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与上海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签署《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增补变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签署《无锡江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利用处置含铜废物10万吨/年环保安全提质改造项目总承包合同增项部分补充协议变更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祝祥军孙新卫周辉2022年1月21日(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祝祥军孙新卫周辉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