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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CEO工作细则》(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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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CEO工作细则》(2021年12月)

小百科 发表于 2021-12-28 00:00:00 浏览:  5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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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CEO工作细则
股票简称:易联众
股票代码:300096
2021年12月
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EO 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 CEO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CEO
第二条 公司设 CEO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CEO。
第三条《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CEO。
第四条 CEO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CEO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联席 CEO、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
副总裁、财务总监;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2(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除董事会、董事长聘
任或解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9)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CEO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 CEO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CEO做出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八条 公司 CEO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九条 CEO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 CEO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 CEO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酌情聘任联席 CEO,协助 CEO主持全面工作,并设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岗位;联席 CEO、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由 CEO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一条《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年限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十三条 公司联席 CEO、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协助 CEO进
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 CEO负责。
第十四条财务总监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
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财务总监对 CEO负责。
第十五条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该等高级管
理人员的设置、职责分工、聘任和解聘等由 CEO提出具体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批
3准。
第四章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六条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管理层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和经营管理方
面重要问题的会议,是 CEO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总裁办公会议包括经营工作会和针对专门事项召开的临时会议等。
CEO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通过 CEO决定指令方式做出,也可通过总裁办公会议讨论,以增强 CEO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经营和决策风险。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 CEO召集,由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负责通知、组
织、记录、整理和保管会议纪要。会议文件由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负责准备。会议一般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十八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 CEO 主持,CEO 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可委托联席
CEO主持会议;联席 CEO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根据办公会议内容的需要,负责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其他人员可以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的决议、决定或需表决的事项应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九条会议所讨论的事项和决议涉及公司机密的,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
有保密义务,在公司正式公布前不得泄露。
第二十条会议对所讨论的事项经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应形成决议。决
议一般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但 CEO可行使否决权或决定权。会议决议应明确记录在会议纪要中。未形成决议的,也应在会议纪要中予以记录。
第二十一条会议纪要应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参会人员有权查阅会议纪要。
第二十二条会议需要公布的决定、决议,由有关部门或人员以公司发文形
式予以公布、实施。
会议决定事项,由有关责任部门承办,有关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向 CEO报告。
4第五章 CEO 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 CEO运用资金、资产和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等按照公司章程和
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CEO因其超过授权范围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CEO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报告公司重大
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CEO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未规定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修订细则相关规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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