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59|回复: 0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22-1-28 00:00:00 浏览:  45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00252证券简称:中恒集团编号:临2022-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
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全部或部分认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首次授予及预留的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50人调整为21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08.00万股调整为3637.50万股,授予价格1.76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81.8443万股调整为909.3750万股。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1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且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以2022年1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1.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637.50万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8日
3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7-5 18:59 , Processed in 0.305021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