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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3证券简称:聚辰股份公告编号:2022-007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和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6号”《关于同意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210467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449.8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931.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1518.7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84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0日、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聚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聚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二、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聚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金额累计投入金额
以 EEPROM 为主体的非
1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36249.9436249.9427529.41
及产业化项目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
226184.0426184.045605.70
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315.0710315.074061.32
合计72749.0572749.0537196.43
三、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考虑到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资源,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以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前提下,对以EEPROM 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混合信号类芯片产
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投资构成调整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构成调整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一建设投资29644.2729644.27/
1工程费用14323.6014323.59/
以 EEPROM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124.80 12024.80 -1100.00为主体的非
易失性存储2.1研发人工费用3670.006670.003000.00
器技术开发2.2软件使用许可费1500.00500.00-1000.00及产业化项
目2.3产品试制费5870.402870.40-3000.00
2.4测试费1874.401874.40/
2.5办公家具购置费50.0050.00/本次调整前本次调整后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构成调整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
2.6知识产权管理费60.0060.00/
前期工作费
2.7100.000.00-100.00(包括可研、环评等)
3预备费2195.873295.871100.00
二铺底流动资金6605.6711605.675000.00
总投资36249.9441249.945000.00
一建设投资18600.5118600.51/
1工程费用1363.601363.6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59.0914259.09-1600.00
2.1研发人工费用3670.008670.005000.00
2.2软件使用许可费1860.00860.00-1000.00
2.3产品试制费5757.832757.83-3000.00
混合信号类
2.4测试费2886.261886.26-1000.00
芯片产品技
术升级和产2.5办公家具购置费25.0025.00/业化项目
2.6知识产权管理费60.0060.00/
2.7场地租赁费1500.000.00-1500.00
前期工作费
2.8100.000.00-100.00(包括可研、环评等)
3预备费1377.822977.821600.00
二铺底流动资金7583.542583.54-5000.00
总投资26184.0421184.04-5000.00
一建设投资10315.0710315.07/
1工程费用3500.993500.99/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50.005850.00-200.00
2.1研发人工费用2000.003500.001500.00
2.2软件使用许可费2875.001875.00-1000.00
研发中心建
32.3测试费900.00400.00-500.00
设项目
2.4办公家具购置费25.0025.00/
2.5知识产权管理费150.0050.00-100.00
前期工作费
2.6100.000.00-100.00(包括可研、环评等)
3预备费764.08964.08200.00
总投资10315.0710315.07/合计72749.0572749.0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原因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以 EEPROM 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
产业化项目、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完成时间较早,结合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1、随着近年来公司研发队伍的扩大以及相关研发测试软、硬件设备的完善,
募投项目建设主要以公司内部研发人员为主体完成,外部研发协同开支较少。通过对募投项目实施的技术实现、资源投入以及研发周期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估和审核,本次公司适度调低了各募投项目的“产品试制费”、“测试费”以及“软件使用许可费”、“知识产权管理费”,并相应提高了对各募投项目“研发人工费用”和“预备费”的投入。
2、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到各募投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研、环评等)”以及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场地租赁费”的开支,鉴于相关支出在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次公司将原计划投入到“前期工作费(包括可研、环评等)”和“场地租赁费”的募
集资金相应调整至各募投项目的“预备费”。
3、公司各募投项目产品线包含多个产品系列以及多个产品型号,不同系列
和型号的产品开发进度及产品价值有所不同。考虑到具体产品上市进度、单位成本以及预计销量等多重因素,本次公司适当调低了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金额,并将对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以 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开支。五、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根据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
以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除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外,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以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前提下,对以 EEPROM 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决议将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是根据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系基于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业务经营规
划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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