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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91股票简称:太阳能公告编号:2022-07
债券代码:112876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太阳G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19太阳G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4.20%,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9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3.30%。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0日(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年3月18日。7、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
太阳G1”。截至2022年1月25日,“19太阳G1”的收盘价为101.87元/张。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
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转售债券受让方自行承担。发行人
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售业务,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9、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19太阳G1”)。
3、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4、债券简称:19太阳G1。
5、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112876.SZ。
6、债券期限和利率:3+2年期,本期债券本计息期票面利率为4.20%。
7、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3月18日。
10、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C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等级: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9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票面
利率为4.20%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3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票面利率90个基点,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3.3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0日(限交易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张(即面值100元)为
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
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
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
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
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年3月18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6、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
售债券。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年3月18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1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17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4.20%,每10张“19太阳G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2.00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3.60元;
非居民企业(包含QFI、RQF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2.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
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
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
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
被冻结。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个人支付时统一由各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以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
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10-83052386
传真:010-83052465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旻昊、胡宵
联系电话:010-86451364
传真:010-65608445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太阳G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盖章页)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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