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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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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fanlitou 发表于 2022-1-25 00:00:00 浏览:  53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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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为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奖励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整体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促使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奖励对象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所属各部门(部、室、中心)、各单位(分公司、事业部、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的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
3管理职责
3.1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制(修)定中长期奖励管理办法。
3.1.2负责核算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提交公司党委会前置决策。
3.1.3负责制定《中长期奖励兑现方案》。
3.2战略发展部(证券部)负责中长期奖励的锁定、解锁及管理。
3.3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审计各经营单位的经营业绩结果,并出
具年度审计报告。
4管理内容
4.1奖励周期的确定。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4.2中长期奖励目标的确定
4.2.1公司以历史最高年份实现的净利润作为第一次实施奖励的参照基数。
4.2.2当年度实际完成利润超过基数时,即可实行中长期奖励。
A 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团队以公司完成净利润为准。
B 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团队以本单位完成净利润为准。
4.3中长期奖励的比例确定
4.3.1公司每年根据市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当年净利润目标
的增长比例,在此基础上再确定超额利润奖励比例。
4.4中长期奖励的方案确定
4.4.1各经营单位按照本单位领导分工不同、责任和贡献大小等因素提出本单位的《超目标奖励分配方案》,报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4.1.2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及职能部门领导分工不同、责任和贡献
大小提出《公司及职能部门超目标奖励分配方案》,报公司审批。
4.4中长期奖励兑现
4.4.1中长期奖励金额核算
公司于次年上半年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同步根据经外部审计的经营业绩结果为基础,结合公司内审、财务、企业运营等专业部门意见,核算年度超目标金额、超目标奖励额和奖励对象个人分享所得额,并据此制定公司《中长期奖励兑现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4.4.2中长期奖励兑现方式中长期奖励由公司在次年6月底前一次性以现金兑现,根据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一次性授予奖励对象,并由奖励对象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二级市场股票,公司与奖励对象签署《中长期奖励协议书》,以此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4.4.3中长期奖励行权期为3年,一年锁定期和两年解锁期。
4.4.4中长期奖励解锁条件
锁定期(等待期)为一年,在锁定期满后即进入两年解锁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和50%。股份公司高管人员减持按照监管机关股票减持规定执行。
4.4.5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公司《关于以业绩为导向的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当年度个人绩效评价为不称职的不予奖励。
4.4.6退出机制:若因有效期内离职或违规违纪等行为未解锁的股
票收益由公司收回。
5附则
5.1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5.2本办法解释权归属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和战略发展部(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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