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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7证券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09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67.94万股,约占归属前总股本的0.4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股票禁售期为自归属日起的6个月,即本次归属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安排在自归属日起的6个月后。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2020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0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1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3、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司通过内网公示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公司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监事会经了解后给出了书面回复和解释,通过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公司监事会未发现有关激励对象人员有重大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反馈意见。2020年12月11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19名调整为31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9.8万股调整为568.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3.2万股调整为64.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2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鉴于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的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9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17人调整为30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8.8万股调整为559.8万股。2)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4107929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41.54元/股调整为41.14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归属时间安排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2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情形,满足归属
3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左述情形,满足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安永华明会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个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定计师事务所(特比 2019 年净利润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 殊普通合伙)出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具的《公司层面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19年增长业绩考核指标商
对应考核年 率(A)归属期度 目标值( ) 触发值( ) 定程序报告》(安Am An永华明(2021)专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2020年60%50%字第属期
61357118_B04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号):
属期2021年76%65%公司2020年扣除预留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首次授予的限制净利润为性股票第三个归
属期2022年100%82%48120.87万元,预留的限制性股扣除实施重大资
票第二个归属期产重组产生的支
付费用影响,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2020年公司层面
净利润 A≥Am X=100% 业绩考核指标较
42019年增长
X=(A-An)/(Am-An)An≤A<Am 61.31%,公司层×50%+50%面归属比例为
A<An X=0
100%
注:1、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或现
金购买资产等影响净利润的行为,则上述行为及行为对应产生的相关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纳入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范畴。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四)满足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8名激励对象因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
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离职不再具备激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 励对象资格;309元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激励对象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名激励对象业务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所属的业务单元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单元层面考核结属的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果均在良及以考评结果优良合格不合格上,业务单元层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面归属比例为
100%100%70%0%例(Y) 100%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除8名激励对象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具体离职,其余309如下:名激励对象个人考评结果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均在良及以上,个人层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 100% 100% 70% 0%面归属比例为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即考评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100%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 ) Y ×50%+个人归属比例(Z)×50%)。
如激励对象当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即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零。
5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
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1年12月23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7.94万股,约占归属前总股本的0.41%
3、本次归属期归属人数:309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本次可归属本次归属数量占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获授限制性股票(万股)数量(万股)数量的比例
1周艾平常务副总裁154.530%
2姜希松副总裁154.530%
3毛玉华副总裁123.630%
4宋慧副总裁10330%
5贺靖策董事会秘书82.430%
6黄瑶财务总监61.830%
7周忻董事长助理20.630%
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491.8147.5430%
(302人)
合计(309人)559.8167.9430%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归属股票禁售期为自归属日
6起的6个月,即本次归属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安排在自归属日起的6个月后。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1年11月2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截至2021年11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309人缴纳的第一个归属期
1679400股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9090516.00元,其中1679400.00元计入股本,67411116.00计入资本公积。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完成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472313.00元,股本为人民币412472313.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将于2021年12月23日上市。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7一、限售条件流通
11509238928.02%167940011677178928.31%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11509238928.02%-11509238927.90%股权激励限售
--167940016794000.41%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9570052471.98%-29570052471.69%
通股
三、总股本410792913100.00%1679400412472313100.00%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67940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归属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8号】;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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