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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昌:华昌达-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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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昌:华昌达-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独归 发表于 2021-12-20 00:00:00 浏览:  5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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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ST华昌 公告编号:2021—147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或“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已于2021年12月20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年11月18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十堰中院”)
依法裁定受理华昌达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华昌达出资人组会议已于2021年12月20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146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8733410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39.730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561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5%;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共13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2171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57%二、会议表决情况
出资人组会议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经统计,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28733410股,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股份数为22548011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777%,已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华昌达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律师见证法律意见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湖北金卫(十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之法律意见书》,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华昌达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1、因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二)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华昌达”变更为“*ST华昌”。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
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如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恢复稳定经营,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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