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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9证券简称:有方科技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散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方中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中星”)的通知,方中星经股东会议决议决定解散注销,并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非交易过户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解散注销的基本情况
方中星原名深圳市方之星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2705858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中星持有公司8607450股无限售流通股
1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3886%,以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
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方中星经股东会议决议,决定解散注销方中星。
方中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股东按照原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在方中星对应公司占公司总序持有证券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本比例号产代码
(%)(股)(%)
1谭延凌20.606117736551.9346
2魏琼15.135013027371.4210
3张增国14.815012751941.3909
4贺降强11.665910041371.0953
5聂名义6.74785808140.6335
6陈朋金5.97705144670.5612
7王政铭5.68064889550.5333
8林深4.26946881593674860.4008
9王德强1.58071360580.1484
10黄丽敏1.0672918590.1002
11赵仁淞0.9053779230.0850
12郭先超0.7350632650.0690
13朱飞0.5250451890.0493
14林文珊0.4725406700.0444
15廖大利0.4725406700.0444
216缪日平0.4725406700.0444
17王威0.4725406700.0444
18车欣0.4725406700.0444
19陈俊涛0.4725406700.0444
20王磊0.4725406700.0444
21刘忠辉0.4725406700.0444
22周大娟0.4725406700.0444
23庹小丽0.4725406700.0444
24土建英0.4725406700.0444
25李慧翔0.4725406700.0444
26蒋林英0.4200361510.0394
27胡华英0.2625225950.0246
28邹丽芝0.2625225950.0246
29李琴0.2625225950.0246
30张辽飞0.2625225950.0246
31郑文斌0.2625225950.0246
32肖志明0.2625225950.0246
33方芳0.2625225950.0246
34贺来岭0.2625225950.0246
35董留亭0.2625225950.0246
36梁奋0.2625225950.0246
37莫剑平0.2625225950.0246
338刘羽鸿0.2625225950.0246
39王繁树0.2625225950.0246
40刘慧0.2625225950.0246
41贺凯而0.2100180760.0197
42徐劲松0.2100180760.0197
43潘林超0.052545190.0049
44蔡继静0.052545190.0049
合计100/86074509.388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公司披露本公告之后,方中星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
2、方中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减持意向承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内本公司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解除锁定后本公司持股
数量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4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
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除上述承诺外,方中星在2021年1月自愿承诺:
“本公司自2021年1月25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股份。承诺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前述承诺进行锁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中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本次证券过入方中,公司董事张增国先生、魏琼女士、监事贺降强先生、黄丽敏女士、核心技术人员林深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及各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做出的承诺。
4、本次因方中星解散,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
体股东承诺,将继续履行方中星作为公司大股东所需遵守的各类减持要求。
55、方中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方中星进行
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7、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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