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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4证券简称:新华都公告编号:2022-01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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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11家全资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综上,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不存在根据《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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