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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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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静 发表于 2021-12-22 00:00:00 浏览:  3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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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8证券简称:江苏北人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1年12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易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3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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