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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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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1-12-24 00:00:00 浏览:  4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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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证券简称:易事特公告编号:2021-110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含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神州”)在内的公司
的11家全资子公司开展合计不超过8466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不超过12377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以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各子公司的电
费收费权与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
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淮安铭泰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兴塘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沂源中能华辰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源中能”)、淮北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合计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
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946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以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各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与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事项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103)。
1二、融资事项及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菏泽神州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租赁”)签订编号为“NCL21A164”、“NCL21A164-5”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其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开展租赁物总价为人民币8
500万元、租金总计11173.93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分别为“NCL21A164-1”、“NCL21A164-4”的《保证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对上述菏泽神州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下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拥有的菏泽神州100%股权为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此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沂源中能与中广核租赁签订编号为“NCL21A165”、“NCL21A165-5”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其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开展融资租赁物总价为人民币9500万元、租金总计12488.51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中广核租赁签订了编号分别为“NCL21A165-1”、 “NCL21A
165-4”的《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对上述菏泽神州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下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将公司拥有的沂源中能100%股权为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保证及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菏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沂源中能华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分别将公司所持有的菏
泽神州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沂源中能华辰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5、保证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前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合同提前解除)、损失赔偿金(合同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律师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
等)、差旅费、政府规费、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主债务人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
2税款及费用、因主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根据主合同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825.9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4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NCL21A164-1、 NCL21A165-1);
2、《股权质押合同》(NCL21A164-4、NCL21A165-4)。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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