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78|回复: 0

罗莱生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复制链接]

罗莱生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小股 发表于 2021-12-21 00:00:00 浏览:  3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罗莱生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YS
LAWFIRM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
电话:86-21-58773177传真:86-21-58773268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罗莱生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张诚律师、何培英律师(以下简
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
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参加会议的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议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该等提案所
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资料。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
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
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http://www.sz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罗莱生活: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告
了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会议表决方式、
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登记方式、网络投票规则、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相
关事项。
经本所律师审查,《通知》发出后,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通知》中已列明
N罗莱生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另,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
路339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薛伟成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
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两种方式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薛伟成主持。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83,014,33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3.7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5,702.869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1.66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311,4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6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311,46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06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311,4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6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m罗莱生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通知》中公告的内容相
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临时
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两种方式进行了表决。
现场投票由公司股东代表对表决票进行清点,本所律师及监事对表决票的清
点进行了监督。会议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签署,会议记录由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董事会秘书、计票人、监票人、记录人及列席
律师签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0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11,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寸罗莱生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议案2、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0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11,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0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11,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以上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参份,本所盖章及本所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接本所盖章及本所律师签字页。)罗莱生活: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盖章)
负责人:6)
经办律师:长M)
经办律师:所美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1 04:30 , Processed in 0.153956 second(s), 48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