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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8证券简称:宝兰德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年12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中青大厦803-806室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
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4日,以38.57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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