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得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国资委分配〔2021〕384号
关于同意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请示》(东方国际办〔2021〕284号)收悉。根据《关于印
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
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08〕171号)和《关于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进股权
激励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国资委分配
〔2019〕30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请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二、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严谨推进计划实施,严格执行授予、解锁条件,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约束机制,合理调控股权激励收益水平。
三、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动态管理,并将激励计划推进情况、上市公司股本总数及国有控股持股比例变化情况及时报我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2021年12月14日印发
2 |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