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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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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小百科 发表于 2022-1-27 00:00:00 浏览:  4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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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8证券简称:高新兴公告编号:2022-002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新兴”)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质押的部分股份提
前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提前解除质押512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1737782275股的2.95%。本次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后,刘双广先生质押股份数量
降至199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9.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0%。详细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提前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本次解除质股东东或第一大股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质权押股份数量起始日解除日期名称东及其一致行份比例股本比例人(万股)动人刘双2019年1月7日2022年1工商
是512017.93%2.95%广2019年1月18日月25日银行
注:刘双广先生分别于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8日将持有本公司的6700
万股、18400万股股份质押给工商银行,原始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5日,刘双广先生将其在工商银行质押的25100万股进行了延期,质押到期日为2021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刘双广先生将其在工商银行质押的25100万股进行了延期,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4月30日。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持股比累计被质押数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未质例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限占已质押未质押股份限押股份售数量(股)股份比例售数量(股)比例
刘双广28548455916.43%19980000069.99%11.50%199800000100.00%1431341916.70%石河子网维投资普
137322390.79%0000000
通合伙企业
合计29921679817.22%19980000066.77%11.50%199800000100.00%1431341914.40%
注:刘双广先生所持股份中限售股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3、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1)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质押股融资余占公司是否为第质押占其所股东名称数(万质押开始日期质押延期至额(万总股本一大股东持股份比例股)元)比例
2019年1月7日2022年4月30
刘双广是199801600069.99%11.50%
2019年1月18日日
2)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同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本次提前解除部分股份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其质押融资行为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自刘双广先生首次向工商银行申请质押借款资金以来,截止目前,刘双广先生已累计向工商银行偿还质押借款本金65796.52万元及相应利息,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时的质押
融资余额又减少了6700.00万元。当前,刘双广先生在工商银行融资质押借款剩余本金为16000.00万元,个人负债情况得到大幅改善,有效降低了债务风险。
刘双广先生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存量质押的股份不涉及
2业绩补偿义务。
4、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其个人履约能力良好,目前存量的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刘双广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形,刘双广先生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刘双广先生《关于提前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告知函》;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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