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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因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刘谦、YUN LANG SHENG(云浪生)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上述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00万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截至目前,上述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的限购期已满。本次暂缓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各项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将
2021年12月27日作为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00万股。(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王金洪(签名)廖良汉(签名)王宁(签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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