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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林森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7号
陈林森:
你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董事长,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29.92万股,涉及交易金额914.36万元。苏大维格于10月28日披露《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你的上述卖出行为处于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5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合规买卖股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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