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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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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1-12-22 00:00:00 浏览:  4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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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3证券简称:聚光科技公告编号:2021-089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98元/股(含)。
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0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90万元(含119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19.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公司2021年7月9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1年7月16日实施完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2)的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1年7月16日起,相应调
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8.98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09%,最高成交价为1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4元/股,成交总金额4876346.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来,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回购股份。目前公司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持续高于回购方案价格上限18.98元/股,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8.98元/股调整为40.00元/股(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6.71元/股的150%,即40.07元/股)。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8.98元/股(含)调整为40.00元/股(含)。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
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
份回购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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