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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2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57540万元到69119万元,同比增加172.40%到207.10%;
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预计将增加7859万元到19272万元,同比增加
9.44%到23.16%。
●公司本期业绩预增主要是由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一控制下的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将置入公司之全资子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公司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年同期会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
●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减少12302万元到18782万元,同比减少36.68%到56.00%;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预计将减少12850万元到19330万元,同比减少37.69%到56.70%。
●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72300万元到184180万元,公司预计2021年度的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8810万元到22990万元。
●预计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3860万元到41034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将置入公司。
截至目前,大顶矿业和公司完成了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中除采矿权证以外的主要经营资产的交割,采矿权证正在办理过户尚需获得广东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批准,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
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增加57540万元到69119万元,同比增加172.40%到207.10%;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预计将增加7859万元到19272万元,同比增加9.44%到23.16%。
2.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将减少12302万元到18782万元,同比减少36.68%到56.00%;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预计将减少12850万元到19330万元,同比减少37.69%到56.70%。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的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的营业收入产生的当期净损益85746万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在本报告期内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并扣除。
3.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72300万元到184180万元。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的主营业务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本报告期内,该项目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土地未进行出让,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兴宁市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公司”)未获得土地出让相关款项,对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影响金额减少32722万元。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的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的审计交割日为2021年12月30日,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置入明珠矿业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明珠矿业在本报告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规定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预计为155600万元,应作为营业收入扣除项,因此公司预计2021年度的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8810万元到22990万元。
4.预计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3860万元到410340万元。
5.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置出资产之城镇运营公司92%的股权已完成交割,置入资产之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的主要经营资产已完成交割,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置入明珠矿业,因此将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对上年同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三)公司尚未完成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程序,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法定披露数据(重述前数据)
1.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75.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41.85万元。
2.每股收益:0.42元。
(二)重述后数据(因增加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
1.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41.85万元。
2.每股收益:1.05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土地一级开发。本报告期内,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的土地未进行出让,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城镇运营公司未获得土地出让相关款项,对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影响金额大约减少
332722万元。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置入公司并表,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铁矿采选、铁精粉生产销售。2021年度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5600万元,应作为营业收入扣除项,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金额增加155600万元。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的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城镇运营公司股权转让款损益,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的影响等。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将置入公司。
截至目前,大顶矿业和公司完成了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中除采矿权证以外的主要经营资产的交割,采矿权证正在办理过户尚需获得广东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批准,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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