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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南方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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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南方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2-1-29 00:00:00 浏览:  4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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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南方航空证券代码:600029公告编号:临2022-009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南航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南航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就有关事宜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认购事项的说明与承诺
(一)认购方的说明南航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出具《关于认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说明》,就其认购资金来源说明如下:
1、南航集团用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
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1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南航集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
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方式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南航集团不存在接受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承诺本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出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事宜的承诺》,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关于减持情况、减持计划的相关承诺南航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出具《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减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为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之日(即2021年10月29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南航集团、南龙
2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航信(香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统称“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的任何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期间内,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任何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3、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情形。如有违反,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具有约束力,若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南航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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