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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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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公告

小白菜 发表于 2022-1-25 00:00:00 浏览:  4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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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2证券简称:中能电气公告编号:2022-009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能电气”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485829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2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0.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32062.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567928.46元。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45194.6131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54194.61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92567928.46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0000.00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使用调整后使用募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募集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
1一二次融合智能配电项目45194.6131000.0030256.79
2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9000.00
合计54194.6139256.79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且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能电气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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