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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2证券简称:中恒集团编号:临2022-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0人调整为218人
●首次授予数量:由4308.00万股调整为3637.50万股2022年1月27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制定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制定的议案》《关于核查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制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89),公司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21〕233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9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俊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5.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恒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98)。
6.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2021年1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108)。
7.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制定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制定的议案》《中恒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8.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2年1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8名激励对象授予363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情况
鉴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70.50万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50人调整为21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308.00万股调整为3637.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81.8443万股调
整为909.3750万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占授予限制性股票占目前总股本的姓名职务量(万股)总量比例(%)比例(%)
钟敏常务副总经理80.00001.760.0230
梁建生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80.00001.760.0230
陈明党委委员、副总经理80.00001.760.0230
彭伟民副总经理80.00001.760.0230
易万伟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80.00001.760.0230
李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80.00001.760.0230
中层管理人员(共52人)1570.000034.530.4518
其他核心骨干(共160人)1587.500034.910.4568
预留股份909.375020.000.2617合计(首次授予218人)4546.8750100.001.3083
备注: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3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未授出股票调整到预留股票中,但预留股票总数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总数量的20%,超出部分由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
及预留的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及预留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
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及预留的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50人调整为21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08.00万股调整为3637.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81.8443万股调整为909.37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
4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及预留的股票数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
次授予中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券商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及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盖章页)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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