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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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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国盾量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占云 发表于 2021-12-21 00:00:00 浏览:  42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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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科大国盾量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年12月20日,并同意以59.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
象授予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枞巍
02年12月20日
4
:(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姚矿
)年12月20日(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7年12月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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