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对《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
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黄锋先生、姜琰先生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月27日,向2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2元/股。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签字:
汪激清姜林袁磊
2022年1月27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