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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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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隔壁小王 发表于 2021-12-24 00:00:00 浏览:  3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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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总裁工作细则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裁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
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
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缓刑期内或执行期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缓刑期内或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第1页共4页总裁工作细则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
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公司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
连聘连任,任期内总裁、副总裁可提出辞呈。
第三章总裁的职权及义务
第七条总裁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2页共4页总裁工作细则
第八条副总裁受总裁委托分管部分工作,协助总裁工作,对总裁负责,副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总裁决定,协助总裁管理生产、研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人力及行政财务管理等活动,向总裁报告工作;
(二)决定并组织实施分管业务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分
管业务的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和追踪考核;
(三)组织拟订分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拟订机
构设置方案,拟订相关管理规章;
(四)检查分管业务重要合同和协议的执行情况;
(五)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六)总裁不在时,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七)参与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公司经营的重要事项,并贯彻实施办公会决定。
第九条非董事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总裁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章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总裁办公会是公司高级管理层讨论并决策有关公司经
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经营单位提交会议审议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十二条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总裁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总裁指定其他高管代为主持。
第十三条总裁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等由《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另行规定。
第3页共4页总裁工作细则
第五章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总裁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
或者监事会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四)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及其进展情况;
(六)资产购置和处置、以及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
(七)经济合同或资产运用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八)其他总裁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五条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裁应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第十七条本工作细则解释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本工作细则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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