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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气体: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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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气体: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绝版女王° 发表于 2021-12-29 00:00:00 浏览:  5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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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查重
关于第三届董息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确定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8日,
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激励对象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8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8.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62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荣
)年12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文德
27年12月)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鲁谨
独立董事签字:
鲁瑾
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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