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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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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岁月如烟 发表于 2022-2-16 00:00:00 浏览:  5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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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5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责
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20.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64元/股。
独立董事:王强、王美琪、蒋新华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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