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2〕0001号
关于对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杨建民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杨建民,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2021年7月16日,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迪威尔)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杨建民计划自2021年8月8日至2022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
减持不超过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截至该公告日,杨建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7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5%,其中杨建民个人持有公司2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7%,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021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
果公告显示,股东杨建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相较前期减持计划,杨建民超额减持
4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公司股东杨建民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超过前期减持计划上限,对于超额减持部分,未按照规定在减持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1股东杨建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4条、第2.4.1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等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杨建民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