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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20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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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2021-215)

人生若只如初见 发表于 2021-12-21 00:00:00 浏览:  4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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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怡亚通证券代码:002183公告编号:2021-215
债券简称:19怡亚01债券代码:14901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12月23日支付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2日,凡在2021年12月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12月22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根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9怡亚01。
4、债券代码:149014。
5、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发行规模为2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7、本次付息期票面利率:5.40%。
8、每张派息额:5.40元(含税)。
9、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2月23日。
12、付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23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兑付日: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12月23日。前述日期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本金支付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15、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按照《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9怡亚01”的票面利率为5.40%,每1手“19怡亚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00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43.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0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券付息登记日:2021年12月22日
2、债券除息日:2021年12月23日
3、债券付息日:2021年12月23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12月23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40%。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怡亚01”持有人。
2021年12月22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12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以及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592-2079676
传真:0592-2079228
项目经办人员:刘明茜
(三)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149
(四)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周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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