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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T澄星财务数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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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T澄星财务数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1)

涨上明珠 发表于 2022-2-7 00:00:00 浏览:  4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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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2】0112号
关于*ST 澄星财务数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日,你公司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根据业绩预告,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37.47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为0.79亿元至1.18亿元。而根据公司2021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扣非净利润为0.57亿元,扭亏为盈;仅第三季度营业收入10.11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0.94亿元。经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扣非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鉴于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对投资者决策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结合2021年公司业务相关大宗产品行业走势情况,充分说明2021年第四季度与第三季度数据经营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
请公司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认真核实第三季度报告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包括不
限于是否存在虚增收入、少计成本、费用等情况;若是,说明发生错报的原因,并立即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请公司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公司股价自2021年第三季度以来大幅上涨,多次出现异常
1波动。请公司结合对前期业绩数据核实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业
绩错报误导投资者、恶意炒作股价的情况。你公司应立即自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方的股票交易,并核实是否存在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况。
四、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公司公告称净资产由负转正,但公司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2020年计提的应收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款项的坏账准备中72.5%的份额予以转回并导致净资产转正依据不充分。请你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尽快更正业绩预告,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后,净资产预计为负,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你公司应充分提示存在的风险,避免误导投资者。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
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落实本函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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