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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艾迪药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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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艾迪药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2-1-5 00:00:00 浏览:  3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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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二年一月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
议案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其实施主体的议案》............6
议案2《关于与广州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11
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6
2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
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
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
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
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3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进行
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特别提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了解扬州市及邗江区具体防疫规定,并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防疫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且符合当地防疫规定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4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2年1月11日14:30
(二)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一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四)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票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两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股东举手表决)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5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其实施主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布局调整,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以及产品研发管线优化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并开展可行性分析,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之“ACC006 肺鳞癌化疗联用Ⅱ期临床项目”变更为“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并新增公司全资
子公司“南京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新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5号)
核准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10Z0012 号”
的《验资报告》。
随着公司战略规划布局调整,公司已逐步将研发重心聚焦于抗 HIV 病毒、抗炎及脑卒中领域,并放缓抗肿瘤领域项目的研究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开展可行性分析,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及研发技术中心大楼购买项目”之“ACC006 肺鳞癌化疗联用Ⅱ期临床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为“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并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艾迪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艾迪”)为新项目实施
6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主体,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原项目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截至2021年截至2021年11拟使用募集资变更前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11月30日累月30日募集资金金额计投入金额金可使用余额
ACC006 肺鳞癌化疗
7018.007010.001484.845525.16
联用Ⅱ期临床项目
合计7018.007010.001484.845525.16*
注*:“ACC006 肺鳞癌化疗联用Ⅱ期临床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 1484.84 万元将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置换,因此拟变更项目截至2021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可使用余额为7010.00万元。
本次涉及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为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7010.00万元,拟全部用于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截至2021年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募集资变更后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11月30日累变更后可使用金金额计投入金额金额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
11520.007010.00-7010.00
及其临床研究项目
合计11520.007010.00-7010.0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主体为本公司,项目拟投资总额为7018万元,拟于2021年完成研究。该项目是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nab-PC 方案平行对照、剂量探索的 Ⅱ期研究,主要目的是评价不同剂量 ACC006 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和卡铂治疗晚期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
无进展生存时间是否优于安慰剂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和卡铂,同时确定ACC006 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和卡铂治疗晚期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剂量,并对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初步评估,同时分析群体药代动力学特点。该项目以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为组长单位,在国内9家临床中心开展试验,目前已完成48例受试者入组。项目实施期间,先期受新冠疫情爆发影响,其后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项目开展进度及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均未达预期。截至2021年11月30日,
7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484.84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25.16万元。
(二)项目变更具体原因
由于目前抗肿瘤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医疗资源较为紧缺,竞争成本明显提高,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将研发重点聚焦于抗 HIV 病毒、抗炎及脑卒中领域,已放缓抗肿瘤领域项目的研究进度。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锁定优势赛道,快速推进优势领域项目的研发进度,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拟将原项目“ACC006 肺鳞癌化疗联用Ⅱ期临床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
至新项目“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临床研究项目”。
公司目前在与常州大学的合作下,已完成新项目目标化合物设计开发、样品制备和初步体外活性测试等研究,后续临床前药学和药效学研究,公司还将与具有实力的研发公司强强合作,加速新药开发的进程。该项目将是公司继首个抗HIV 口服 1 类国产创新药成功研制上市后,在抗 HIV 病毒领域自主研发的又一核心产品。
新项目的实施契合国家政策要求,有利于提升抗 HIV 病毒药品有效性、安全性及先进药品可及性,为 HIV 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有助于公司实现药物创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丰富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坚实的研发基础及过硬的技术团队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项目拟研究开发新一代抗 HIV 病毒整合酶抑制剂,以提高药物口服生物利用度,改善临床毒副作用,提高耐药屏障。在建设期6年拟完成:目标化合物工艺开发及非临床研究,申报 IND 并获受理;获得临床许可,实施 I~III 期临床研究,申报 NDA 并获受理。
新项目总投资115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520.00万元,无铺底流动资金及建设期利息。投资计划详见下表:
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序投资费
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合计号用名称
建设投1150.03260.011520.0
1860.00760.002050.003440.00
资000
2建设期-------
8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利息铺底流
3-------
动资金
1150.03260.011520.0
4总投资860.00760.002050.003440.00
000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全球范围内接受治疗的 HIV 患者数量不断增加,是全球抗 HIV 病毒药物市场持续扩大的核心驱动力,全球抗 HIV 病毒药物市场规模逐年递增,2023 年有望达450亿美元以上。在我国,艾滋病治疗患者规模呈持续扩大的趋势,随着国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推进,艾滋病长期用药需求仍有较大增长空间。根据IMS Health & Quintiles 报告,患者基数增加、诊断率和治疗率提高、医保支付能力提升及自费人群的逐渐增加,将共同推动我国抗艾滋病用药市场规模的快速提升,预计 2027 年我国抗 HIV 药物市场规模将超过 110 亿元。
整合酶抑制剂药物为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HIV患者的首要治疗选择。目前,全球已上市5个整合酶抑制剂品种(含多个单方与复方制剂),分别是埃替拉韦、拉替拉韦、多替拉韦、比替拉韦及卡博特韦,国内尚无整合酶抑制剂原创药物。
公司在抗艾滋病领域瞄准国际最新研发方向,力求突破跨国公司“卡脖子”关键技术,为国内艾滋病感染者提供紧跟国际一线水平的治疗手段。此外,整合酶抑制剂还可与 NNRTIs 或 NRTIs 组合使用以取得更好的临床疗效并防止抗耐药性产生。公司已获批的 NNRTIs 1 类新药艾诺韦林片,将来可与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组合使用。因此,新项目的研发成果能够很好的满足国内艾滋病患者的治疗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公司对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此外,创新药物的研制也具有研发投入大、技术难度高、试验周期长等特点,新项目尚处于研发早期阶段,新药研发风险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9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序实施主体实施主体项目名称新项目内容号(变更前)(变更后)创新药研发整合酶抑制剂药物研发及其
1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南京艾迪
项目临床研究项目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和必要性
为满足新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艾迪为本次新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新增实施主体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此次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艾迪作为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待新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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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2
《关于与广州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研产品管线结构,聚焦公司优势赛道,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战略发展规划目标,公司拟与广州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 ACC006项目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药业”)及其
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赛莱”)与广州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鑫生物”)拟就公司抗肿瘤在研新药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公司拟将其及安赛莱合法拥有的 ACC006 项目的技术秘密和专利权相关的一切权益以人民币10000万元(含税)转让给力鑫生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广州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高悦译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9月27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B5 栋 501 室点
新材料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经营范围
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11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外);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化妆品批发。
控股股东与实际高悦译控制人最近一个会计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力鑫生物资产规模:2773.06元;所有者权益:
度的主要财务数
-1926.94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05.31元据是否为失信被执否行人
(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
力鑫生物实控人为高悦译先生,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力鑫生物99%的股权。力鑫生物专注于临床高价值创新药研发,围绕临床紧缺的肿瘤及眼科赛道布局了多款国际领先的创新药项目,在靶标发现、药物设计及评价等方向已建立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平台,形成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研发管线,涵盖包括国家重大专项在内的多个1类创新药项目,部分产品已进入临床阶段。
高悦译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广州市力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鑫药业”)
99%股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力鑫药业总资产约3.40亿元、净资产约1.25亿元。力鑫药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同时力鑫药业账面亦拥有对外投资等优质资产。为保障本交易的顺利开展,力鑫药业向力鑫生物出具担保函,就力鑫生物应支付公司的全部款项(包括技术转让费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之付款义务,为力鑫生物向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其他关系说明
力鑫生物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债务债权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的特殊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1.1条“(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交易的让与方为艾迪药业及安赛莱,受让方为力鑫生物,由让与方向受让方转让公司抗肿瘤在研新药 ACC006 项目,标的为让与方拥有的ACC006 项目的技术秘密和专利权相关的一切权益。标的项目现已完成临床前研究和 I期及 Ib期临床研究工作,目前正开展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和卡铂(n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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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治疗晚期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多中心、随机、双盲、nab-PC 方案平行对照
的 II 期临床试验。
(二)标的权属
本次交易标的归属公司及安赛莱所有,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了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评估”)出具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ACC006 临床前研究成果及临床试验数据涉及的无形资产价值估值报告》(苏华咨报字[2021]第168号)(以下简称“《估值报告》”)。华信评估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本次估值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估值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衍生方法对 ACC006 临床前研究成果和临床试验数据进行估值;《估值报告》显示,ACC006 临床前研究成果和临床试验数据于2021年9月30日市场价值为10350.00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艾迪药业对 ACC006 项目累计投入的研发支出金额为人民币4028.63万元,计入支出发生当期的损益。
基于《估值报告》对市场价值的评估,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最终确定的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受让方:广州力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让与方: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二)转让的技术内容:
1、ACC006 项目的临床前研究成果;
2、ACC006 项目的 I 期、Ib 期及 II 期临床研究成果;
3、ACC006 项目的所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
4、ACC006 项目的生产工艺。
(三)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技术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税)(人民币壹亿元整)
13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技术转让费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让与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生效日起的10天内受让方向让与方支付第一笔技术转让费,人民
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受让方完成 ACC006 项目临床试验,申报 NDA 并获受理之日起的 10天内向让与方支付第二笔技术转让费,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受让方获得 ACC006 项目《药品注册证书》之日起的 30 天内向艾迪药
业支付第三笔技术转让费,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双方确认,自 ACC006 项目实现商业化销售之日起 5 年内,受让方应向让与方支付 ACC006 产品不含税年销售收入 2%的销售提成,并于次年的 1 月 31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销售提成的支付。
(四)其他主要条款
1、让与方应于《转让合同》生效且收到受让方第一笔技术转让费之日起的
60天内提交资料,并负责协调有关企业、机构、个人等配合受让方完成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临床研究申办方更名等事项;
2、《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继续开展标的项目临床研究所产生的所有费
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让与方同意为受让方免费提供标的项目临床样品至受让方完成相关临床研究,期间产生的样品生产费、检测费、留样费、稳定试验考察费等均由让与方承担。若标的项目未能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核发《药品注册证书》,则让与方应承担受让方就开展标的项目临床研究实际支出费用(如受让方收到与标的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支出费用应扣除补助金额)的50%,并应于双方确认相应费用之日起30天内完成支付。
3、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标的项目完成专利权变更及临床试验申办方变更后,
除非让与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或专利权本身存在虚假或不符合《转让合同》约定,并且相关情形致使《转让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否则受让方已支付的第一笔转让款不予退还。
4、受让方承诺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让与方作为标的项目的委托生产方,让与方亦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市场公允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委托生产服务。
14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合同生效条件
《转让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成立,自让与方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转让研发项目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亦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标的项目不涉及使用 IPO 募集资金。本次交易的履行有利于公司聚焦优势赛道、优化在研管线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回收研发投入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转让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15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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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汇报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
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16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目前,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钟乐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自 199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12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自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17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卉欣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自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含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85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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