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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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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ー萌小妞 发表于 2022-1-1 00:00:00 浏览:  4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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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 东创 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创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元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人数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的股票数量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东方创业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详见临2021-003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262名激励对象授予1506.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年12月31日,授予价格3.95元/股。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编号:临2022-002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 东创 EB
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详见临2022-004号公告)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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