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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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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小股 发表于 2022-1-28 00:00:00 浏览:  44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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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证券简称:中电兴发编号:2022-00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瞿洪桂、束龙胜、汪宇、郭晨、周超、何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韦俊、汪和俊、韩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己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0000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2月17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瞿洪桂,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瞿洪桂先生还担任海淀区政协委员,海淀区商会副会长,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警用装备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讯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专家,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专家,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评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2019年度智慧城市领军人物、中
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领袖人物、2019年度“安徽30佳创新企业家”等荣誉。
瞿洪桂先生持有公司97884343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2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自
1998年至2018年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初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同时担任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斯高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
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会长,并获得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
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芜湖市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芜湖企业改革开放30年纪念勋章、芜湖市“5111”产业创
新团队建设工程带头人、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芜湖市牵手扶困助学基金会牵手之星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持有公司689766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3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优秀中共党员,公司党委书记,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省劳动模范、芜湖市人大代表、中共芜湖市党代表,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客座(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芜湖缝纫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芜湖凯元集团副总裁、总裁,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森源电器有限
公司董事、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安
徽美能储能有限公司监事。荣获深交所《新财富》优秀董秘、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最佳董秘奖”、“金治理.资本创新公司董秘奖”、“高级职业经理资质”等奖项,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秘”和“董秘勋章”荣誉称号。其主持编写的文章荣获“安徽省首届企业管理进步奖”、“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汪宇先生持有公司20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3%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晨,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7年10月至今就职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郭晨先生持有公司187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3%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6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智慧城市设计师。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在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基础软件部经理、硬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超先生持有公司1062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利,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石家庄飞机制造厂任工艺员;1992年10月至2003年4月在石家庄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6年4月石家庄通远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08年8月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9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利先生持有公司2552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3%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俊,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年4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学学士,中国电子学会常务理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副秘书长。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四川长虹机械厂、机械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12-2013年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区长。2015年7月起,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韦俊先生对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化、集成电路行业历史沿革和发展情况,对工业技术改造和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工作比较熟悉。
韦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和俊,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就职于安徽无为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目前,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和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和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韩旭,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2002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光大证券投资总部内核人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总法律顾问、北京浩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韩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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