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30|回复: 0

蓝色光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蓝色光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sjfkobe 发表于 2021-12-17 00:00:00 浏览:  5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孙陶然先生及潘安民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孙陶然先生及潘安民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条件。我们未发现上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36个月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赵国栋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赵国栋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我们未发现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36个月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潘安民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人选,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况。经审阅潘安民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潘安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志攀闫梅徐文博
2021年12月16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6 06:46 , Processed in 0.637457 second(s), 52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