
5.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浙江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年)、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综合费用定额(2010年);
6.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1月1日颁发全国统一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鉴定房屋新旧程度的参考依据》以及《房屋不同成新率的评分标准及修正系数》;
7.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造价工程师常用数据手册》;
8.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2月11日发布的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9.国家计委、建设部2001年1月7日颁布的计价格[2002]10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10.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6年7月6日颁布的财建[2016]50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12.从“浙江造价信息网”查询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
13.主要设备的购货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有关设备的近期检测、维修、保
养报告;
14.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15.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20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及互联网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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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的设备、车辆等报价信息;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其他市场价格资料、询价记录;
17.财政部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其他税收相关法规;
18.资产所在地的土地市场价格的调查资料;
19.从“中国土地市场网”查询的宁波工业用地交易案例;
20.中国地价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宁波地区地价水平值;
21.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顺酐及5万吨/年甲醇钠甲醇溶液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江宁化工公司申报的关于闲置固定资产是否可利旧使用的分类清单;
23.《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BDO 装置及生产工艺技术专家意见书》;
24.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的评估基准日中国国债收益率数据;
26.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历史生产经营资料、经营规划和收益预测资料;
27.行业统计资料、相关行业及市场容量、市场前景、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
料、定价策略及未来营销方式、类似业务公司的相关资料;
28.从“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的相关数据;
29.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30.评估专业人员市场调查、询价及对资产核实、勘察、检测、分析等所搜集
的佐证资料;
31.其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根据本次评估的企业特性,评估人员难以在公开市场上收集到与委估企业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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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可比上市公司,且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搜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案例,无法在公开正常渠道获取上述影响交易价格的各项因素条件,也难以将各种因素量化成修正系数来对交易价格进行修正,采用市场法评估存在评估技术上的缺陷,所以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故本次评估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
江宁化工公司业务模式已经逐步趋于稳定,在延续现有的经营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适宜采用收益法。
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江宁化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测算结果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测算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各分项负债的评估价值
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对于人民币现金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对于外币存款,按核实后的外币存款数和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作为评估值。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相应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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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无充分证据表明各款项可以全额收回,存在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情形,故参照财务计提损失准备的方法预估相应的损失金额,从该部分应收款项总额中扣除计算评估值,评估专业人员进行了分析计算,估计其坏账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损失准备金额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确认为预估坏账损失,应收款项的评估值即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其中外币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以外币余额按基准日汇率折合后确定)。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2)其他应收款
对于应收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的土地保证金,由于该款项回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按照账面价值(即零元)予以保留;对于应收宁波万豪服务有限公司的房租保证金,估计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4.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包括材料款、设备款和费用款等,期后能够实现相应的资产或权益,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5.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在产品,根据各类存货特点,分别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原材料和在产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库存商品
1)对于粗顺酐、碳四抽余液、自产蒸汽,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2)对于其他库存商品,本次采用逆减法评估,即按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减去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税金以及所得税,再扣除适当的税后利润计算确定评估值。
具体公式如下:
评估值=库存商品数量×不含增值税售价×(1-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全部税金占销售收入的比率)-所得税-部分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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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其中,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和销售税金率按企业本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税金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确定;税后利润比率根据各商品的销售情况分别确定。
(3)在产品
在产品账面价值包括已投入的材料及应分摊的人工、制造费用。经核实其料、工、费核算方法基本合理,可能的利润由于完工程度较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予考虑,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二)非流动资产
1.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本次委估资产为企业自建生产及附属建筑。由于生产工艺原因,江宁化工公司
2014 年投产的顺酐衍生物(BDO)装置的生产成本较高,同时当时国内全行业产能过剩严重,受此影响该装置处于停产闲置状态至今,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2019年公司将该装置部分技改为年产5万吨的甲醇钠生产线,用于生产新产品甲醇钠。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装置涉及的未技改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资料,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的使用状态和未来可利用情况区分为正常使用、BDO 相关可利旧和 BDO 相关不可利旧三种类别,分别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1)正常使用及 BDO 相关可利旧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本次选用成本法评估。该类建(构)筑物的评估值不包含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通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待估建(构)筑物所
需的全部成本,减去待估建(构)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建(构)筑物已经发生的各项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应计利息和开发利润组成,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其中,对于 BDO 相关可利旧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由于已无法按照原用途使用,需经新增投入和技改后方可予以利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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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前期及安装调试费用等均形成损失,评估中按照建安工程费用作为重置成本。
2)成新率的确定
A.主要建(构)筑物
对于主要建(构)筑物分别按年限法、完损等级打分法确定成新率,经加权平均,确定综合成新率。
采用年限法的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采用完损等级打分法的计算公式为:
完损等级评定成新率(K2)=(结构部分比重×结构部分完损系数+装饰部分比
重×装饰部分完损系数+设备部分比重×设备部分完损系数)×100%
将上述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取加权平均值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K3=A1×K1+A2×K2
其中:A1、A2分别为加权系数
B.其他建(构)筑物
对于其他建(构)筑物成新率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其实际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和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时的经验判断综合评定成新率。
(2) BDO 相关不可利旧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对于 BDO 相关无法利旧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本次基于变现处置的假设前提进行评估,故以委估资产拆零变现为前提进行评估。即资产在原地待拆除状态下,就地以材料的形式进入市场交易,并考虑拆除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可回收材料重量×可回收材料综合市场单价-拆除相关费用
2.设备类固定资产
由于顺酐衍生物(BDO)装置存在停产并闲置的情形,根据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资料,设备类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的使用状态和未来可利用情况区分为正常使用、BDO相关可利旧和 BDO 相关不可利旧三种类别,分别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1)正常使用及 BDO 相关可利旧的设备类固定资产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确定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
26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建设单位
管理费+资金成本
车辆重置成本=现行购置价+相关费用其中,由于 BDO 相关可利旧的设备需经新增投入和技改后方可予以利用,且涉及移地使用,因此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不包含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其他费用,即为设备现行购置价。
2)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A.对价值较大、重要的设备,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 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 n;再按照现场调查时的设备技术状态,对其技术状况、利用率、工作负荷、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确定各项成新率调整系数,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 K=n/N ×B1×B2×B3×B4×B5×100%
式中:B1—设备利用系数
B2—设备负荷系数
B3—设备状况系数
B4—环境系数
B5 —维修保养系数
B.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 =(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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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于车辆,首先按年限法和行驶里程法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采用孰低法确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计算公式如下:
a.年限法成新率 K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b.行驶里程法成新率 K2=尚可行驶里程/经济行驶里程×100%
c.理论成新率=min{K1K2}
3)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无需考虑功能性贬值。
4)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生产线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产量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形,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2)BDO 相关不可利旧的设备类固定资产
对于 BDO 相关不可利旧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本次基于变现处置的假设前提进行评估。在估测资产重置成本并考虑成新折扣的基础上,再综合分析资产变现的处置时间成本因素、处置费用因素、市场需求因素、变现方式因素、心理预期因素及其他不可
预见因素后,估算一个变现系数,而得到委估资产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变现系数
由于 BDO 相关不可利旧的设备需拟处置,因此机器设备重置成本不包含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其他费用,即为设备现行购置价。
此外,对于实际已报废的设备以可变现净值作为评估值。
3.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切片自动包装改造、5万吨甲醇钠灌装站项
目原甲醇钠桶装线项目、液碱技改项目等安装工程。对于切片自动包装改造工程,因已投入使用,本次按正常使用的设备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方法参见设备类固定资产;对于实际为费用的机房搬迁工程评估为零;对于其余在建工程,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即按照正常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该在建工程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
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置成本。本次在核实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形象进度和付款进度的基础上,剔除在建工程账面值中的不合理支出后确定评估值。
4.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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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为管道使用权,以剩余收益期内的摊余值为评估值。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内涵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宗地评估价格指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即2021年6月30日),宗地外部条件为“五通”(即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设
定宗地内部条件为“一平”(即场地平整),宗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工业用途土地在剩余使用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2)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由于待估宗地收益情况较难以预测,故无法采用收益法评估;由于待估宗地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故无法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由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的征地费用标准较难以取得,故无法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发布时间较早,无法合理体现待估宗地的实际价格水平,故无法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
由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同类型土地的近期交易案例比较容易取得,且市场法能够直接反应当地的地价水平,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选用的评估方法简介及参数的选取路线
市场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个别因素、使用年期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基本公式为:
土地评估值=土地评估单价×土地面积×(1+契税税率)
土地评估单价V=VB×A×B×C×D×E
式中:V—待估宗地评估单价
VB—比较案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情况指数
B—待估宗地交易日期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日期修正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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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待估宗地使用年期指数/比较案例使用年期指数
A.市场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土地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B.交易日期修正:采用地价指数或房屋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日期对地价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C.区域因素修正:区域因素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地区的繁华程度、交通状况、基础
设施状况、区域环境条件、城市规划、土地使用限制、区域产业集聚程度等。由于不同用途的土地,影响其价格的区域因素也不同,区域因素修正的具体内容根据评估对象的用途分别确定。
D.个别因素修正:个别因素是指构成宗地的个别特性(宗地条件)并对其价格
产生影响的因素。个别因素比较的内容,主要有宗地(地块)的位置、面积、形状、宗地基础及市政设施状况、地形、地质、临街类型、临街深度、临街位置、宗地内
开发程度、水文状况、规划限制条件等,根据交易案例中土地的个别因素与评估对象的差异进行修正。
E.土地使用年期修正:个别因素是指构成宗地的个别特性(宗地条件)并对其
价格产生影响的因素。个别因素比较的内容,主要有宗地(地块)的位置、面积、形状、宗地基础及市政设施状况、地形、地质、临街类型、临街深度、临街位置、
宗地内开发程度、水文状况、规划限制条件等,根据交易案例中土地的个别因素与评估对象的差异进行修正。
6.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系公司拥有的排污权、外购的顺酐产品及衍生物生产技术技许
可、49项专利技术和5项软件著作权。
(1)对于公司拥有的排污权,企业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期后尚存在对应的
价值或权利,以剩余受益期应分摊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2)对于顺酐衍生物(BDO)生产技术许可,江宁化工公司和我公司于 2021年8月23日共同委托白颐等三位国内化工行业专家对BDO生产装置及生产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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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现场考察和技术资料审核,并对 BDO 市场及未来发展趋势、顺酐法 BDO 与炔醛法 BDO 竞争力比较等进行了分析。
经专家评审后得出了以下结论:根据我国的资源情况和目前的市场需求情况,江宁化工公司顺酐法 BDO 装置不存在复产的可行性,持有的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已无使用价值,并且无法对外转让获得收益,因此该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已不具有经济性。江宁化工公司对该评审结论予以认可。
本次评估基于上述技术的现状、行业内同类型技术的运用情况结合上述专家评
审意见后,认为江宁化工公司持有的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已不具有经济性,故评估为零。
(3)对于企业申报的顺酐产品生产技术许可、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由于相
关无形资产需要组合在一起发挥效力,故评估中将专利技术作为资产组合考虑,评估过程如下:
1)价值内涵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价值包括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在评估基准日的所有权价值和顺酐产品生产技术许可在评估基准日的使用权价值。
2)无形资产评估适用的假设
A.假设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使用对象与商品的销售情况一致;
B.假设无形资产对应产品的收入、成本等在年度内均匀稳定发生;
C.本评估预测是在假设被评估单位能够在现有运营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合理地利用市场资源,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并利用有效率的营销渠道和合法有效的广告宣传手段正常、合理使用上述无形资产组合等进行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
D.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当这些假设条件因素因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改变时,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3)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由于目前国内外与评估对象相似的转让案例极少,且信息不透明,缺乏可比性,因此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由于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存在弱对应性,即很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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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投入的成本来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也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待估无形资产组合能形成较为稳定的经济效益,且其未来产生的收益能够预测,与未来收益相对应的风险也能合理预计,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专业人员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组合的价值进行评估。
收益法即预测利用该无形资产组合销售产品、经营业务可能取得的收益,通过一定的分成率确定评估对象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利益,折现后加和得出该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计算公式为:
无形资产组合对应的销售收入 ×分成率V = =
(1+)(1+)
=1=1
式中:——待估无形资产组合价值;
——第 i年无形资产纯收益;
——折现率;
——收益年限;
——第年对应的折现期;
其中,无形资产组合纯收益系基于无形资产对利润的贡献率,以收入为基数采用适当的分成比率确定;收益年限通过对无形资产法律规定年限、经济使用年限及实际使用情况综合分析后确定;折现率采用风险累加法进行分析确定。
三)负债
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对金额较大的发放函证、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除递延收益系政府补助,无需支付从而评估为零外,其余各项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三)收益法简介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
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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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3.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
二)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确定企业整体价值,然后扣除公司的付息债务后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n FCFF
=? i + P * ?1+ r ?-tn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1+ r ?ti n ni=1 i
式中:n——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
FCFFi—第 i年的企业现金流
ri——第 i年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i——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中的第 i年
ti——第 i年的折现期
Pn——第 n年以后的连续价值
三)评估参数的确定
1.收益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即收益期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特性、企业状况及业务特征等,取5年(即至2025年末)作为预测期分割点。
2.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预期收益口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息前税后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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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不含有息负债利息)+投资收益、汇兑
收益、净敞口套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
收益+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3.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计算模型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E= Ke * + Kd * ?1-T?
D
*
E + D E + D
式中:——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
——所得税率;
——企业资本结构
债务资本成本Kd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权数采用企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债务构成计算取得。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Ke = R f + Beta*ERP + Rc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Beta—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1)无风险报酬率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评估专业人员查询了中评协网站公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的人民币国债市场利率为基础编制的曲线。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专业人员取得国债市场上剩余年限为10年和30年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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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到期年收益率,将其平均值作为无风险利率。
2)资本结构
由于公司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采用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作为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本次评估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评估基准日资本结构,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公司目标资本结构的取值。
3)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Beta 的确定
本次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选取综合考虑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业规
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的可比性,最终确定齐翔腾达等3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考虑到上述可比公司数量、可比性、上市年限等因素,选取以周为计算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前24个月的贝塔数据。
通过“同花顺 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查询沪、深两市同行业上市公司含财务杠
杆的Beta系数后,通过公式βu=β1 ? ??1+ ?1-T?*D ?E?? (公式中,T为税率,βl为含财务杠杆的Beta系数,βu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Beta系数,D÷E为资本结构)对各项Beta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Beta系数。
通过公式β 'l=βu× ??1+ ?1-t ?D/E??,计算公司带财务杠杆系数的Beta系数。
4)计算市场风险溢价 ERP
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专业人员选用沪深 300 指数为 A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2011年到2020年。
经计算得到各年的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率后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 ERP。
由于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而估算的 ERP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收益率。
5)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江宁化工公司特定的因素而要求的风险回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综合考虑江宁化工公司的企业经营规模、市场知名度、竞争优劣势、资产负债情况、所处经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依赖等因素,分析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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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基准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4.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的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或暂时不能为主营带来
“贡献”的资产(负债)。根据企业及评估专业人员分析,对BDO相关资产(包括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其他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及部分待处理的固
定资产、闲置的土地使用权、其他应收款中的土地保证金和其他应付款中的政府补贴
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考虑,按照资产基础法中相应资产的评估值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溢余资产(负债)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需要的资产规模的那部分经营性资产(负债),包括多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负债)等。根据企业及评估专业人员分析,未发现溢余资产。
5.付息债务价值
短期借款作为付息债务考虑,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项资产评估工作于2021年6月1日开始,评估报告日为2021年9月17日。整个评估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接受委托阶段
1.项目调查与风险评估,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
范围、评估基准日;
2.接受委托人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4.组成项目小组,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培训。
(二)资产核实阶段
1.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表样,
并协助其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2.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及委估资产状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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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核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和有关测算资料;
4.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和勘察,收集整理资产购建、运行、维修等相关资料,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勘查、记录;
5.收集整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资料,核实资产权属情况;
6.收集整理行业资料,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竞争优势和风险;
7.获取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收入、成本以及费用等资料,了解其现有的生产能力
和发展规划;
8.收集并查验资产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阶段
1.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2.收集市场信息;
3.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4.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实际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然后分析、比较各项参数,选择具体计算方法,确定评估测算结果。
(四)结果汇总阶段
1.分析并汇总分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
2.对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确定评估结论;
3.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4.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5.征求有关各方意见。
(五)出具报告阶段
征求意见后,正式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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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
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
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
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
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1)本评估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持续经营状况下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并经过评估专业人员剔除明显不合理部分后的基础上的;
(2)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4)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5)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响。
3.特殊假设
(1)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3101366),
江宁化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2020年至2022年公司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在充分考虑被评估单位的产品、业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该公司当前的研发创新能力,预计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无重大的
38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障碍,因此假设公司未来年度的所得税政策不变,即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继续享有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
(2)根据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的使用状态和未
来可利用情况区分为正常使用、 BDO 相关可利旧和 BDO 相关不可利旧三种类别。本次对于不可利旧的固定资产基于变现处置的假设前提进行评估。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十、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测算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江宁化工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1388863884.86元,评估价值1385312931.51元,评估减值3550953.35元,减值率为0.26%;
负债账面价值863571923.74元,评估价值852116665.70元,评估减值
11455258.04元,减值率1.33%;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525291961.12元,评估价值533196265.81元,评估增值7904304.69元,增值率为1.5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
一、流动资产327839668.95328740956.17901287.2200.27
二、非流动资产1061024215.911056571975.34(4452240.57)(0.42)
其中:固定资产847712820.67797272050.00(50440770.67)(5.95)
其中:建筑物类固定资产319625029.05315218700.00(4406329.05)(1.38)
其中:正常使用的建筑
物类资产277585770.51306287800.0028702029.4910.34
BDO相关建筑物类资产 42039258.54 8930900.00 (33108358.54) (78.76)
其中:设备类固定资产528087791.62482053350.00(46034441.62)(8.72)
其中:正常使用的设备
类资产456487428.01464798390.008310961.991.82
BDO相关设备类资产 71600363.61 17254960.00 (54345403.61) (75.90)
在建工程2868242.542603950.54(264292.00)(9.21)
39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
使用权资产25498631.0125498631.010
无形资产184944521.69231197343.7946252822.1025.01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
使用权79818176.40180040000.00100221823.60125.56
无形资产——其他
无形资产105126345.2951157343.79(53969001.50)(51.34)
其中:正常使用的无
形资产41603352.9151157343.799553990.8822.96
BDO 相关无形资产 63522992.38 (63522992.38) (100.00)
资产总计1388863884.861385312931.51(3550953.35)(0.26)
三、流动负债823605324.20823605324.20
四、非流动负债39966599.5428511341.50(11455258.04)(28.66)
负债合计863571923.74852116665.70(11455258.04)(1.33)
股东权益合计525291961.12533196265.817904304.691.50
评估测算结果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2.收益法评估测算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江宁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测算的结果为504000000.00元。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江宁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为
533196265.81元,收益法的评估测算结果为504000000.00元,两者相差
29196265.81元,差异率为5.48%。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资产基础法是在持续经营基础上,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要素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企业各项要素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价值,得出资产基础法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反映的是企业基于现有资产的重置成本。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的收益预测是基于对未来宏观政策和顺酐产品市场的预期及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但由于近几年顺酐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现行经济及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收益法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劣于资产基础法,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能准确揭示江宁化工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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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测算结果533196265.81元(大写为人民币伍亿叁仟叁佰壹拾玖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捌角壹分)为江宁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在对江宁化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对江宁化
工公司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从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法律权证、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看,除下述事项外,未发现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其他瑕疵情况。
(1)列入评估范围的3项房屋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2360.02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江宁化工公司承诺上述房屋建筑物系其所有。
(2)列入评估范围的一宗土地(土地面积41248.00平方米)已取得证号为甬
国用(2014)第061240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宗地开发建设期限至2016年3月3日,需在建设期满后办理变更登记。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尚未完成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换发及续期工作。
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被评估单位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会受到影响。
2.对于上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本次评估以江宁化工公司提供
的相关原始取得资料、情况说明等作为产权依据,以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面积测量数据作为面积计算依据,若该面积如与将来的证载面积存在差异,将影响评估结果。
3.对于上述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甬国用(2014)第0612406号土地使用权,根据
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可向受让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同时,造成土地闲置的,涉及缴纳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宗地已过建设期未开工事项可能涉及的潜在义务及土地使用证的换发及续期事项可能对资产价值
41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的影响;同时,对于企业支付的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履约保证金(账列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96万元,企业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由于该款项回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按照账面价值(即零元)予以保留,若期后实际正常收回将影响评估结论。
4.根据江宁化工公司申报的资产明细表,部分资产实际已处置,作盘亏处理,
按装置汇总的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设备装置归属归集启用日期原值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801顺酐主装置2014年3月738553.85434081.0577649.23356431.82
8027万吨 BDO主装置 2014年 3月 482416.33 317432.88 78242.85 239190.03
806原料及产品罐区部分2014年3月319208.92187613.3233560.62154052.70
105门卫2014年3月31355.5818429.073296.6315132.44
轻烃主装置2014年3月1250035.05734701.37131424.76603276.61
合计2821569.731692257.69324174.091368083.60对于上述设备本次评估为零。
5.根据江宁化工公司申报的资产明细表,部分资产实际已报废,按装置汇总的
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设备装置归属归集启用日期原值净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801顺酐主装置2014年3月158900.8393393.1116706.3376686.78
806原料及产品罐区2014年3月779179.86457958.7781920.52376038.25
811球罐2014年3月395121.58232230.5841541.84190688.74
151分析化验室、车间办公楼2014年3月984536.09578655.78103511.03475144.75
157顺酐切片及仓库2014年3月230258.20135333.0224208.62111124.40
轻烃主装置2014年3月2089382.211228023.14219671.081008352.06
合计4637378.772725594.40487559.422238034.98对于上述设备本次以可变现净值确认评估值。
6.列入评估范围的使用权资产为管道使用权,系江宁化工公司租用宁波安捷化
工物料有限公司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管廊的7个管位,用于江宁化工公司安装架设7根管道和输送化工物料,总占用面积为8978.49平方米,租赁期为
20年,2013年5月1日至2033年4月30日。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已考虑上述租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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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项的影响。
7.江宁化工公司与宁波万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宁波百盛
木业有限公司的一幢六层的楼房用于职工住宿,租赁期限自2012年7月10日至2022年5月14日。本次收益法评估时已考虑上述租赁事项的影响。
8.被评估单位承诺,除上述租赁事项外,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
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9.列入评估范围的切片自动包装改造工程(账列在建工程)实际已于2019年
7月已安装完成并使用,因未达设计要求,尚未转固,本次按正常使用状态采用成
本法予以评估,若实际情况与上述描述不符,则影响资产价值与评估结论。
10.根据企业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截至2020年末,江宁化工公
司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为246084386.51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弥补完毕,本次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时未考虑剩余的可弥补亏损可能存在的相关权益的影响。
11.江宁化工公司的 BDO 装置于 2011 年开工建设,同时向英国 Davy 工艺技术
有限公司购买取得了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装置于 2013 年 4 月实现中交,2014年4月1日正式转入正常生产期,负荷逐步提升到100%并连续生产,并于2014年6月份完成 BDO 装置性能考核测试。
2014年6月底,根据市场情况,预计未来一定时间内国内的炔醛法工艺将更具竞争力,综合考虑,江宁化工公司决定暂停 BDO 装置的运行生产。自此以后,江宁化工公司的 BDO 装置及配套设施一直处于闲置停产状态,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亦未使用,部分装置已经改造后用于生产甲醇钠产品。截至评估基准日,BDO 装置及其技术许可账面金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所列示科目原值净值减值准备净额(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构筑物62883153.4949598481.297559222.7542039258.54
固定资产-设备233290202.9294874301.9123273938.2971600363.62
无形资产-技术许可101982419.5475963929.2812440936.9063522992.38
合计398155775.95220436712.4843274097.94177162614.54
针对上述 BDO 装置及其技术许可事项,有以下情况:
(1)江宁化工公司和我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共同委托白颐等三位国内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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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家对上述 BDO 生产装置及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了现场考察和技术资料审核,并对 BDO 市场及未来发展趋势、顺酐法 BDO 与炔醛法 BDO 竞争力比较等进行了分析。
经专家评审后得出了以下结论:
1)根据我国的资源情况和目前的市场需求情况,江宁化工公司顺酐法 BDO 装置
不存在复产的可行性,持有的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已无使用价值,并且无法对外转让获得收益,因此该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已不具有经济性。
2)江宁化工公司尚未改造的 BDO 装置及附属配套设施经新增投入并进行技改后
存在主要设备利旧使用的可能,原安装调试费用将形成损失。
(2)江宁化工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上述 BDO 装置按照所涉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
和未来可利用情况将其区分为可利旧和不可利旧两类,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闲置部分原值净值减值准备净额(账面价值)
BDO相关构筑物 62883153.49 49598481.29 7559222.75 42039258.54
其中:可利旧5253432.064143593.91631518.323512075.59
不可利旧57629721.4345454887.386927704.4338527182.95
BDO相关设备 233290202.92 94874301.91 23273938.30 71600363.61
其中:可利旧26370604.0117352018.004277034.3713074983.63
不可利旧206919598.9177522283.9118996903.9358525379.98
(3)江宁化工公司对专家评审结论表示认可,同时将专家评审结论及 BDO 装
置分类事项进行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审核后予以同意。
(4)本次评估中,基于 BDO 装置的现状、行业内同类型工艺装置的运用情况结
合上述专家评审意见后,对于顺酐法 BDO 工艺技术许可评估为零;对于可利旧的固定资产按照可技改后持续使用口径进行了评估;对于不可利旧的固定资产基于变现
处置的假设前提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面所列示科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BDO相关构筑物 42039258.54 8930900.00 -33108358.54 -78.76
BDO相关设备 71600363.61 17254960.00 -54345403.61 -75.90
BDO相关无形资产 63522992.38 -63522992.38 -100.00
合计177162614.5326185860.00-150976754.53-85.22
若期后上述资产的实际利用情况发生较大差异,将影响评估结论。
12.江宁化工公司于2020年9月向其上级单位(浙江江山化工有限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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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5万吨/年顺酐及5万吨/年甲醇钠甲醇溶液一体化项目(简称“顺酐甲醇钠二期项目”)的申请,截至评估报告日,该项目尚未审议通过,亦未开展实施。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对宏观经济以及市场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该疫情对经济形势的后续影响难以准确预估,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疫情后续发展对基准日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14.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除存货-库存商品外,未对其他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
相关的税收影响。
15.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
能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16.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建、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隐蔽工程及
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专业人员在假定江宁化工公司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17.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
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18.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专业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
估专业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19.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
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业务合同等证
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0.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
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资产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5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61证券简称:浙江交科公告编号:2021-076
债券代码:128107债券简称:交科转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属于交易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交易双方对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除保密义务条款外,其他条款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最终以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交易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为深化国企改革,集中力量做精、做强、做大主业,2021年8月20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炼化”、“乙方”)签署了《关于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将所持有的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宁公司”)和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镇海炼化。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专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主业,不再从事化工业务。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47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将在交易具体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6-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HBHA45(1/4)
法定代表人:莫鼎革
注册资本:54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炼化路187号
经营范围: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危化品除外)的生产、仓储;其他石油制
品和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的生产、仓储;石油化工原料(危化品除外)的批发;化工技术的研发和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镇海炼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江宁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6-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662088777M(1/1)
法定代表人:毛正余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在许可证件有效内经营);化工产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管道供热;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48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宁公司100%股权。
主要产品及产能:江宁公司主要产品有顺酐,年产10万吨;甲醇钠甲醇溶液,年产5万吨。
主要经营业绩与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宁公司总资产13.56亿元,净资产4.76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6亿元,净利润0.22亿元。
截至目前,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大风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5-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573682440W(1/1)
法定代表人:董星明
注册资本:12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山路237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限有效许可证核准的品种生产)。聚碳酸酯、碳酸二苯酯、丙二醇、混醇的生产;聚碳酸酯、塑料改性产品的制造、销售、研
发、技术咨询及转让;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风公司100%股权。
主要产品及产能:大风公司主要产品聚碳酸酯(PC),年产 10 万吨。
主要经营业绩与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风公司总资产20.37亿元,净资产17.02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21亿元,净利润-0.56亿元。
截至目前,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主要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全资持有的大风公司、江宁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标的股权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并基于双方在本协议中分别作出的声明、保
49证和承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双方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确
认的目标公司估值为基础,协商确认由乙方受让目标公司100%股权。
(二)交易对价、支付方式1.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依据,且符合不低于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的国资相关规定。
2.双方同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三)标的股权的交割
1.积极促成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本次交易。若因国资监管部门审批要求,
标的股权需在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的,甲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挂牌,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进场参与。
2.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主体的变更和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交易完成前由目标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均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目标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签署前,以目标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目标公司所有的已申报的专利和配方(包括但不限于 PC 改性技术及配方)继续归目标公司所有。标的股权完成交割后,“江山化工”商标在有效期内,甲方免费授予目标公司继续使用。
3.甲方以及根据甲方授权由目标公司,将目标公司现有状态完整、全面、真
实地告知乙方,包括目标公司安全状况、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含或有债务)、正在进行诉讼和可能发生诉讼等全部资料和信息。乙方基于甲方和目标公司已提供的资料知悉并接受目标公司的现有状态,本次交易按目标公司现状进行股权转让及交付。
4.标的股权交割后30天内,目标公司原接受甲方及其下属公司向目标公司
提供的借款、资金支持或其他垫付费用等财务资助应由乙方全额承接置换清算。
5.甲方在过渡期内对目标公司的管理组织架构、薪酬和福利体系不作调整。
(四)过渡期安排若最终双方就标的股权达成转让交易,本次交易过渡期内(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易完成日止)目标公司发生的损益全部归属乙方。
(五)双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
50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相互持续声明、保证与承诺如下:
1.双方均为合法有效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本协议并承担和
履行本协议项下责任和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双方签署本次交易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六)双方还就保密义务、争议纠纷解决及其他事项作了约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化工业务周期性强,业绩波动较大,且公司化工业务缺少产业链优势。公司拟通过本次股权转让,退出化工领域,专注发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文件尚未正式签署,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仅为交易
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交易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属于交易双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交易双方对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除保密义务条款外,其他条款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最终以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根据相关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5152扫描全能王创建
535455
由扫描全能王扫描创建产权证明文件清单
被评估单位: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
一、房屋权证清单序号建筑物名称权证编号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备注
1风机房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结构2013年4月787.47
2办公楼及附楼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4078.67
3综合泵站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结构2013年4月453.33
4门卫1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49.78
5门卫2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31.55
6综合楼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1713.50
7顺酐控制室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786.69
8顺酐切片及仓库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1473.84
9备品备件仓库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2189.54
10 变电站35kv 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 钢混 2013年4月 2469.51
11 变电站10kv 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 钢混 2013年4月 860.94
12循环水站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307.90
13污水站房屋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491.96
14雨淋房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混2013年4月107.44
15罐装站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钢结构2013年4月9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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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6794.02
提示:上述房屋权证等产权证明复印件由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权证复印件已存本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欲了解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产权情况,请查阅本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
56产权证明文件清单
被评估单位: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
二、车辆权证清单车辆牌照序号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权证名称机动车行驶证所有权人启用日期备注号码
1 丰田柯斯达中巴车(SCT6703TRB53LEX) 浙B.7A031 浙B7A031 车辆行驶证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2012年7月
2 梅赛德斯奔驰牌FA6521型乘用车 浙B618L1 车辆行驶证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3 长城牌CC1031PA45轻型货车 浙BA2N50 车辆行驶证 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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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上述车辆行驶证等产权证明复印件由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权证复印件已存本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欲了解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车辆产权情况,请查阅本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
57产权证明文件清单
被评估单位: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
三、土地权证清单面积序号土地位置权证编号终止日期用地性质开发程度备注
(平方米)
1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2061年3月出让工业161621.00五通一平
2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20310号2063年8月出让工业5513.00五通一平
3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198号甬国用(2014)第0612406号2061年3月出让工业41248.00五通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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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08382.00
提示:上述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明复印件由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权证复印件已存本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欲了解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产权情况,请查阅本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
5863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单(证监会2020年11月4日发布)序号资产评估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公告日期序号资产评估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公告日期
1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5633790321N 2020-11-03 41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1370200713709634P 2020-11-03
2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1MA001W1Y48 2020-11-03 42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70102677262969U 2020-11-03
3 北京戴德梁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55808096225 2020-11-03 43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10114630203857P 2020-11-03
4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2718715937D 2020-11-03 4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10120132263099C 2020-11-03
5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5633790321N 2020-11-03 45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10104132265131C 2020-11-03
6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5722612527M 2020-11-03 46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101091329001907 2020-11-03
7 北京金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2192288714W 2020-11-03 47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101041322063184 2020-11-03
8 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1263343058 2020-11-03 48 深圳道衡美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440300715247197A 2020-11-03
9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2722611233N 2020-11-03 49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914403007084267362 2020-11-03
10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6662511648 2020-11-03 50 深圳市世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440300576874288Y 2020-11-03
11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677404285F 2020-11-03 51 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440300573136300E 2020-11-03
12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27957154470 2020-11-03 52 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440300678558112W 2020-11-03
13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8600487959A 2020-11-03 53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5100002018151779 2020-11-03
14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16782016748 2020-11-03 54 天津广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2011667595702XU 2020-11-03
15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6782048917 2020-11-03 55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20116675967199J 2020-11-03
16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17817007896 2020-11-03 56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1120116673724396E 2020-11-03
17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1633784423X 2020-11-03 57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3000072658309XG 2020-11-03
18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2720918709G 2020-11-03 58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57220973772 2020-11-03
19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5718187476J 2020-11-03 59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302037200826149 2020-11-03
20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2700240857C 2020-11-03 60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10114132261800G 2020-11-03
21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2101880414Q 2020-11-03 61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7921023031 2020-11-03
22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746100470L 2020-11-03 62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9135020015502324XR 2020-11-03
23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913501007173080101 2020-11-03 63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1000063026043XD 2020-11-03
24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91350000158148072C 2020-11-03 64 浙江中联耀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30000758074863F 2020-11-03
25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10120MA1HPLPR8W 2020-11-03 65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300007125591955 2020-11-03
26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91440000190357448H 2020-11-03 66 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61013829423061XJ 2020-11-03
27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440000455925042T 2020-11-03 67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625900113M 2020-11-03
28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91440300674802843P 2020-11-03 68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1100017977P 2020-11-03
29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142010617757045562020-11-0369中建银(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111010271770682832020-11-03
30 嘉兴求真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91330483691292064Q 2020-11-03 70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735198206U 2020-11-03
31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20000134775637H 2020-11-03 71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91440101673493815B 2020-11-03
32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91320105674935865E 2020-11-03 7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26822A 2020-11-03
33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204021371842774 2020-11-03 73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267820666X7 2020-11-03
34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668556439X 2020-11-03 74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91110102678011336A 2020-11-03
35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3300001429116867 2020-11-03 75 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650100697819429R 2020-11-03
36 蓝策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677403100T 2020-11-03 76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100024499T 2020-11-03
37 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810001651XW 2020-11-03 77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5100014442W 2020-11-03
38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2102042423804216 2020-11-03 78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1110106726376314T 2020-11-03
39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121020272348689232020-11-0379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111010810001245542020-11-03
40 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20117339337219K 2020-11-03 80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915001036761192206 2020-11-03
注:本表信息根据资产评估机构首次备案材料生成,行政机关仅对备案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不代表对其执业能力的认可。本表按照资产评估机构名称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BDO装置及生产工艺技术专家意见书
委托人∶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渺
78⒛21年8月23口应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宁化
I)和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委托国 内化工行业权威专家白颐等三
人对江宁化工的 BDO生产装置及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了现场考察和技
术资料审核并对 BDO市场及未来发展趋势、顺酐法 BDO与炔醛法
BDO竞争力比较等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
(1)公司的 BDO装置概况及现状
江宁化工的 BD0装置具各 BD03.15万 吨/年、TH眄 60O吨 /年 、CJBL3
万吨/年的总体产能于⒛11年开工建设⒛13年4月实现中交
⒛14年4月1口正式转入正常生产期装置负荷逐步提升到10隅并
连续生产并于 ⒛14年 6月 份完成 BD0装置性能考核测试。BD0装置投资总额约 4.7亿元其中江宁化工于 ⒛11年向英国 Dalry工
艺技术有限公司购买取得顺酐法 BD0I艺技术许可该项投入约 1亿元。
2O14年 6月 底根据市场情况预测未来一定时间内国内的炔
醛法工艺将更具竟争力综合考虑江宁化工诀定暂停 BDO装置的运行生产。自此以后江宁化I的 BDO装置及配套设施一直处于闲置停产状态顺酐法 BD0工艺技术亦未使用部分装置已经改造后用于生产甲醇钠产品。
(2)国 内BD0市场产能和开工情况
根据原材料的来源不同BDO生产工艺主要可分为炔醛法、顺酐
法、烯丙醇法、丁二烯法等四种。我国主要以炔醛法和顺酐法两种工艺为主另有两套烯丙醇法装置截至⒛21年6月行业内各种生
产工艺的生产装置的产能和开I情况如
79产能 20zJ年 6月 产
工艺路线地区生产企业
(万吨/年)量(万吨〉新建美克新疆天业
_
新田_田新疆国泰
_蓝山屯河新疆新业6陕西陕化炔陕西融合6醛陕西陕西韩城6
法⒛21年6月炔装延长石油醛法和环氧丙
置 宁夏 长城能源 烷 BD⊙产量 13
四川 四川天华 丿j"屯重庆重庆驰援6河南开祥河南河南鹤煤内蒙内蒙古东源福建福建湄洲湾4吹醛法产能合计大连大连化学环氧丙烷法装置辽宁长春盘锦化工吓氧丙烷法产能合计186
E常运行的 BDo产能 2161
E常运行的 BDo产能的开工率 7219o/o南京蓝星化工新材料江苏中石化仪征化纤顺酐山西山西三维法山东东营胜利中亚长期停车至今装山东山东汇盈新材料置浙江华辰浙江宁波江宁化工顺酐法产能合计478
坌部 BD○ 产能合计 2639
全部 BDo产能的开工率 59.II°/。
“”在我国富煤少油贫气的能源国情下国内煤炭产能严重过剩前几年很多地区为拉动经济国家及地方政府放松了对电石行业的限黝
80制力度导致在西北、西南等地区电石及下游炔醛法 BD0等装置重复建设。由上表可见国 内BD0行业目前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形。同时炔醛法 BDO装置为了提升竞争力选择向上游延伸通过新建或兼
并收购/被收购获取原料煤炭及电石资源的配套形成煤化一体化
大幅提升炔醛法 BDO装置的竞争力导致顺酐法 BD0装置在市场竞
争中处于劣势国 内所有顺酐法 BD0装置 (即江宁化工所采用技术方
案)陆续全部停产至今。
基于上述情况专家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我国的资源情况和目前的市场需求情况江宁化工顺
酐法 BDO装置不存在复产的可行性持有的顺酐法 BDO I艺技术许可
已无使用价值并且无法对外转让获得收益因此该顺酐法 BDO工艺技术许可已不具有经济性。
(2)江宁化工尚未改造的 BD0装置及附属配套设施经新增投入并进行技改后存在主要设各利旧使用的可能原安装调试费用将形成损失。
专家组组长签名: 《γl刳⒏⒛21年8月23日肋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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